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昆明市呈贡区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呈贡区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
福祉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4〕40号)文件精神,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加快推进老龄事业、推动老龄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银发经济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社会资本参与银发经济的积极性大幅提升,老年人产品用品不断丰富,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到2030年,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体系运转高效,银发经济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多业态融合的养老服务不断发展,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
二、健全助老服务体系
(一)扩大老年助餐服务。大力整合闲置资源或新建小区配置的养老服务设施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的养老服务设施,以解决居家和社区高龄、独居、空巢等特殊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为重点,加大老年幸福食堂建设,构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支持采取公建公营、公建民营、集中供餐、合作经营等模式,因地制宜推进老年人幸福食堂建设。由区级财政对已投入运营,运营管理良好的老年幸福食堂和助餐服务点分别给予10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取得省、市级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的,区级财政将不再进行重复补助。鼓励有条件、有中央厨房的养老机构,向外输送老人营养餐食。本区域常住或户籍老人均可向机构申请定送,根据各机构的营养餐食质量及老人营养需求标准做市场定价,大力支持并推广,解决幸福食堂数量少、盈利难、无法长途配送的问题。(区民政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街道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社区居家助老服务
1.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利用配建的街道、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籍、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引导和支持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为老年人提供身体照护、家庭卫生、饮食助餐、精神慰籍等多种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区民政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各街道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2.联合物业服务企业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督促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为物业服务商品房住宅小区老年人有偿提供家政保洁、上门维修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办社区小型托老业务,日间照护或子女出差需要临时托管的老人,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探访关爱老年人相关工作。针对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探索联合各行业部门、养老机构和有资质的企业开展关爱探访,了解社区居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发现潜在的风险、健康问题,及时预警。对失能、半失能居民及其家属提供免费的服务指导和服务体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照护服务。依托云南省中医药大学、辖区内医疗资源丰富等优势,联合高校、医院、社区,探索共建医养结合项目。利用政府闲置资产,与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昆明市中医院合作,按照15分钟服务半径,打造中医康复医务室。发挥社区网格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将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保障,对老年人健康开展监测评价。强化健康管理,针对社区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吞咽障碍、认知障碍、睡眠障碍、肌少症的风险人群或确诊人群,给予定期健康宣教、跟踪、回访,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和生活质量,增强老年人的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减少因对慢病意识不足导致的健康风险。实施基层中医康复能力提升项目,加强康复科(室)建设,提高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护人员进社区巡诊服务机制。(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统战部、区发展改革局、各街道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四)丰富老年人体育活动模式。推进场地设施建设,着力保障老年人健身场地。完善老年人健身场地设施布局,持续推进“十五分钟体育健身圈”、体育公园、社会足球场等体育设施的建设。加大对各社区、居民小区全民健身路径后期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管,适当增设符合老年人锻炼的体育器材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进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动员企事业单位将已有的体育场所设施,采用适当方式,向周边老年人开放,已有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鼓励健身场馆对老年人实施优惠政策,鼓励公共体育场馆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轮椅、急救包等设备设施。打造适合老年人参与的体育活动,每年组织开展老年人趣味运动会。培育特色活动体系,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节假日、纪念日、庆典日,因时、因人、因地制宜地动员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运动会、家庭运动会、楼群运动会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普及广场舞、健步走、太极拳、武术、健身气功、柔力球、门球、气排球、乒乓球、棋牌、陀螺、桌上冰壶等老年特色赛事活动项目,打造具有呈贡特色的老年人体育活动品牌。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点、老年大学阵地资源,开展具有呈贡特色的老年人文娱活动,如花灯、滇剧、编菱角等,丰富老年人生活。(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将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工作任务。加快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需求的关爱服务,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不离村的需求。(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牵头,有关街道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产品供给质量
(六)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推动普惠养老城企联动。支持鹏瑞利、泰康之家等民营养老服务机构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合作共建,探索推动综合实力较强的养老服务机构牵头组建养老服务联盟,开展“三进经营主体”活动,加强政企常态化沟通。培育连锁化、品牌化的新型养老服务企业,积极支持员工制企业发展。(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七)打造行业品牌。
