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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609-11128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9-01 10:22
名 称: 呈贡区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公告
文号: 关键字: 补贴,住房,试点,呈贡,存量

呈贡区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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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满足居民合理改善性住房需求为出发点,在区域范围探索卖旧买新置换可行路径,同步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报经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意,呈贡区决定开展2026年住房以旧换新叠加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旧换新试点补贴(彩云住房以旧换新叠加消费券

(一)补贴时间和对象

在呈贡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指由呈贡区发放预售证或者办理现房备案的项目)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予以以旧换新试点叠加补贴2026710日起2026121018期间,将其个人名下存量住房出售完成过户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叠加申领以旧换新试点补贴。本次活动先到先得,在活动过程中,以旧换新试点补贴额度领取完毕或彩云住房消费券发放完毕,相关活动即截止。

同时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补贴申领人名下用于置换的存量住房应当具有城镇国有土地上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可正常上市交易

2.存量房交易过户应当在呈贡试点活动期限内完成

3.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网签备案合同价格应当高于存量房买卖合同价格

二)补贴套数及标准

本次昆明市呈贡区以旧换新试点活动补贴套数为100套,税后5000/套补贴总额度为50万元。每位购房人在本次补贴活动中仅可享受1次以旧换新试点补贴同一次存量成套住房交易仅可对应1次以旧换新试点补贴申领,不得重复使用。本次补贴为个人所得税税后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购房人本人银行账户。

(三)申请方式

1.对已领取彩云住房消费券的购房人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核符合彩云住房以旧换新叠加消费券申领条件的,由呈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一部手机逛商圈微信小程序赋券。上传呈贡区住房城乡建设出具的以旧换新试点补贴资格证明存量房原《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房产交易部门出具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表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受理和办结确认信息表后,进行补贴核兑。申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121018时止云住房以旧换新叠加消费券或彩云住房消费券发放完毕或申请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的申请。本次补贴申领通过一部手机逛商圈微信小程序线上平台办理,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申请材料包括:

1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以旧换新试点补贴资格证明

2)存量房原《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3)房产交易部门出具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4)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受理和办结确认信息表

5)其他在审核过程中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四)操作流程

1.赋券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已复审通过或者补贴已发放的购房人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按试点活动公告审核符合彩云住房以旧换新叠加消费券申领条件的,由呈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以旧换新试点补贴资格证明,并通过一部手机逛商圈微信小程序赋券。

2.审核。赋券后申请人上传《以旧换新试点补贴资格证明》、存量房原《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表》、《不动产转移登记受理和办结信息表》等材料,申请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信息反馈省建行微信小程序一部手机逛商圈线上平台

3.发放和核销。通过审核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接到补贴资金后,及时向购房人兑付补贴,并核销对应的彩云住房以旧换新叠加消费券。未通过审核的,注明原因后通过微信小程序“一部手机逛商圈”线上平台退回,请购房人尽快按提示要求修改,以免因修改不及时造成补贴资金额度用完后无法提交修改材料或无法发放补贴的情形。

(五)其他要求

1.“以旧换新活动用于置换的旧房须为昆明市参与省级以旧换新试点县(市、区)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成套住房,且取得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以旧换新试点补贴资格证明》。农村自建房、集体土地住房、违规改建房屋、公寓、商铺等非住宅类房源,不得作为置换房源申领本次补贴

2.司法判决、继承、赠与等非市场化交易方式取得的住房,不纳入本次补贴的适用范围

3.部分产权转让的存量房不在补贴范围内

4.出售个人名下存量成套住房,未同时购买本活动公告第一条规定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不享受本次以旧换新试点补贴

5.以旧换新试点补贴的申请人须为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载明的买受人或共有人,且应当同时是存量住房不动产权登记权利人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共有人

6.存量房买卖合同价格以存量房网签备案表的成交价款为准

7.领取购房补贴后,若发生需要注销存量房合同备案的情形,购房人需先退回补贴款后,方可办理存量房合同备案注销。根据司法判决应当注销存量房网签备案合同、购房人未主动退回补贴款的,在执行司法判决后购房人应依法依规退回已发放的补贴

8.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成功申领彩云住房以旧换新叠加消费券后,7天内未上传相关资料的,将视为放弃本次补贴申领,已领取的彩云住房以旧换新叠加消费券失效作废。领取的彩云住房以旧换新叠加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计算生效起始时间。

9.对通过伪造旧房交易材料、虚构置换交易、隐匿存量房交易和不动产登记被撤销情形、重复申领补贴等方式违规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一经核查属实,立即取消补贴资格,追回已发放补贴资金,将相关责任人纳入失信名单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其他事项

(一)为符合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要求,主办方和申请平台需要在必要的范围收集申请补贴人个人信息详情(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手机号、交易时间、交易金额、购房商家等信息),以便进行查验与核实。

(二)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应确认填报的银行卡户名、账号正确,状态正常,银行卡户名需与补贴申领人姓名一致。因购房人个人原因或提供的银行卡异常原因导致补贴资金入账失败,责任由申请人负责,并视为放弃申请补贴。

(三)补贴发放工作开展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有关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补贴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更或调整将以合适的方式及时公布。

(四)补贴申领人应自愿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购房补贴活动。

(六)申请本次补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对发现不符合条件、故意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将收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以旧换新试点活动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121018活动主办方为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1.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旧换新试点补贴资格证明

1-2.不动产转移登记受理和办结确认信息表

相关链接呈贡区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公告政策解读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0871-67470281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呈贡登记科:0871-67473876

中国建设银行呈贡滇龙支行:0871-63061306


附件1-1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旧换新试点补贴资格证明

兹有申请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经按《2026年三季度云南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公告》和呈贡区以旧换新试点活动公告明确的条件审核,该申请人已完成存量房出售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等手续,相关交易真实合规,具备申请省级以旧换新试点补贴资格。

特此证明。本证明仅用于申请人办理本次住房以旧换新试点补贴申领相关事宜,不作其他用途。

联系电话:XXXXXXXXX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

_______________


附件1-2

不动产转移登记受理和办结确认信息表

一、基本办件信息

业务编号:________________

产权来源:□存量房买卖 □其他________________

受理日期:________

办结日期:________

登簿日期:________

登记机构:XX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不动产转移登记双方信息

1.原权利人(存量房出卖人)

姓名: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2.现权利人(存量房买人)

姓名: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三、不动产转移登记房屋信息

1.房屋坐落:XX县(市、区)街道____小区________单元____室。

2.原不动产权证书号:                                

3.现不动产权证书号:                                

四、不动产转移登记确认意见

经核查,该宗不动产转移登记已全部办结、登簿生效、权属变更完成,手续合法有效。仅用于申请人办理本次住房以旧换新试点补贴申领相关事宜,不作其他用途。

联系电话:XXXXXXXXX

XX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章)

                         ________

备注:

1.本表一式三联:登记中心留存、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申请人留存。

2.仅限本次房屋转移登记办结佐证,涂改、复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