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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民政局

  • 职能职责
  • 领导分工
  • 机构设置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根据呈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辖区范围内社会组织的登记、年检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性、服务性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协调发展。负责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救助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核对社会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负责开展城乡临时救助,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的实际困难。负责对特困人员的审批、救助供养工作。负责对60年代初期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金的管理核拨工作。负责对涉诉特困人员救助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

(四)负责协调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居务公开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区的社区治理和和谐社区建设工作。

(五)承担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申报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维护和管理,开展平安边界工作。承担全区地名管理及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补助金的核发工作。审批遗体异地运输申请。负责特殊困难群众遗体火化补助金的核发工作。承担公益性墓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公安部门处理无名无主尸体。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基层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参与拟订区级残疾人扶持政策,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社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监督开展慈善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执行福利彩票管理办法。

(十二)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关于加强全区社会建设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加强全区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宏观决策服务。

(十四)研究拟订全区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重大方案、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并统筹协调、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全区社会建设方面的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协调指导区域化社会治理资源优化整合和共享工作,推进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资源向社会建设领域与行业投入。

(十六)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七)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十八)组织拟订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托现有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政治引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十九)宏观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城乡社区、企业、居民等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依法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

(二十)牵头制定全区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方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多网融合向民生领域拓展,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现代化、精准化水平。

(二十一)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会治理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落实社会治理工作任务。

(二十二)按要求建立社会治理评价体系。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会治理考核评价工作,推动建立评价结果公开机制。

(二十三)统筹、指导社会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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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  吴红永

简历

吴红永,男,汉族,198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区社会治理党工委委员

工作分工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履行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


李鸿逵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鸿逵


简历

李鸿逵,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


工作分工

负责协助局长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区划地名、地名管理及地名标志设置管理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审批、婚俗改革、婚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儿童收养登记慈善事业、社会捐助工作、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特困人员供养、60年代初期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金的管理核拨社会福利、残疾人福利工作、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精神障碍康复、乡村振兴殡葬管理、公益性墓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统战、反恐、扫黑除恶、禁毒防艾、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双随机、一公开”、网格化管理、流动人口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业务科、基层政权和社会工作业务口、殡葬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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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玲洁


简历

李玲洁,女,汉族,1986年1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办文、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办负责人事、信息、保密、档案、接待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舆情应对、政务公开、信访、依法治区、法治政府、法治宣传、疫情防控、值班备勤、绩效管理、目标考核、热线、宣传离退休、印鉴管理、精神文明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财务、预算、统计、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民政资金管理平台,负责公车、通讯设备的管理工作,行政系统信息化、电子政务工作和办公自动化的建设管理、机关各种会务及后勤保障工作等,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老年人福利、养老机构的建设管理、统筹推进全区养老服务方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办公室(含财务室)、养老服务中心。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室)

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督办工作;

(2)拟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审核;

(4)负责机关党建,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5)负责统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6)负责区级公文交换系统、市局OA平台的收文和批办,负责全局文件编印和审核;

(7)负责人事、信息、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信访工作,统筹安全生产、反恐、疫情防控、创文等工作;

(8)负责公务用车、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9)负责各项会务、活动、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

(10)承担财务、预算绩效管理、职工工资发放、统计、政府采购、民政资金管理平台的管理等工作;

(11)负责统筹各项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经济指标、平安建设、禁毒防艾、法治政府、法制建设、深化改革、统一战线、保密、档案、创文、创卫、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

办公地点:惠景园D7栋1713(办公时间:9:00—17:00)

联系电话:67479116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业务口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救助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核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

(2)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街道、社区开展低保对象的评定和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

(3)负责开展临时救助工作,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的实际困难;

(4)负责对特困人员的审批、救助供养工作;

(5)负责对60年代初期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金的管理核拨工作,对涉诉特困人员救助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参与拟定区级残疾人扶持政策,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社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8)做好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办公地点:惠景园D7栋1707(办公时间:9:00—17:00)

联系电话:67478685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慈善业务口

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

(2)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3)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居务公开工作;

(4)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做好“昆明志愿者”网站管理相关工作;

(5)组织拟定全区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定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

(6)宏观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社区、企业、居民等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依法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

(7)牵头制定全区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方案,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会治理工作重点任务落实;

(8)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监督开展慈善工作、社会捐助工作。

办公地点:惠景园D7栋1710(办公时间:9:00—17:00)

联系电话:67479792


(四)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业务口

主要职责:

(1)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等工作;

(2)负责社会性、服务性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协调发展,负责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工作;

(3)承担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申报工作;

(4)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维护和管理,开展平安边界工作;

(5)承担全区地名管理及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惠景园D7栋1712(办公时间:9:00—17:00)

联系电话:67475276


(五)养老服务业务口

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定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进行推广和实施;

(3)编制全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分层次、分类别推动全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4)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5)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对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和综合评价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机构信用档案,建立信用分级制度;

(6)承担老年人福利相关工作,负责对高龄老年人津贴补助金的管理核发工作;

(7)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和运营补助金的管理核发工作;

(8)负责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化系统,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养老从业人员信息化管理。

办公地点:惠景园D7栋1707(办公时间:9:00—17:00)

联系电话:67479236


(六)行政审批业务口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制定的婚姻管理政策,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推进婚俗改革;

(2)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办公地点:惠景园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时间:9:00—17:00)

联系电话:67473076


(七)殡管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制定的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2)负责殡葬补助金的管理核发工作;

(3)审批遗体异地运输申请;

(4)承担公益性墓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区民政局工会工作。

办公地点:惠景园D7栋1711(办公时间:9:00—17:00)

联系电话:67473993


机关党的工作,按《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