1.加大银发经济招引力度,围绕大健康生物医药重点产业链,强化街道和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泰康、鹏瑞利、云南白药等生物医药大健康头部企业的作用,打造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于一体的智慧养老综合体,对大健康生物医药上下游产业链实施“招大引强”行动,谋划推出银发经济领域教学、生产、研发、管理、服务招商项目,将银发产业项目融入招商引资活动中,推动银发经济发展。(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民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2.争创全省示范性老干部活动学习阵地。以党建为统领,以争创全省示范性老干部活动学习阵地为目标,以提供精品老年教育为切入点,积极融入“银发CBD”建设,不断提升活动学习阵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老年人余热,凝聚“银发”力量,多形式引导具有各类技术专长的“银发”人才和热心志愿服务的老干部积极投身呈贡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实现老有所为,助推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标准领航行动。落实好省级在养老服务、文化和旅游、老年用品、适老化改造、智能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加强老年认证产品的监管。充分利用国家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支持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政策,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向普惠养老机构提供优惠贷款,降低养老机构融资成本。(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九)拓宽消费供给渠道、培育消费市场。鼓励企业设立老年人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专柜和体验店。结合春节、中秋节、重阳节、“敬老月”等时节,以健康医药、生活照护产品、智能设备等为重点,组织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满足老年群体消费升级需求。加大适老化家电、家具、洗浴装置等家具产品促销换新,引导商家优化配送、安装、售后服务等流程。(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培育潜力产业
(十)强化老年用品创新。呈贡区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强化老年用品创新、推动智慧健康养老发展、发展特色抗衰老产业,鼓励和支持云南白药有限公司、云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鼓励和支持企业申报省、市相关老年用品科技计划项目。(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数据局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动智慧健康养老发展。推进智慧呈贡二期,推出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等运用场景,探索银发经济领域数据收集工作,为智慧健康养老打下基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各街道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适老化改造。将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推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清单,结合“一小区一方案”开展适老化改造。充分利用养老金融“适老化设备贷款补贴政策”,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统筹推进社区适老化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增加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区城市更新改造局牵头,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丰富发展养老金融产品。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支持和引导在呈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开发符合养老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积极对接金融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管部门指挥棒的作用,推动金融机构较好为老年人以及为养老服务企业服务。(区财政局牵头)
五、拓展旅居服务业态
(十四)积极开展试点示范。依托良好的气候及生态环境,以乌龙古渔村为起点,构建生态体验、度假养生、避暑养生、湖泊养生、田园养生等业态,打造休闲农庄、养生度假、生态酒店(民宿)等产品,逐步培育生态旅居养老产业体系。围绕“吃、住、行、游、购、娱”选取几个有特色的村镇,以乡村振兴为主题,为60-75岁年龄段的老年人打造文旅融合的民俗+美食+文化体验的特色文旅项目,吸引“银发”流量;在全区范围内选取旅居养老产业发展有基础的社区,以“旅居生活社区”为试点单元,在规划、投入机制、运营模式、产品和线路开发等方面开展试点。(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各街道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丰富特色产品供给。支持用满足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要求、结构和消防达到要求且不涉及新建、扩建的存量商办、公寓等物业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整合资源,组织不同养老领域的专家、团队列出属于呈贡特色的对外拓展产品,至各区域做推广、宣传。打造“七彩云南·养老福地”品牌,积极培育文化养老、药食保健、民族民俗研学、世遗非遗体验等沉浸式旅游产品。依托辖区内泰康之家、鹏瑞利等知名机构打造城市养联体。(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文旅局、区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动跨区域合作。着力打造跨区域“协同养老”旅居产业。深化沪滇合作、东西部协作、泛珠合作等机制,推动“互动式”异地养老服务发展,结对开展需求和供给精准对接。围绕跨地区、融民俗、显特色,鼓励养老社会组织、养老服务企业、周边关联企业等跨区域合作,共同打造旅居养老新业态。发挥区域合作组织、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以及行业协会联系政府、市场、企业作用,搭建区域间对接合作平台。(区民政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要素保障
(十七)完善用地用房保障。在呈贡区详细规划中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按用地用海分类标准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用地地类。支持各类主体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养老服务。鼓励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以租赁、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支持政府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养老服务项目。(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财政金融支持。贯彻落实健全国家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改革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充分利用上级下达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银发经济产业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银发经济产业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大力培育技术人才。加大老年照护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及考核,支持校企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帮助企业引进急需高端养老专业人才,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养老人才培训基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打击涉老违法行为
1.加强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老年人防诈骗意识,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志。加强对涉老年人诈骗案件的侦查和打击力度,保护老年人的财产安全。加强警银合作,与银行机构加强信息互通和协作,共同预防和打击涉老年人犯罪。对呈贡辖区内所有的涉老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机构能够合法合规安全健康的为老年人服务;对本辖区内的涉老场所进行深入摸排了解,依法依规开展检查,严厉打击涉老违法行为,坚决守住老年人“钱袋子”。充分调动辖区内高校资源、联合政府机构、企业组建法官志愿者团队,进社区、进养老机构定期开展法商宣讲。(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对银发经济市场的监管。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打击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