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63401000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业、房地产业、燃气行业、防震减灾、质量安全、道路桥梁、保障性住房、消防和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2.承担辖区权限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组织方案审查工作;负责辖区权限内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防震减灾工作。
3.负责辖区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房产交易管理和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和房地产经纪的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初审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辖区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组织城建系统科技成果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墙体改革、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绿色建材推广、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协调区建设行业的技术合作工作
5.指导和监督辖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物业企业规范服务。指导各街道做好住宅小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监督、管理及使用审批工作。负责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工作。
6.承担辖区权限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安全生产施工措施备案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等。
7.承担城市市政道路、桥梁、市政设施维护管养职责。提升城市道路管理维护工作,切实提高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维护水平,确保辖区城市道路平坦通畅,道路、桥梁(隧道)运行情况良好。承担辖区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区级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公租、廉租住房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乡建设科、建筑市场管理科、建设工程消防科、物业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防震减灾局;
2.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加挂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3.昆明市呈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加挂昆明市呈贡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办公室、昆明市呈贡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牌子);
4.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加挂昆明市呈贡区房产档案馆牌子);
5.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防震减灾局;
2.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加挂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3.昆明市呈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加挂昆明市呈贡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办公室、昆明市呈贡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牌子);
4.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加挂昆明市呈贡区房产档案馆牌子);
5.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二、重点工作概述
1.推进安置房移交分配工作。区住建局积极配合区城更局、雨花街道完成呈贡区雨花五号地块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第一批183套安置住房分配。积极配合区城更局、龙城街道完成龙斗一号一期36#地块一标段安置住房分配工作。配合区城更局、龙城街道完成龙斗二号一期A13地块第一批、第二批安置住房分配。正积极配合区城更局、乌龙街道开展龙一A7地块移交分房相关工作。积极配合雨花二号二期一标段区城更局、吴家营街道开展移交分房相关工作。
2.市政道路建设情况。年内,积极推进市政道路建设,共计9条道路正在进行前期工作,其中:11号路(惠通路-293号路)已协调施工方进场;190号路(景明北路-清和路)、22号路(火车站大街-祥园街)、172号路(火车站大街-祥园街)、174号路(火车站大街-祥园街)、183号路(22号路-清和路)、呈贡区68号路(86号路至古滇路)、呈贡区87号路(金桂街至88号路)、呈贡 67 号路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项目等8条道路,共计3.2公里新开工,计划总投资约3.43亿元,其中67号路(彩云路-兴呈路)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共计16条道路(14.057公里)正在施工建设;呈贡76号路(环湖路—86号路)、呈贡86号路(金桂街—88号路)2条道路,共计1.315公里已经建设完工,总投资为1.45亿元。同时,积极协调完成市政道路建设,5号路、1129改造项目南侧道路申请划道路红线图、征求相关管线单位的意见;委托服务单位,完成斗南片区道路综合整治提升方案的编制工作。
3.配合省、市局完成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云南项目昆明片区呈贡区测项GNSS观测台站建设选点2次现场踏勘,确定新的选址点并签订土地租用意向协议;完成巨灾防范工程三台山测震台改造土建内容。完成17个宏观观测点的更新和标识标牌安装,做好宏观异常零报告及核实工作。完成呈贡区110所中小学、幼儿园采用省、市级配套安装与学校自主采购的方式推进地震预警终端机采购安装。联合区应急局完成辖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现场检查2次;对辖区5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急供水设施设备每周进行现场检查维护。加强“呈贡区三台山测震台站”日常维护管理,台网观测数据运行率达99%以上,为市局提供连续完整的地震观测数据。开展2024年度全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呈贡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动态更新84个,其中:新建工程82信息,加固工程信息2个。对辖区2024年44个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情况开展自检自查,并对11个建设工程开展现场检查。
4.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情况
2023年度呈贡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含托管区)为101.53万㎡,2024年目标增速为-20%,全年应达81.22万㎡。根据区统计局数据,2024年1-9月呈贡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含托管区)完成56.33万㎡,同比增速-25.5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9.35%。截至2024年11月11日,呈贡区商品房累计可售200.28万㎡,其中非住宅170.86万㎡,占比85.31%。
5.全力保交楼,化解烂尾楼等问题楼盘
(1)妥善推进烂尾楼项目化解
呈贡区经省市烂尾楼清理整治领导小组认定的烂尾楼项目共有7个,分别为泛亚城邦A5-2地块、新都昌广场、奥宸中央广场G07地块、涌鑫哈佛中心、康美健康城、花香满径、置信银河广场项目。目前已交房办证项目4个(泛亚城邦A5-2地块、花香满径、新都昌广场、涌鑫哈佛A8、A3地块),1个项目不涉及交房办证(康美健康城),置信银河广场项目目前还在建设中,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竣备交付,奥宸G07地块目前已完工,正在协调市级部门开展验收工作。
(2)呈贡区“保交楼”“保交房”项目推进情况
