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41401000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辖区内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区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负责本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负责统筹实施质量强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协调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核准、预研判和预处置,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预防和处置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6.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办理辖区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组织制定辖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职责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落实并协调推进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执法。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10.负责管理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管理辖区标准化工作。承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12.负责管理和监督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推动区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3.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在职责范围内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场规范管理科、综合协调科(投诉举报中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质量技术和知识产权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科。
设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行政执法机构。
下设龙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斗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乌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洛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吴家营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雨花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
所属单位分别是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和昆明市呈贡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未单独核算,在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5人(离休0人,退休45人)。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推进呈贡区市场监管所两化建设。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区政府分管领导专题听取汇报、统筹协调,定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试点、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区政府印发《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实施模式、具体任务等方面提供政策依据,同时将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纳入区政府工作,下达区政府、市场监管、财政、机关事务以及基层监管所各层级任务,形成“两化”建设工作合力。二是细化方案,明确措施。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市局对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迅速成立“两化”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时间细化“两化”建设内部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我局共召开“两化”建设推进会6次,调度会4次,征求意见会2次,专题研究会4次,外出实地观摩4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三是锚定目标,示范先行。我局要求辖区6个基层所对标对表五华护国所、西山福海所等五星“样板所”标准,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高标准严要求逐项对照四星所、三星所创建指标,选取吴家营所、乌龙所、斗南所申报创建第一批四星所。目前,已完成四星级市场监管所2个、三星所1个的评定,力争在年底完成其余3个所全部达标。
2.校园食堂检查全覆盖,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一是全面统筹部署。全面统筹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研制《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工作任务,拧紧责任链条。加强工作调度,每周固定召开工作推进会、线索分析研判会,同时,积极联合教体、财政、纪检部门组织全区中小学负责人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截至目前,已召开专题部署会1次,工作推进会1次,周调度会9次,线索分析研判会7次。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安排全区60名科级以上干部,按照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范围,对高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进行全覆盖包保督导,发现问题30个,已全部完成处置。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对实际管辖区38家中小学食堂已完成一次全覆盖检查,校园食品专项抽检212批次,中小学食品安全农残快检158批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406家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6次,受培训1500余人次,发放《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反餐饮浪费宣传进校园活动2次,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开展“你点我检”进校园活动1次。向纪检部门上报各类问题54件,案件线索上报1件、拟计划移送5件,行政执法立案查处6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指导4家学校食堂改造布局流程。
3.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扎实推进民生实事。一是压实责任。研制《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确定重点任务,及时调度、狠抓推进,从市场监管领域涉及的质量监管、标准实施、认证管理、登记注册等业务领域对全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隐患开展整治行动。二是聚焦重点。落实销售企业主体责任,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集体约谈2次,签订《质量承诺书》《行政约谈书》100余份,开展培训1次,督促经营主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制发《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行为合规性指引》,进一步规范销售单位进销货台账建立。鼓励推广在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对蓄电池进楼实行动态监控,呈贡区已有10个小区安装503台智能阻止系统。三是加强办案。加大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5轮、抽检9个批次,查办案件7件。
4.以学促规、案法齐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一是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步骤和内容,组织法制监督员和主要办案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执法人员在线学习等活动。充分利用市监大讲堂、网络课堂、干部在线等网络渠道,提高对法律基础知识的理解,真正融入市场监管,做到学有所成学以致用。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抓住“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之机,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挂横幅、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商品等形式,指导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强化群众的维权意识。组织开展2024年到期罚没物资集中处理,涉及案件102个,案值53.02万元。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托网络载体,实施行政过程全程监控,及时了解督促各办案机构的结案进程和超期结案等情况,防止出现拖而不办,办而不结的情况,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四是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提升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抓好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优秀行政许可案卷15件、合格4件,优秀行政处罚案卷28件、合格4件,无不合格案卷。五是全面提升斗南花卉市场交易秩序整治,开展知识培训210余人次,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00余份,向相关部门移送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问题商家19户,立案查处18起、罚款金额约2万余元。
5.打造“卫星厨房+中央厨房”,破解校园供餐难问题。为进一步减少学校食堂及校外配餐中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我区在全市率先在中华小学白龙潭校区推进“中央厨房+卫星厨房”建设工作,要求集中供餐单位按特定要求完善食材清洗切配和运输配送能力。在食材上,要求采购一线品牌供应商,农产品订单种植、基地直供,实现集中采购、集中管理、统一监测、统一配送、全程追溯。“中央厨房”完成净菜加工和餐具清洗、消毒、保存后,通过专用保鲜运输车辆配送至由该中央厨房运营的学校“卫星厨房”。“卫星厨房”接收净菜后进行热加工烹饪,做到2小时内完成热食制作与配送,保障菜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既解决了学生吃不上热饭的问题,又避免了配送过程中饭菜变质和温度不达标等隐患,确保餐食的安全健康、新鲜营养,让师生吃的更安全、更营养、更健康、更实惠。此外,“中央厨房+卫星厨房”还能够大量减少餐厨垃圾,从源头实现垃圾分类,让学校的卫生管理更有序,餐饮更安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0485639.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85639.6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963.21元,增长0.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963.21,增长0.0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0485639.61元。其中:基本支出28222345.85元,占总支出的92.58%;项目支出2263293.76元,占总支出的7.4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95697.79元,下降4.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13965.42元,下降3.14%;项目支出减少581732.37元,下降20.4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222345.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247530.19元,占基本支出的75.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74815.66元,占基本支出的24.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63293.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行政审批、信用监管经费17705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全年行政审批工作,继续开展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宣传商事制度改革,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法,全年的抽查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等各项任务。
餐饮单位奖补资金项7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首次入库的餐饮企业奖励补助。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云南白药股份有限公司)。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85639.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495697.79元,下降4.68%,完成年初预算的97.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26452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1%,完成年初预算的98.8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以及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知识产权)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84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完成年初预算的27.56%,培训教育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动压缩非必要培训开展,减少实际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3435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2%,完成年初预算的97.23%,主要用于单位遗属补助、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3501.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完成年初预算的78.8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或调出相应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完成年初预算的80.00%,主要用于用于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云南白药股份有限公司)。
16.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248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完成年初预算的98.2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9040.00元,决算为226993.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7331.79元,增长89.7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0678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04%,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40.00元,决算为120205.3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2.96%,完成年初预算的3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6788.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43.79元,增长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9040.00元,支出决算为226993.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7331.79元,增长89.7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0678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40.00元,决算为120205.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动压缩非必要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实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06788.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43.79元,增长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1辆新能源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因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管局现有公务车难以保障工作需求,为切实缓解公务用车使用紧张,够了1辆新能源小型纯电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知识产权等市场监督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74815.66元,比上年增加285360.60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办公场所搬迁及新购应急保障车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资产购置与维修维护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8,717,101.75元,其中,流动资产783411.33元,固定资产17909133.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1367426.0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08576.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62476.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179.5平方米,账面原值2454108.02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9580.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0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552.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41401111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数据表格202510291014148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