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31500000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十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第三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2020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呈贡区司法局是在呈贡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机关的领导下,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及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等相关职能的政府工作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是负责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筹备召开依法治区工作有关会议、组织各项重大活动、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掌握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工作典型。指导和协调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三是负责全区普法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区普法及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区级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区域、行业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承担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四是组织开展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刑满释放和社区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五是负责拟订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是负责清理、审查、汇编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并将其上报备案、对外公开。对规范性文件实施监督检查。对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并进行业务指导;七是负责审查确认并公告区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八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组织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处理;九是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十是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处理工作;十一是承担区委法律顾问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办理涉及区委、区政府的法律事务;十二是管理基层司法所。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构建基层法律为民服务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承担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十三是监督、指导全区律师、律师事务所。监督、指导区属公证处和公证员;十四是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十五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单设政治处。有6个派出机构分别是: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龙城司法所、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斗南司法所、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吴家营司法所、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洛龙司法所、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雨花司法所、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乌龙司法所6个司法所,各设所长1名(副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呈贡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紧紧围绕“七五”普法这一主线,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依法治区工作,全力做好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依法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四是继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教育;五是持续提升全区法律服务质量;六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七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和组织队伍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3人。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我局实有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实有人数27人(行政人员实有26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实有人数3人,均属财政全额供养人员。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有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18人,辅助性岗位人员27人,均属劳务派遣人员。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通讯及应急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1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8.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79.83万元对比增加138.2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2020年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相应增加;二是机构改革合并后,我局新增工作职能,项目经费增加;三是由于我局承接度假区(大渔片区)和高新区(马金铺片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事项相关经费,故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8.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18.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8.05万元(本级财力1318.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9.83万元对比增加了138.2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2020年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相应增加;二是机构改革合并后,我局新增工作职能,项目经费增加;三是由于我局承接度假区(大渔片区)和高新区(马金铺片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事项相关经费,故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18.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1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06万元,与上年859.07万元对比增加75.99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2020年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相应增加;项目支出383万元,与上年320.76万元对比增加62.2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合并后,我局新增工作职能,项目经费增加;二是由于我局承接度假区(大渔片区)和高新区(马金铺片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事项相关经费,故项目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项级科目细化分为:
1.2040601(“行政运行”)支出758.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目标考核奖、行政办公经费等支出;
2.2040650(“事业运行”)支出46.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目标考核奖、行政办公经费等支出;
3.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59.97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依法治区工作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配套经费等支出;
4.2040605(“普法宣传”)支出52.19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创建工作经费、普法工作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等支出;
5.2040606(“律师公证管理”)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公证、律师公共服务及管理等支出;
6.2040607(“法律援助”)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法律援助宣传支出;
7.2040610(“社区矫正”)支出58.04万元,主要用于6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指导工作支出,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季度走访及集中劳动等日常支出,及社区矫正定位监管系统等支出;
8.2040612(“法制建设”)支出63.69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开展全区执法案卷评查、律师审查、法律顾问、行政复议等支出;
9.2040699(“其他司法业务”)支出23.6万元,主要反映车辆、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业务装备购置等支出;
10.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1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53.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部分;
12.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5.3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
13.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人员购房补贴发放。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1.301工资福利支出635.51万元(基本支出635.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16.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30102津贴补贴213.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30103奖金1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奖金;30106绩效工资13.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30113住房公积金55.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51.37万元(基本支出189.98万元,项目支出361.39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6.6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及相关办公费用支出;30202印刷费 48.0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印刷费用支出和印刷宣传材料等支出;30205水费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水费支出;30206电费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费支出;30207邮电费5.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话费及邮寄材料支出;30209物业管理费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物业管理费支出;30211差旅费7.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差旅费用支出;30213维修(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中日常宣传展板等维护费用支出;30214租赁费29.54万元,主要用于安置帮教基地租赁费支出;30215会议费4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费支出;30216培训费3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培训费用支出;30217公务接待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支出;30226劳务费226.73万元,主要用于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支出、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信访值班人员补贴等劳务费用支出;30227业务委托费83.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业务委托费用支出;30228工会经费6.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会经费支出;30229福利费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福利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9其他交通费用33.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交通补助和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劳动租车费用支出;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57万元(基本支出109.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305生活补助109.5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资支出。
4.310资本性支出21.6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6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21.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单位办公设备。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呈贡区司法局2020年没有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呈贡区司法局2020年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呈贡区司法局2020年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共计21.6万元,其中计划采购笔记本电脑10台,多功能一体机2台,台式电脑20台,复印机1台,档案装订机8台。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呈贡区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万元,较上年减少29万元,下降7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呈贡区司法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呈贡区司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25%,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相关要求,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人数及标准,减少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呈贡区司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5万元,较上年减少28.5万元,下降74.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5%。预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2019年年初预算中包含了车辆购置经费,2020年仅预算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此降幅较大。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呈贡区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9.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资及辅助性岗位工资119.23万元,公务员交通补助27.6万元,而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未将这几项列入,故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高于2019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我局资产总额1086.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59万元,固定资产1070.06万元(包括房屋构筑物544.82万元,车辆79.71万元,办公设备等其他固定资产445.53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呈贡区司法局基本支出935.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99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2020年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呈贡区司法局项目支出3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2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一是机构改革合并后,我局新增工作职能,项目经费增加;二是由于我局承接度假区(大渔片区)和高新区(马金铺片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事项相关经费,故项目经费增加。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
2020年6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31500111
呈贡区司法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呈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呈贡区大调解协调中心运行经费)
呈贡区司法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公证律师管理工作经费)
呈贡区司法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区级“以奖代补”配套资金)
呈贡区司法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区级配套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
呈贡区司法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区委依法治区工作经费)
呈贡区司法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人民调解化解信访问题业务经费)
呈贡区司法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一社区一法律服务员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