呈贡区专项借款保交楼项目共有4个,分别为花香满径、颐明园西区四期、锦艺昆明之光、绿地悦湖天境,均已完成交付。呈贡区“保交房”项目3个涉及1999套,卓越晴翠花园已交付1509套,剩余69套预计2024年12月底交付;栀云苑A7地块保交房涉及71套,计划2024年11月交付;绿地东海岸34号地块一期保交房涉及350套,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6.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昆政办〔2022〕88 号),参照昆建通〔2023〕139号、昆建通〔2023〕295号、昆建通〔2024〕149号文件,结合呈贡区实际,出台《呈贡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呈建通〔2024〕23号)。二是严格落实上述预售资金监管文件要求,不再由监管银行对预售资金拨付进行审核,而是以住建部门引入第三方专业造价机构对工程量进行核定,住建部门进行复审及现勘,落实以住建局为主体的监管责任。三是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预售资金抽逃、挪用问题,及时采取发送律师函、移交城管、公安处理等措施进行资金追缴。针对监管银行、按揭银行不按规定履职的情况,及时与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函告进行处理。同时,加强与上述部门的沟通,及时跟进线索移交后的处置情况。针对日常工作发现的违规行为,约谈企业及资金监管银行,下发整改通知书,将存在违规行为的项目进行通报或移交,同时,加强与上述部门的沟通,及时跟进线索移交后的处置情况。2024年至今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15份,4个项目签订提存资金监管协议,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将存在违规行为的项目进行通报或移交相关部门(移交城管2个,通报市住建1个)。四是督促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后在售楼部公示预售证及监管账号,保障业主知晓预售资金账户账号,及时核对购房款存入账户是否为监管账户,同时已于2023年5月份开通了购房款去向和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余额网上查询功能,购房人可登录昆明市房产信网查询购房款是否进入监管账户和所购买项目预售资金余额。
7.存量房交易工作
2024年1-11月,存量房网签备案2755件,司法拍卖备案44件,网签合同注销75件,推送不动产不予办理864件,开具集资房上市交易情况说明10件,移交档案2874件。
8.做好全区房屋租赁备案及抵押合同备案工作
截至2024年11月,本科室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备案房屋共计416套;在建工程抵押备案解锁房屋共计179套;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共计43件;核验辖区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登记信息总数共计23家,核验实名登记的房地产经纪人总人数共计154人,出具昆明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登记表共15份;完成"昆明租房备案"小程序录入的房屋租赁信息登记数据共计新增1319条;开展2024年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情况排查核实工作,共核实432家企业经营情况,并对34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共发出7份整改通知书;开展2024年住房租赁市场规范整治工作,共核实12家企业经营情况,发出5份整改通知书,反馈市场监管4份工作函;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共核实128家企业相关经营情况。
9.妥善处理业主信访,化解矛盾纠纷
截止2024年11月12日,2024年全年累计受理信访投诉1897件,其中,其中国家信访件28件,省委第六巡查组167件,省级信访件422件,区委第二巡查组13件,市长热线1267件,另接听房地产市场投诉热线电话843次,接待现场群众投诉194次。
我中心安排专人回复信访件,按照信访要求,耐心细致周全地对信访人进行疏导和接待。对于信访工作,不推卸责任、不回避矛盾,分类做好信访人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提升信访满意率。同时配合街道、公安约访下防,积极化解矛盾,稳控业主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10.年初机构职能调整,呈贡区排水管理中心划入呈贡区水务局,按照双方协商要求,我单位完成呈贡区老城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后续工作。根据《关于对呈贡区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现场督查明确工作任务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呈督通〔2021〕8号)和《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网排查、雨污分流暨溢流污染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呈政办笺〔2021〕32号)的要求。为防止城市汛期内涝、消除黑臭水体,解决原排水系统老化,管道堵塞,排水不畅等现象。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完善老城片区雨污分流系统,使之便于雨水收集利用和集中管理排放,降低雨水量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并进一步改善入滇河道水质。本次呈贡区老城片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服务范围北至小王家营立交桥,南至呈祥街,东至昆磨高速东侧玉兰苑小区及职业中学,西至环湖东路,主要包括兴呈路、龙城街、环城南路、环城东路、沿河路、职业中学、玉兰苑等老城片区市政排水管网。
11.落实质量安全手册,夯实工程质量监管
推动《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制度的落实,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57号令)。在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开展工作中,人防质量交底会议指导参建单位使用昆明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平台共计5次,审批人防工程节点共计125次,对首块地板、外墙、顶板实施重点监督现场检查共计19次,管线验收共计2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2次。按照《工程质量行为抽查记录表》对质量责任主体或有关单位工程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现场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到岗情况进行巡查、抽查,下发工程质量行为抽查记8份,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记录172份,整改不符合项243项,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监理、建设单位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工程质量整改意见书25份,整改不符合项72条,已整改72项,回复率100%。桩基子分部验收监督记录、基础分部验收监督记录、主体分部验收监督记录、建筑节能分部验收监督记录共计61份,工程预验收质量监督检查记录23份,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查记录表23份,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23份。通过各项督查检查,工程质量稳步提升,持续为全区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精准的监管服务。
12.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平稳
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行业规范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当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隐患。共下发转发了专项检查通知、工作方案及相关安全生产文件20余份,共出动检查1316人次,组织第三方机构专家38人次,检查建筑工地297家。重点对安全生产台账资料、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临边洞口的防护、汛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进行督查检查,查出一般生产安全隐患1542条;重大事故隐患2条,其中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1条。经督促,2条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及已到时限的隐患均已整改完毕,未到整改期限的隐患督促整改中,整改率达99%。
13.完成新筹集2024年呈贡区保障性租赁住房636套
(1)云南开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的兴冶国际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呈贡区斗南街道彩云路与兴呈路交叉口。总投资概算27526.55万元,总建筑面积4.05万平方米,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61套。该项目于2024年5月21日取得昆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截至目前,3栋118套已完成装修工作;5栋主体结构封顶,正在进行外立面施工及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2)昆明市呈贡区春都住房服务有限公司建设的招商·翰林大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与月华街交叉口。总投资概算3164.67万元,总建筑面积0.79万平方米,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75套。该项目于2024年5月21日取得昆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截至目前,175套房屋已完成装修,配备家具家电,达到拎包入住条件,其中80套已纳入系统分配。
14.完成2022年、2023年7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指标置换工作
