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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503-971617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19 11:20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元,预算,支出,工作,补助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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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

监督索引号53011400331400000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区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职过程中。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关于社会救助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核对社会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负责开展城乡临时救助,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的实际困难。负责对特困人员的审批、救助供养工作。负责对60年代初期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金的管理核拨工作。负责对涉诉特困人员救助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

4.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担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申报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维护和管理,负责开展平安边界工作、全区地名管理及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

5.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补助金的核发工作。审批遗体异地运输申请。负责特殊困难群众遗体火化补助金的核发工作。承担公益性墓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责任。会同公安部门处理无名无主尸体。

7.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

8.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及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9.贯彻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慈善机构开展慈善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管理服务科。所属单位1个,昆明市呈贡区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特别说明:昆明市呈贡区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财务统一由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合并核算。

)重点工作概述

1.计划推进的重点工作

(1)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省、市关于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整治要求,把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落实。进一步压实对殡葬服务机构监管责任及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确保殡葬领域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把惠民殡葬政策落到实处。

(2)推进老龄事业稳步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继续推进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促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二是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制定完善老龄工作机制,明确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老龄办工作职责,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及督促指导职能发挥。

(3)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基本民生保障

一是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措施,健全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深入细致地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排查工作,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返贫风险和隐患,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保尽保。二是持续做好临时救助,切实筑牢思想底线打牢基础把政策学深悟透用实,保障好因病、因灾、因疫情、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的困难群体。三是加强特殊群体关爱,纵深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关爱服务保障政策。做好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两项补贴”按月足额发放。

2.其他常规工作谋划

(1)持续抓牢抓实党建基础工作

一是不断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抓稳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二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深化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探索纪律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途径,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经验转化为民政领域抓改革、促发展的强大动力。三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以坚定的决心和扎实的行动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民政工作效能持续提升。

(2)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提高社会事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人性化的服务体验。二是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托年检、年度抽查、评估等手段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压实业务(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加强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对外交往的管理。联合业务主管单位(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三是继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稳定,促进界线附近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及时做好地块、小区地名命名、更名审批、门牌核编、门牌证发放、路牌维护管理及规划在建、已建道路命名申报工作,适时开展新路牌设置工作,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需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42.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64.34,政府性基金87,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8.05,上年结转结余882.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5.99万元,上升3.8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比上年增加,因为上年上级补助失能照护中心建设项目资金,需待2025项目结算后支付尾款;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因为2024年退休1名四级调研员,所以减少相应职位工资津贴和人员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2024年进行机构改革,原基层政权职能划转至区委社工部,相应的社区建设管理经费、社会工作发展经费、社会治理经费及正常离任干部生活补助等相应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因为2025年对托管区委托业务资金进行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34.14,其中:本年收入2251.34,上年结转收882.8。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64.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7,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与上年对比增加107.94万元,上升3.5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比上年增加,因为上年上级补助失能照护中心建设项目资金,需待2025项目结算后支付尾款;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因为2024年退休1名四级调研员,所以减少相应职位工资津贴和人员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2024年进行机构改革,原基层政权职能划转至区委社工部,相应的社区建设管理经费、社会工作发展经费、社会治理经费及正常离任干部生活补助等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42.19。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51.34,其中:基本支出434.34,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1名四级调研员,所以减少相应职位工资津贴和人员运行经费;项目支出18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9.77万,主要原因是2024年进行机构改革,原基层政权职能划转至区委社工部,相应的社区建设管理经费、社会工作发展经费、社会治理经费及正常离任干部生活补助等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50803培训支出预算经费0.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学习培训教育经费。

2080201行政运行预算经费249.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局正常运行经费,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费等。

2080206社会组织管理经费2.08万元,主要用于对社会组织的监管,督促社会组织按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

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预算34.23万元,主要用于对呈贡区所有街路巷地名标志牌及临街门牌进行设置、维护、更换、清洁等开支。

2080209老龄事务预算6.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年度敬老月活动,走访慰问困难老人。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预算20.2万元,主要用于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社会救助工作、社会救助岗工资、政府采购、党建工作经费等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43.8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同城待遇生活补助经费开支。

2080505机关养老保险预算27.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2081001儿童福利预算15.71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用的开支。

2081002老年福利预算408.21万元,主要用于60岁以上散居五保三无老人市级以上劳模生活补助及已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高龄津贴专项补助资金等方面的开支。

2081004殡葬预算311.56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火化奖励金、火化宣传材料、云南冲公墓墓地管理经费、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方面的开支。

2081006养老服务预算466.4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及运营补助、失能照护中心建设、区域养老中心建设等方面的开支。

2081107残疾人两项补贴预算212.94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开支。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预算171.8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低保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支出。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44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0.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48.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市生活临时救助支出,春节慰问困难人员、60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涉诉特困人员救助金的开支。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21.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2210203购房补贴预算0.5万元,主要用于3名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7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服务、云南冲农村公益性公墓实地测绘和规划设计、失能照护中心建设等项目的开支。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区已实行乡财县管,按照区与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管理,故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8、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8,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较上年增加0,增长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65人次。

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8,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5.08,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高龄津贴补助经费407.74万元,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要求,对年满80周岁及以上及老年人4777人给予保健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21人给予长寿补助的规定,切实为高龄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及运营补助经费406.20万元,对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中心给以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及运营补助,确保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对60周岁的散居五保三无老人、市级以上劳模15人;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低保老人,年满70周岁的重度残疾老人3人,80周岁以上的空巢、独居老年人850人进行补助;对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运营补助工作人员120人。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212.94万元,对辖区内含大渔、马金铺街道困难残疾人170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1665人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遗体火化补助金及公墓共建费228.26万元。对辖区内含大渔、马金铺街道死亡遗体火化人员发放火化奖励金,对进入祥和陵园和宜良龙宝山安葬人员发放公墓共建费。充分体现政府对特殊人群的关心、解困,倡导和鼓励节地生态安葬,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建立健全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激励机制。

(五)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171.83万元,用于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相应的人员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资产总额162.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7万元,固定资产7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8.1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11.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2.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1400331400111

附件2: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20250319110016808

附件3: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高龄津贴补助)

附件3: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及运营补助)

附件3: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

附件3: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附件3: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遗体火化补助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