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区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职过程中。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救助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核对社会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负责开展城乡临时救助,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的实际困难。负责对特困人员的审批、救助供养工作。负责对60年代初期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金的管理核拨工作。负责对涉诉特困人员救助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
4.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担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申报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维护和管理,负责开展平安边界工作、全区地名管理及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
5.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补助金的核发工作。审批遗体异地运输申请。负责特殊困难群众遗体火化补助金的核发工作。承担公益性墓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责任。会同公安部门处理无名无主尸体。
7.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
8.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及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9.贯彻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慈善机构开展慈善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管理服务科。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昆明市呈贡区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特别说明:昆明市呈贡区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财务统一由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合并核算。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保障泰康之家·滇园、鹏瑞利等重点项目建设运营;截至目前,区社会福利中心(失能照护中心)投入运营,设置养老床位150张,建成4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7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2个老年幸福食堂,日均老年人就餐4000余人次。正逐步实现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2.民生兜底保障网更加密实牢靠。2025年以来,制定“物质+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完善社会救助需求评估体系、编制服务类救助清单;引入社会组织,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目前累计走访40余户困难家庭,协助6名服务对象申请“物质+服务”救助,积极满足困难群众多元化需求。
3.专项社会服务更加便捷温馨。婚姻登记“全国通办”顺利实施,公园式登记点成为服务亮点。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在基层治理中作用日益凸显,实施2个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聚焦“邻里守望、平安宜居、社区文化”领域开展服务。惠民殡葬政策惠及988人,发放补助资金264.15万元,完成云南冲焚烧炉及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改造。
4.“一老一小”关爱服务精准深入。2025年实施高龄津贴“免申即享”以来,累计发放54867人次,378.624万元;探访特殊困难老年人300人次;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对8位百岁老人、45位困难老人开展走访慰问;“呈心护童,贡筑未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项目系统推进,完成145户困境儿童信息建档,完成50名儿童“微心愿”圆梦,成立专项基金筹集善款5742.29元;组建志愿小队开展15次陪伴帮扶服务,开展援助型、成长型小组活动7次,覆盖95人次,开展个案服务20例,覆盖45人次;开展周末课堂系列托管服务,覆盖240余人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9221115.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21115.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15889.56元,增长23.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15889.56元,增长23.2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1.本年增加呈贡区社会福利中心(失能照护中心)建设项目预算收入;洛龙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预算收入。2.因进一步规范云南冲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工作,云南冲管理经费增加预算收入,并对云南冲焚烧炉进行提升改造;并且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引导村改居社区居民进入经营性公墓安葬,惠民殡葬补助经费相应增加预算收入。3.本年有两位退休职工去世,死亡抚恤金增加预算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9238483.88元。其中:基本支出4669420.45元,占总支出的15.97%;项目支出24569063.43元,占总支出的84.0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33257.63元,增长23.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7019.52元,增长13.54%;项目支出增加4976238.11元,增长25.4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本年有两位退休职工去世,增加死亡抚恤金资金支出470971.52元,工作人员职务职称晋升,相应人员经费增加;2.本年呈贡区社会福利中心(失能照护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增加3403663.00元;洛龙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增加1233771.00元。3.因进一步规范云南冲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工作,云南冲管理经费增加176590.00元,对云南冲焚烧炉进行提升改造157100.00元;并且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引导村改居社区居民进入经营性公墓安葬,惠民殡葬补助经费相应增加资金支出100399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69420.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13029.26元,占基本支出的79.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6391.19元,占基本支出的20.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569063.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95651.20元。
1.儿童福利项目经费290194.00元,主要用于困难儿童救助支出。
2.老年福利项目经费3790610.00,主要用于发放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助,百岁老人高龄津贴。
3.殡葬项目经费3755942.00元,主要用于发放死亡火化奖励金及公墓共建费、墓地管理人员工资、事业人员工资等。
4.养老服务项目经费6320899.20元,主要用于支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估费;呈贡区失能照护中心运营估算及固定资产清查服务费;洛龙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费;呈贡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及运营补助等。
5.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经费193548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补贴。
6.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目经费1461389.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7.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目经费295915.00元,主要用于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补助。
8.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经费5426217.00元,主要用于支付呈贡区失能照护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款建安费;慈善公园建设运营经费;呈贡区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尾款;“渔你同行、众创未来”大渔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赋能与公益微创投项目款等。
9.社会组织管理项目经费15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评估抽查费。
10.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目经费233263.00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1.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经费475737.51元,主要用于发放社会事务员工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支出;党建工作支出,购买书籍。
12.临时救助支出项目经费44988.72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
13.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目经费44969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人员生活补助金。
14.老龄事务项目经费67438.00元,主要用于“敬老节”慰问百岁老人、困难老年人支出。
1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目经费6300.00元,主要用于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救助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94898.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38%。与上年相比增加1648757.56元,增长7.44%,完成年初预算的91.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0282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3%,完成年初预算的91.30%。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社会组织管理、老龄事务、死亡抚恤、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临时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城市生活救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民生类资金年初预算按预估数计算,支出时按实际人数据实发放,因受助人员变化造成预决算有差异;二是随着进入经营性公墓安葬人员增加,殡葬类资金支出随之增加;三是呈贡区失能照护中心项目和洛龙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争取上级资金,资金支付率随项目进度进行拨付。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084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完成年初预算的73.1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城乡医疗救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6月退休1名机关工勤人员,8月退休1名公务员,导致医疗保险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12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4%。主要用于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24年12月新调入一名公务员,年初预算不包含其公积金,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840.00元,决算为11420.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75.69元,下降8.6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840.00元,决算为10940.8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80%,完成年初预算的2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0%,完成年初预算的9.6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55.69元,下降1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0.00元,增长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80.00元,增长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840.00元,支出决算为11420.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75.69元,下降8.6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840.00元,决算为10940.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55.69元,下降1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80.00元,增长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80元,增长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殡葬工作宣传、检查;流浪乞讨工作排查护送;深入基层宣传民政工作政策、兜底保障人员核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巧家县民政局调研养老服务体系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6391.19元,比上年增加35840.29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2025年5月增加一个辅岗人员,相应劳务费及其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资产总额36611887.76元,其中,流动资产52515.21元,固定资产20321681.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692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16190769.6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991325.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587702.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14.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73.7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40.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2025年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