滇池明珠广场(三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呈贡区乌龙街道办事处彩云南路与宝珠街交叉口西北角,由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其中有700套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因呈贡部队机场净空限制,规划方案一直未通过市规委会审批,导致项目无法推进。按照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对云南省昆明市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出具情况报告《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其中反馈呈贡区滇池明珠广场(三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未开工,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因呈贡部队机场净空限制,问题一时无法解决,为尽快完成市级下达2022、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经与建设实施主体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调,2024年5月与中通世纪投资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经市政府批示同意将中通世纪商务中心项目(二期)700套现房调整替换滇池明珠广场(三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任务,并将资金1815.27万元一并调整拨付至中通世纪商务中心项目(二期)。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为189801521.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801521.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5413073.90元,下降46.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5413073.90元,下降46.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职职能责调整排水中心划归水务局管理,造成相应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减少;排水设施运营经费等相应项目经费划归水务局;市政道路、桥梁、市政设施维护管养专项经费、呈贡67号路(金桂街)古滇路至兴呈路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呈贡183号、190号、22号、172号、174号市政道路等建设项目资金较上年安排减少等原因造成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87096359.14元。其中:基本支出20076593.53元,占总支出的10.73%;项目支出167019765.61元,占总支出的89.2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0371315.51元,下降47.6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38381.13元,下降13.89%;项目支出减少167132934.38元,下降50.0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机构职责调整,排水中心划转水务局管理,相应人员经费、排水设施运营及相应项目经费减少;因财力紧张安排的项目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76593.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28640.52元,占基本支出的76.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47953.01元,占基本支出的23.65%。人均办公费支出2823.62元,人均水电费支出1136.9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7019765.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燃气安全管理、物业小区管理及住建法律法规宣传专项经费、建筑市场领域管理检查专项经费、房地产领域突出信访问题化解维稳经费、沐春园小区28套安置房维修整改工作经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等9个事业发展项目实际支出1309639.03元,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人员培训,市级示范项目评选、平安小区评选,物业管理培训及宣传支出;辖区内燃气行业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费、液化气安全检测费、燃气企业安全检查管理费用;住建法律顾问诉讼经费;支付抽检混凝土、沙石生产企业费用及在建项目混泥土及砂浆专项经费等。
2.党建工作经费支出数131514.29元,主要用于两新党组织、住建局党建经费、离退休干部组织工作及开展先进创建的党支部创建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党建活动。
3.呈贡区市政道路、桥梁、市政基础设施设施管养维护经费实际支出5646577.67元,主要用于对呈贡辖区内移交至行政管理部门维护管养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相关市政设施开展维护管养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4.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资金实际支出50821530.14元,主要用于呈贡67号路(金桂街)古滇路-兴呈路段项目、花都路(斗南街至瑞香西路段)2期、呈贡17(南段)、28(东段)、31(东段)、彩云路东二分路、联大路二分路、25号路、30路、彩云西二分路、呈贡35号路、293号、11号、183号、190号、22号、172号、174号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呈贡区规划路网问题梳理及近期计划建设道路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及完善道路建设土地手续相关费用支出。
5.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处置补助资金实际支出476526.85元,主要用于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完成我区对达到C级D级的危房进行过渡期租房补助。
6.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补助资金支出56172800元,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如兴冶广场、中通世纪等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补助。
7.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资金债券资金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该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支出。
8.排水设施运营维护、呈贡区老城片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呈贡区公共排水管网地理信息普查工作等经费实际支出1255123.72元,主要用于确保呈贡区排水设施正常运行而发生的维护费用、公共排水管网地理信息普查业务费用及呈贡区老城片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费用等。
9.公共租赁住房专项管理培训宣传建档工作经费及低收入家庭住房补助实际支出数为125393.01元,主要用于呈贡区公廉租房物业管理支出及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助支出。
1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管理及重危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经费实际支出354560.90元,主要用于开展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专家服务咨询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1.房产交易相关业务经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造价咨询专项经费及融创孔雀镇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专项经费等房产相关支出693600元,主要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造价咨询服务、房产交易信息系统维护、日常办公等支出。
