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对呈贡中心粮库租金进行评估的工作计划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拟采用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对呈贡中心粮库租金进行评估,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呈贡中心粮库租金评估,目录代码:B0702,目录名称:评估和评价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呈贡中心粮库进行租金评估,并出具呈贡中心粮库租金评估报告;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实施呈贡中心粮库租金评估,准确掌握呈贡中心粮库项目情况,为下一步实现呈贡中心粮库管理运营做好基础工作。
五、预算资金及来源
预算资金2万元,从财政资金预算呈贡中心粮库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安排。预算单位编码为102001,预算经济科目:30227委托业务费。
六、承接标准
服务方经合法注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愿接受委托。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呈贡中心粮库租金评估工作,出具呈贡中心粮库租金评估报告;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供应商。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十一、联系方式、响应方式
(一)报价
1.报价方式采用包干总价的方式,最高响应限价:不得超过20000.00元;
2.报价应包括服务方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全部费用,包含税费、服务方相关人员的人工工资、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管理费、加班费(包含服务方在节假日或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开展工作的加班费等)等相关费用。
3.请各申报单位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后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一旦中标,无论任何情况,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以中标价作为合同价款的结算依据,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报价全面响应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对呈贡中心粮库租金进行评估的购买服务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及承接标准。若有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9月16日17:00,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9月16日17:00前报名响应,按照附件模板编制申请文件并密封,在工作日(09:00—17:00)递交至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呈贡区惠景园D7栋18楼)1822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科,由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科工作人员详细登记并接收响应文件。具体开标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杨 鲜,15887213523。
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