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呈贡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包括收入构成、支出构成、年初预算完成率、当年收支平衡和年终结转结余情况等。
2019年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当年决算收入101890560.77元,其中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101890560.77元。当年决算支出101890560.77元,按功能分类,其中:教育支出24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96513.77元,住房保障支出91647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230666.77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094684.77元,日常公用经费135982元),项目支出100659894元,包括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409894元(财政授权支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及区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经费96200000元(财政直接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经费、基础养老金补助经费及一次性丧葬补助经费4050000元(财政直接支付)。2019年度部门年初预算9279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主要是因为今年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预算的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基础养老金和丧葬补助提标,导致财政补助增加。2019年度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收入支出保持平衡,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个性指标、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的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
明确目标任务,有序开展工作。2019年度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在2018年度的基础上完成提高10%的个人缴费补助,进一步减轻个缴费负担,提高参保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完成参保缴费5.3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
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度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严格按照呈贡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按时将部门预算在呈贡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按时向区财政局规口管理的社保科报送公开相关材料。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对部门本年利息收入进行有效的管理,及时上划2019年上缴本年利息收入。
严格单位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的要求,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卡片登记管理,年末进行有效盘点。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实现“三公”经费负增长。“三公”经费本着励行节约的原则逐年减少,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在增加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提高个人缴费补助工作的基础上,与去年基本保持不变,没有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完成改革,无因公出国出境情况发生,培训费与去年持平。
继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管理。2019年度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继续完善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各项工作职责及制度汇编,包括了工作职责职能、工作制度、专项制度三个方面的内容共计29项制度。
取得的工作成效。2019年度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完成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养老待遇发放、养老关系变更、转移和终止等业务的办理。全年完成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参保25973人,累计收取养老保险费77414万元,12月发放养老待遇人数22924人,12月发放养老待遇9909052.28元,最大参保年龄101岁,最小参保年龄23岁,最高参保金额61920元。全年完成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退补15000余人,退补资金64764015.91元。全年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3484人,收取养老保险费12126100元,12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数12198人,12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2099526.66元,全年养老保险待遇支出20587751.05元,全面完成了年初区委、区政府下达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的目标任务。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主要包括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等。
2019年度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整体支出为101890560.77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666.77元,项目支出100659894元。基本支出资金的使用主要是根据人员工资的支出、人员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务活动按月向区财政进行计划申报,并进行按月支付。项目支出资金主要包括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409894元(,财政授权支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及区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经费96200000元(财政直接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财政补助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经费和一次性丧葬补助经费合计4050000元(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组成,其资金的使用管理主要是按照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和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及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退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区财政申报用款计划,由区财政将资金划拨到基金专户,再由基金专户划拨到支出户进行支出,实现了区财政对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有效监督和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开展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了解我单位2019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开展工作及预算资金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单位支出管理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呈贡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使区财政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和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按时限要求进行补助,从而促进两项保险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实现我区失地农民养有所养,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的目标,为保持呈贡新区和平稳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评价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组织本次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核实数据。对2019年度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区级财政预算及决算支出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及核实,并将2019年度的预算及决算与2018年度的预算及决算进行比较分析。
二是查阅相关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资金安排、预算资金追加及调整、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政策文件。
三是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四是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价。
五是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经济性分析,主要包括成本(预算)控制情况和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019年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整体支出按照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批复,对于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按照实际在编人员及进度均衡支付;对于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下达预算执行,实现内部报告审批制度,监控支出情况;对于项目支出的经费使用情进行监督检查,按审批程序办理支付手续。“三公”经费本着励行节约的原则,实现了“三公”经费的逐年减少,节约了办事成本。
2、效率性分析,主要包括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
一是实施进度。2019年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结合本部门工作时际,年初拟定工作计划,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各项工作提前谋划,各项资金按工作开展进度使用,财政资金使用进度排在全区前列。
二是完成质量。2019年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养老金待遇的发放、养老关系的变更、转移、终止和养老保险档案整理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及区委、区政府下达给我局的目标任务。
3、效益性分析,主要包括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和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等。
(1)、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19年度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本年总共支出101890560.77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666.77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094684.77元,日常公用经费135982元),项目支出100659894元:包括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409894元(财政授权支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及区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经费96200000元(财政直接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经费、基础养老金补助经费及一次性丧葬补助经费4050000元(财政直接支付)。
(2)、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效果。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实现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参保率在96%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整体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100%。
2019全年完成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累计参保25973人,累计收取养老保险费77414万元,12月发放养老待遇人数22924人,12月发放养老待遇9909052.28元,最大参保年龄101岁,最小参保年龄23岁,最高参保金额61920元。全年完成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退补15000余人,退补资金64764015.91元。全年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3484人,收取养老保险费12126100元,12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数12198人,12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2099526.66元,全年养老保险待遇支出20587751.05元,全面完成了年初区委、区政府下达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的目标任务。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
通过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养老待遇,增加老年人收,促进经济发展。实现被征地人员和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解决被征地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生态呈贡,绿色呈贡。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关于绩效情况的分析既可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归纳,也可以把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融入到实施取得的显著成效中进行说明。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在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做了积极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策宣传还不够完全到位。部分适龄参保人员有“三怕”(怕政策变,怕没人管,怕钱贬值),缺乏长远的社会保障意识,对城乡居保待遇信心不足,造成了16-45周岁年龄段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缴费档次较低。
二是适龄参保人员流动性大,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部分举家外出、租地种花种菜长年不归,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在外务工,加上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相对偏低,从而造成了征缴工作开展上的难度。
三是部分社区基层建设还比较薄弱,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素质急需提高,数据采集不够规范,各街道办事处、社区之间工作进度不一致,影响了整体进度。
五、有关建议
建议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觉悟。组织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提高单位领导对预算管理的重视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觉悟。
附件4-2:2019年区城保局被征地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报告(自评)
附件4-2:2019年区城保局被征地和城居保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报告(自评)
附件4-2:2019年区城保局城居保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报告(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