12.防震减灾专项工作经费支出32500元,主要用于我区防震减灾专项工作开展而发生的费用,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维护、三台山地震监测台站管理等方面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558049.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85%。与上年相比增加12926250.29元,增长10.81%,完成年初预算的306.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137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50.50%。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安排的培训较预算减少,相应培训支出减少,未达预算预期。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227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完成年初预算的76.54%。主要用于为职工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预算编制时按人均标准测算,实际缴纳数较标准略低,二是排水中心划转后相应人员社保费由对方单位缴纳,需年初预算数确在我单位。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873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完成年初预算的66.09%。主要用于购买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按人均标准测算,实际缴纳数较标准略低,二是排水中心划转后相应人员社保费由对方单位缴纳,而年初预算数确在我单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66390.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完成年初预算的23.36%。主要用于排水中心人员一季度工资薪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排水中心自第二季度起划转水务局管理,我单位不再产生相应人员支出,而年初预算数确在我单位。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7399349.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5%,完成年初预算的224.58%。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薪酬及相应办公支出及城乡社区发展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预算资金有限所需资金未能完成安排,年中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另行申请追加项目资金造成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5059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8%,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6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住房补贴发放及中央省级拨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排水中心划转相应人员公积金不再由我单位缴纳,年内追加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等。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60903.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完成年初预算的92.50%。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局人员支出及相应防震减灾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实际发生的车辆运行费、各项办公费较预算低等原因。
23.其他(类)支出313070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年初无此项预算,年中追加预算。主要用于呈贡67号路(金桂街)古滇路至兴呈路段市政道路等建设项目缺口资金及呈贡区雨花一号三期A5-2地块6套房源相关税费资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资金紧张年初未能完全按需求安排资金,年中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资金追加。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900.00元,决算为327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118.35元,下降35.5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100.00元,决算为3279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5.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8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118.35元,下降35.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900.00元,支出决算为327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118.35元,下降35.5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100.00元,决算为327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低,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27100元,年内加强公车用车管理,车辆维修保险费发生数较低预算减少;二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年内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国内接待费和国(境)外接待费均未发生。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118.35元,下降35.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低,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27100元,年内加强公车用车管理,车辆维修保险费发生数较低预算减少;二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年内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国内接待费和国(境)外接待费均未发生。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年内无此支出,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购置车辆0.0辆。无此项支出,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主要用于住建局日常运急用车,防震减灾专项用车及房产交易业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住建领域发生的接待支出,年内无此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住建领域发生的接待支出,年内无此项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7462.93元,比上年增加15943.11元,增长0.58%,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新录用公务员1人,相应办公经费增加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机关单位正常工作开展发生的办公经费、办公楼电费、物业管理费、领导干部外出培训差旅费、辅助性岗位人员经费、职工福利费及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86806781.98元,其中,流动资产126232986.04元,固定资产6121171.5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46354146.48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元308098477.93元(净值)(其中,公共基础设施300829672.35元、保障性住房7268805.5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361068.4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98490.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01项,账面原值863970.7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09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固定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新增划入六套待房源。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02373.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57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69795.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78685.8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42777.2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职责调整,区排水管理中心自2024年4月起划入区水务局管理。根据工作安排,下属事业单位房产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防震减灾局三家事业单位自2025年1月起并入住建局按非独立核算单位管理,其资产于2024年12月末并入区住建局,账务调整后其三家单位年末无人员及资产负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财政拨款支出: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公共租赁住房: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63401111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汇总)20251031025757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