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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510-10338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31 15:16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呈贡区2026年至202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报工作的公告
文号: 关键字: 经营,呈贡,烟花爆竹,零售

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呈贡区2026年至202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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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工作的通知》(云应急办〔20228号)《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及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昆应急〔202256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呈贡区20262028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办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和受理时间

申报时间:20251132025115日,3,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申报受理地点

昆明市呈贡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昆明市呈贡呈祥街515号下沉广场C窗口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烟花爆竹销售属高危行业,原则上在校学生不得申请)。

(二)申请人须持有昆明市呈贡区范围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餐饮、五金、电焊等涉及动火作业、易燃易爆等行业的除外),且申请人为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申请人与经营者(法定代表人)一致。

(三)零售点申请按照一企、一点、一证要求进行申报,即:一位个体经营者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只得申请一本《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只能在同一地点经营。

(四)从事烟花爆竹行业三年内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需提供材料

呈贡区2026年至202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报名表由申请人自行在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1份,纸质版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注册经营地址在呈贡区范围内,餐饮、五金、电焊等涉及动火作业、易燃易爆等行业除外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

申请人本人半寸免冠照2一张粘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五、零售许可数量

呈贡区(实际管辖区,不含托管区)33个、高新区马金铺街道(托管区)2,共计35个。

根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十三条及《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及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法规文件,鼓励探索批发企业直营连锁,设立批发商直营点2个,直营点由批发商直接经营不参与遴选,在35家普通零售点确定经营地点后再选择直营点经营地址。

六、取证流程

呈贡区应急局发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报公告,符合报名资格的申报人提交申请资料,若报名结束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数超过呈贡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布点总数将采取择优考试的方式对申报人进行选取根据考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和报名志愿情况确定零售经营点经营资格,选取报名呈贡片区排名前33名人员,选取报名马金铺街道片区排名前2名人员(末位同名次重分人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经营资格),由呈贡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申办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考试组织和录取方式

本次考试统一采用上机考试方式,随机抽取考题作答。考试结束后,由系统直接评分。

(一)考试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0631-2013)、《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二)考试题型

选择题(单选和多选)。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后续通知)。

(四)录取方式

根据考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和报名志愿情况确定零售经营点经营资格,选取报名呈贡片区排名前33名人员,选取报名马金铺街道片区排名前2名人员(末位同名次重分人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经营资格)

其他

(一)申报材料需本人亲自提交,不得代办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选拔考试及审查批准后,由呈贡区应急管理局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报人严格按照一企、一点、一证要求进行申请,即:一位个体经营者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只得申请一本《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只能在同一地点经营,许可证不得转借、转租及转让,一经发现,取消经营资格;

(二)按照昆明市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取得零售资格的经营户,须采用由批发公司统一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销售仓或销售板房;

(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经营,在经营期间若有违规行为或不配合执法人员安全检查的,情节严重将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取消经营户经营资格

(四)每个零售店(点)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按规定取证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一经发现一律依法立案查处,取消经营资格

(五)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不替考、不作弊、不违规使用电子产品。若发现作弊、不服从考场纪律等情况的将通报个人信用管理部门处理,取消考试成绩和申报资格

咨询电话0871-67481596

特此公告。


附件: 1.呈贡区2026年至202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报名表

        2.承诺书



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

202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