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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109-439023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9-04 17:20
名 称: 2020年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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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04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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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呈贡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0年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当年决算收入4629.62万元,其中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当年决算支出4629.62万元,按功能分类,其中:培训支出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19.81万元,其他支出2.09万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153.9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111.6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2.29万元),项目支出3475.7万元,其中:(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支出41.32万元;(2)街道社区社保网络租用费支出5.59万元;(3)城镇职工生存验证费支出1.66万元;(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经费支出1929.05万元;(5)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支出177万元;(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支出1243.4万元;(7)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医疗救助补助预算支出2万元;(8)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2.45万元;(9)下达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2101301】支出10万元;(10)2020年第一批省级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2.42万元;(11)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预算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1.12万元;(12)2020年中央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101301】支出28.5万元;(13)下达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2101399】支出5万元;(14)“8.13”人员医疗补助支出1.1万元;(15)城乡医疗救助金支出14.54万元;(16)原农机厂退休人员医保费支出1.86万元;(17)医疗照顾退休人员专项医疗补助资金支出6.6万元;(18)2020年(第二批)中央福彩公益分配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0.09万元;(19)2020年中央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296013】支出2万元。

2020年度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收入支出保持平衡,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明确目标任务,有序开展工作。2020年市级下达目标任务为全区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为167190人,比上年度任务167000人增加了170人。全区参保率要达到95%以上。

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度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严格按照呈贡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按时将部门预算在呈贡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按时向区财政局规口管理的社保科报送公开相关材料。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对部门本年利息收入进行有效的管理,及时上划2020年上缴本年利息收入。

严格单位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的要求,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卡片登记管理,年末进行有效盘点。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实现“三公”经费负增长。“三公”经费本着励行节约的原则逐年减少,2020年度没有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为零。公务用车完成改革,无因公出国出境情况发生,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950元比上年度5700元增加了250元。主要因为新业务增加,需要的培训费用增加。

取得的工作成效。

1.引入基金监管社会监督机制成效显著。为进一步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稽核工作水平,最大限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呈贡区自今年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采用专业人员参与协助我局的审核、稽核工作。至10月份,共抽审住院病历3145份,智能审核筛查疑点3790条,推送1751条。下发了稽核整改通知书29家,进行约谈7家。对违规费用进行了扣款处理,其中医疗机构21家,扣除不合理费用103.77万元;零售药店8家,扣除不合理费用0.12万元,合计扣款103.8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9.6万元,增长率328%。

2.成功争取成为昆明市医保基金电子监管平台试点县区。进一步完善了内控机制,使基金、审核、稽核等科室的资金审核、结算、内审、拨付等工作实现在线监控,将医保基金的使用置于透明化监管范围,最大限度杜绝了基金流转过程中内部人员的职务安全隐患。下半年,盘龙区参照我区做法进行了推广。

3.完善异地就医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继续做好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工作,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相关政策,切实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核查力度,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的异地就医服务。

4.快速拨付工作保持常态化。呈贡区自建立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定机构)医药费用“先行拨付、事后清算”的工作机制以来,全面提速医保费用拨付工作已形成常态,既提高办事效率,又减轻两定机构资金周转压力。上月费用次月月初申报,通过审核、结算、稽核内审、基金拨付的环节,月底前确保完成拨付。对不合理、违规费用采取事后审核扣回的办法,极大缩短了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周期,切实保障了医保基金使用的高效和安全。

5.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参保筹资缴费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相关政策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全额垫支手工报销制度,用多种方式对异地就医人员进行备案登记,2020年异地就医备案人员482人次,其中职工203人次,居民279人次。二是严格审核手工报销材料,手工报销城镇职工161 人次,报销金额 24.00万元;手工报销城乡居民 1425人次,报销金额 573.76万元。三是为辖区内的城镇职工手工报销生育、计划生育费用,手工报销661 人次,报销金额1242.46 万元。四是为辖区内的27人次离休干部门诊、住院医疗费用进行手工报销,并对 9 位2019年医疗费用不足3万元的离休干部进行了奖金的核算,累计报销医疗费用24.13 万元,支付奖金18.52 万元。

6.全面落实医保扶贫工作,跟踪完善扶贫人口参保标识,达到100%参保,确保无因病致贫、返贫的情况发生。加强与扶贫、税务、财政部门协调联动,实现参保信息实时推送和共享,实时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动态清零、悉数入库,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与医疗救助范围。呈贡区112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100%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与医疗救助范围。2020年共救助特殊困难人员22人次,发放救助金 20755.85元。据医保资金运行情况,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减负功能,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发挥医疗保障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托底作用,严格执行健康扶贫30条医保政策措施,保持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各项待遇按规、及时、足额兑现。

7.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办理医保关系转入123人次,转出117人次,涉及资金为:100.12万元。年内,按照市医保局统一安排,我局派出4名同志,赶赴厦门大学参加医保系统技能培训,全系统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医保服务理念和先进的医保经办业务流程,不断增强履职能力,有效提升工作水平,以更加优质的服务水准,为全区参保人提供医保服务。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2020年度,我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共计3475.7万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3475.7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具体使用如下:

