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30年乡村教师以上教师申请荣誉证书相关政策
从教30年乡村教师以上教师申请荣誉证书相关政策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
为深入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 ﹝2018﹞21号),持续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优秀教师到乡村长期任教、终身任教,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浓厚氛围,决定奖励一批2023年度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乡村学校从教年限累计满20年及以上,仍在乡村学校从教的在职教师。乡村学校指驻地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及以下的学校,或驻地城乡分类代码(按202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执行)为“210”“220”的县城所在地学校。从教年限指从事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累计周年数。其中,间断后继续在乡村学校工作,前后从教时间合并计算。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在乡村学校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二、奖励条件
(一)基本条件。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道德情操,长期坚守在乡村学校教育教学一线,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师生学习的典范;有扎实学识,具有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有仁爱之心,热爱教育,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因材施教,引领学生全面发展;爱党爱国爱校爱生,有师德、有责任、有情怀、有水平。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所教学科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教书育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2.具有扎根乡村的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能力,在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等方面业绩显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有犯罪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2.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有关程序尚未办理完结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有师德失范违规行为或个人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因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5.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原因不宜作为推荐对象的。
三、奖励名额
共500名。各州(市)推荐名额根据乡村学校教师数量和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教师数量按比例分配(附件1)。各州(市)结合实际将名额分配至各县(市、区)。优先推荐在乡村学校从教时间长的优秀教师,优先推荐在乡村学校长期担任班主任的优秀教师,优先推荐在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一线从教的优秀教师。往年已获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的教师,不得重复推荐。
四、奖励方式
给予2023年度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每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各州(市)教育体育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奖金发放情况(包括总人数、总金额等)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推荐程序
(一)基层推荐。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典型性。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明确本地区从教20年以上乡村教师名单和推荐名额,提供给乡镇中心校。乡镇中心校组织全体教职工按推荐名额在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中推荐候选人。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对本地区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公安等部门意见。其中,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还应当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对民办学校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统战、发展改革、生态环境、民政、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联等部门意见。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组织由校长、有关学科专家、教师代表、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推荐工作组,对县级候选人进行遴选,按州(市)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本地区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须在所在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所在学校同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报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审核公示。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核本地区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人选的身份、简历、事迹等,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按省分配名额等额确定本地区正式推荐人选,在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各州(市)推荐的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
(三)奖励。按程序对2023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予以奖励。
六、其他事项
(一)材料要求。请各地抓紧组织开展人选推荐工作,于2023年8月3日(星期四)12:00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逾期视为放弃。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包括工作程序、推荐结果、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反馈情况、公示情况等)、《2023年度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2)、《2023年度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均一式2份。
(二)工作纪律。各地要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所有符合条件人选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戴帽推荐。对未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将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联 系 人:王宇佳、张敏
联系电话:0871-65154315、63606954、65102861(传真)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邮 编:650223
附件:1.2023年度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2.2023年度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推荐表
3.2023年度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2023年7月12日
附件1.2023年度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3年度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推荐表
附件3.2023年度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