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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司法局

  • 职能职责
  • 领导分工
  • 机构设置

呈贡区司法局是呈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呈贡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呈贡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牌子(区委法律顾问室与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合署办公)。在呈贡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机关的领导下,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及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依法行政指导监督、行政复议等相关职能。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筹备召开依法治区工作有关会议、组织各项重大活动、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掌握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工作典型。指导和协调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全区普法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区普法及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区级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区域、行业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承担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

4.组织开展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刑满释放和社区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拟订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审查确认并公告区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

7.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组织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处理。

8.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9.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处理工作。

10.承担区委法律顾问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办理涉及区委、区政府的法律事务。

11.管理基层司法所。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构建基层法律为民服务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承担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12.监督、指导全区律师、律师事务所。监督、指导区属公证处和公证员。

13.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呈贡区惠景园D7栋4楼(局机关)、呈贡区惠景园D8栋1楼(社区矫正管理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871—67485145(办公时间)


局长 (2)


呈贡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尹建华


简历:

建华,男,汉族,1982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呈贡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负责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区,分管政治处、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司法局副局长—刘昊

呈贡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局长    

简历:

刘昊,男,汉族,1988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呈贡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财务、文秘、信息、保密、电子政务、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治宣传、普法教育、法治创建、工会、妇女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复议科(区委法律顾问室、区政府法律顾问室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政治处。负责联系龙城司法所、吴家营司法所、洛龙司法所、马金铺司法所。




司法局副局长—余永忠

呈贡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永忠

简历:

余永忠,男,汉族,1978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呈贡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信访维稳、综合治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社矫正、安置帮教、基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区法律援助中心 )、公证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区大调解协调中心、六个司法所。联系辖区各律师事务所;联系斗南司法所、乌龙司法所大渔司法所、雨花司法所:联系社区矫正基地和刑释人员帮教示范中心。


办公地址:呈贡区惠景园D7栋4楼(局机关)、呈贡区惠景园D8栋1楼(社区矫正管理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871—67485145(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呈贡区惠景园D7栋4楼(局机关)、呈贡区惠景园D8栋1楼(社区矫正管理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871—67485145(办公时间)

呈贡区司法局下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行政复议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单设政治处。有6个派出机构分别是:龙城司法所、斗南司法所、吴家营司法所、洛龙司法所、雨花司法所、乌龙司法所6个司法所。有1个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昆明市呈贡公证处,有独立机构编制。

(一)办公室

负责局党组及机关日常工作办理,包括工作机关发文(核稿)、文秘、会务、财务、政府采购、舆情处置、信访、档案、政务公开、统计、机要保密、理论调研、信息化管理、公车管理等。负责领导讲话材料、重要报告、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上级重要批示件督办落实,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宣传工作。

(二)政治处

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内设部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工作。制定本系统干部、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全区普法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区普法及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区级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区域、行业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承担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构建基层法律为民服务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承担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

组织开展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刑满释放和社区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行政复议科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清理、审查、汇编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并将其上报备案、对外公开。负责审查确认并公告区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组织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处理。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处理工作。承担区委法律顾问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办理涉及区委、区政府的法律事务。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监督、指导全区律师、律师事务所。

(八)司法所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道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九)公证处

办理公证业务,出具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