1)城镇职工生存验证费已使用1.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耗材、办公用品等费用支出。

2)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支出177万元, 主要用于资助参保支出

3)街道社区社保网络租用费已使用5.59万元, 主要用于资助参保支出

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支出41.32万元主要邮电费、劳务费、培训费、社区社保网络维护、维修费、拨付给社区的委托业务费等

5)医疗救助资金本年实际支出68.12万元(其中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医疗救助补助预算2万元,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45万元,下达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2101301)10万元,下达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2101399)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4.54万元,2020年第一批省级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42万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预算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12万元,2020年中央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101301)28.5万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福彩公益分配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0.09万元,2020年中央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296013)2万元)。用于资助参保支出、住院救助支出,兜底保障支出。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0年度区级配套资金1243.4万元(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区共有140681人参保,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每人每年为120元,全区共配套财政资金1243.4万元,度假区大渔街道176.90万元,高新区马金铺街道267.87万元),此项资金全部由区财政预算资金划入区财政专户,并在规定时间全部上划到市财政专户

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0年度因个人缴费标准因年初预算标准按280元每人每年进行预算,而实际缴费标准为290元每人每年,2021年度被征地人员的个人缴费实际补助为1929.05万元,调减年初预算资金2.9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及时上缴到税务部门。

8)“8.13”人员医疗补助按全区11人每人每年1000元,共支付1.1万元。

9)原农机厂退休人员2020年度医保费共拨付1.86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的各项医保费缴纳。

10)用于支付2020年医疗照顾退休人员专项医疗补助资金6.6万元,已全部划拨到市局专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我局开展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了解我单位2020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开展工作及预算资金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单位支出管理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呈贡区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使区财政对全区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区级财政补助及时到位,对失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全部由区财政进行补助,从而促进医疗保险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医保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实现我区失地人员医有所医,解决失地人员后顾之忧的目标,为保持呈贡新区和平稳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评价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组织本次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核实数据。对2020年度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区级财政预算及决算支出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及核实,并将2020年度的预算及决算与2019年度的预算及决算进行比较分析。

二是查阅相关资料。查阅2020年度预算资金安排、预算资金追加及调整、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政策文件。

三是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四是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价。

五是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经济性分析,主要包括成本(预算)控制情况和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020年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整体支出按照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批复,对于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按照实际在编人员及进度均衡支付;对于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下达预算执行,实现内部报告审批制度,监控支出情况;对于项目支出的经费使用情进行监督检查,按审批程序办理支付手续。“三公”经费本着励行节约的原则,实现了“三公”经费的逐年减少,节约了办事成本。

2、效率性分析,主要包括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

一是实施进度。2020年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结合本部门工作时际,年初拟定工作计划,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各项工作提前谋划,各项资金按工作开展进度使用,财政资金使用进度排在全区前列。

二是完成质量。2020年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被征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医疗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参保人医保关系的变更、转移、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医疗保障局及区委、区政府下达给我局的目标任务。

3、效益性分析,主要包括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和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等。

1)、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6月30日,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40681人,比上年度增加74022人(包含高新区社会事务划转马金铺街道,度假区社会事务划转大渔街道),增长率为6.17%,超额完成预期目标。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汇算及2021年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昆医保通[2020]69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区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比预期提高了0元人/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共计1688.17万元,比预算减少了46万元。此项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到区财政社保专户,并于2020年9月全部上划到市财政专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区共有114548名失地人员参加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参保工作,失地人员个人缴费款由区财政进行全额补助,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汇算及2021年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昆医保通[2020]69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个人缴费款为290元/人/年,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共补助失地人员个人缴费款1929.05万元,比预期280元/人/年增加了10元/人/年,此笔款项全部缴入区财政专户,并为参保人进行参保确认,确保失地人员2021年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因政策宣传到位及财政补助资金到位,使参保人100%对医疗保险参保满意度。

2020年度全区共报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统筹支出医疗费3405.54万元;报销个人账户医疗费2961.63万元;报销重特病医疗统筹医疗费支出119.53万元。报销公务员二次报账统筹基金医疗费支出342.44万元。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支出5310.52万元;大病医疗费用支出465.72万元。

2)、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效果。

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实现了失地农民参保率达100%,参保人参保待遇报销率10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100%

全面完成了年初区委、区政府下达给我局的目标任务。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医疗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医保险政策深入人心。

通过每年逐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补助标准及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参保人的报销比例。稳定社会秩序。实现被征地人员病有所医,解决被征地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生态呈贡,绿色呈贡。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在全区医疗保险工作中做了积极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取得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汇算及来年缴费文件下发较晚,而且每年涨幅过长,无法做到精细化项目预算。

2、参保人员流动性较强,无法确保流动人口人人参保。

3、医保经办机构人员严重不足,无法更好更细开展医保工作。

五、有关建议

建议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觉悟。组织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提高单位领导对预算管理的重视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觉悟。

附件3-1:2020年区医保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附件4-2:2020年度被征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报告(自评)1

附件4-2: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支出绩效报告(自评)1

附件4-2:2020年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他医疗救助项目支出绩效报告(自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