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
- 职能职责
- 领导分工
- 机构设置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统筹安排政府文化、旅游、文物事业经费和发展资金。
(四)负责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培训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负责全区全域旅游发展。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十)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的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助、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三)统筹和协调开展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和品牌赛事。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组书记、局长 许立
简历
许立,女, 白族,1985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物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组成员、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朱振学
简历
朱振学,男,汉族,1977年3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昆明市呈贡区旅游监察大队大队长)。
工作分工
主持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区旅游监察大队、区文化市场稽查队)工作。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打非治违、反恐防恐、禁毒防艾等工作。
联系区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指挥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晓露
简历
张晓露,女,彝族,1982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意识形态、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民宗统战、工青妇、残联、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疫情防控等工作。
负责旅游产业发展、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全域旅游规划建设等工作。
分管旅游科。
副局长 王羽萍
简历
王羽萍,女,汉族,1977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无党派人士。现任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工作分工
负责文化人才、计生、老干部、双拥共建、志愿服务、公共文化、文化行政审批、行政确认、“放管服”改革、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基层文化阵地与队伍建设等工作。
分管文化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区文化馆、区图书馆。
区公共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空缺)
工作分工
负责对外宣传、信息、政务(党务)公开、公共节能、财务、统计审计、档案管理、保密、组织人事、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改革。
分管土地规划、经济工作(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经济指标统计等)。
分管局办公室、区文物管理所工作。
协助局长开展文物行政审批工作。
综合联系电话:0871-67479625
联 系 人:范老师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栋8楼
邮政编码:650500
一、 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设置和职责范围
设置3个办公室,分别为: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协助编制全区文化事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起草全局性文件及相关的公文。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保密、宣传、党政信息、政务公开、公平竞争审查、精神文明建设、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会计、出纳、统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工作。
(二)文化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承担全区文化事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文化类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全区文化事业,拟订全区文化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化建设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协调全区重大文化活动的开展。综合管理区图书馆、文化馆,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管理区文艺演出团队。推进全区公共文化均等化建设,指导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管理和发展。
(三)旅游科
承担全区旅游产业发展管理服务工作。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协调全区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调查、保护与开发,承担全区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和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承担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划分、评定、申报或推荐工作。承担全区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住宿(星级)、从业人员队伍、安全生产及特种项目的指导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划分、评定、申报和推荐工作及一星级至三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工作。开展职业道德、法制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监督旅游执法工作。承担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盛事活动。负责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咨询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建设。指导全区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住宿业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 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范围
设置2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分别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加挂‘昆明市呈贡区旅游监察大队’牌子)”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昆明市呈贡区公共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一)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开展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的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二)昆明市呈贡区公共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旅游公共服务、文物保护管理的指导、协调、推动、实施等具体工作。配合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文化宣传活动,宣传党和政府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文化宣传的业务指导,开展文化宣传教育指导。完成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文化工作;承办或协办区级以上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培训、展览、讲座等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培养文化艺术后备人才及基层文化骨干,培训基层图书管理人员;辅导基层文化工作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指导全区文化工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演出、比赛活动;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积极开展艺术创作并推出各种文化、艺术精品,参加国家、省、市级文化艺术展览及比赛。负责全区非遗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研究、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承担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工作,收藏地方文献和文化典籍,负责全区范围的文献典藏、收集整理、图书馆借阅工作。开展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及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数字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对国内外大型数据库引进的调研及分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国家保护文物的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辖区内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好文物普查、文物保护、文物维修、文物征集、藏品保管、宣传陈列以及博物馆建设管理工作,交流、推介、宣传文物保护工作的成果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