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63401000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业、房地产业、人民防空、燃气行业、防震减灾、消防和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2.负责权限范围内辖区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拟订人防方案,开展人民防空宣传和演练。
3.承担辖区权限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组织方案审查工作。负责辖区权限内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初审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6.负责拟订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承担辖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公租、廉租住房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级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7.承担城市排水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城市排水管网系统运行维护,配合做好辖区排水管网建设的技术审查和城市排水许可的审批、批后监管。
8.指导和监督辖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物业企业规范服务。指导各街道做好住宅小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监督、管理及使用审批工作。负责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工作。
9.承担辖区权限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安全生产施工措施备案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等。
10.负责辖区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组织城建系统科技成果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墙体改革、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绿色建材推广、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协调区建设行业的技术合作工作。
11.负责辖区内房产交易管理和房屋交易备案。协助上级部门监督和指导房屋交易活动。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和房地产经纪的行业管理工作。
12.负责辖区内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等宣传教育培训。负责编制、实施全区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和地震震情跟踪方案。指导全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建立“住建星期五”学习机制,全年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10余次。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住建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召开党组会42次、行政办公会43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聚焦要求、紧扣节拍、跟紧步调,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大力践行“四下基层”制度,坚持“三法三化”,领导班子带头接访下访,围绕住建工作重点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堵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民生诉求得到及时回应。深入开展“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全力以赴落实经济指标任务,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541.1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99.5581亿元,新建商品房累计销售89.73万平方米,建筑业企业净增310户,烂尾楼化解取得实质性进展,房地产领域信访投诉呈下降趋势。
2.立足“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大局,全力推进烂尾楼化解、“保交楼”工作,目前全区被列为烂尾楼整治的7个项目中,泛亚城邦A5-2、花香满径、新都昌广场均已实现交房办证,交付房屋6485套,办证5988套,涉及购房业主12500余户,花香满径、昆明之光、蓝光天樾、绿地海之城等4个“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交付房屋6000余套。坚持将涉农居民搬迁安置作为最大的民生,建成龙四地块二期、龙斗二号一期A13地块等2个安置房2377套25.76万平方米,基本建成龙四地块一期(除A3地块)、雨花六号地块(除B地块6号楼)、龙一A7地块等3个安置房5438套58.1万平方米,彩龙村(二期)安置房开工建设,龙斗二号一期、雨花二号二期等9个9958套115.56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稳步推进。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2023年保障性住房新开工3780套,现有保租房6256套,获评全省保租房建设优秀典型县(区)。配合、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5件,办好2023年“十件惠民实事”,努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3.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集中力量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规范商品房销售,约谈开发企业;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制定《昆明市呈贡区预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监管措施,开通账户余额网上查询功能,加强资金流向透明度,加大资金追缴力度,对企业及银行进行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及催告函,通报违规项目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扛牢建筑工地质量监管主体责任,抓实工程质量监督巡查、行为抽查以及工程预验收质量监督检查,重视住宅工程常见问题治理,成功举办住建领域2023年“质量月”启动仪式暨质量标准化工地观摩活动。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加强建筑工地、自建房、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扎实开展三年安全专项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严格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年全面提质年工作任务,持续优化审批流程,行政服务提速增效,2023年共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办理质量监督注册和竣工验收备案146件,完成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建设工程项目共53个,核发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批准书、排水咨询意见、排水审查意见等57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主管主办意识形态阵地梳理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健全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11次,紧盯烂尾楼化解、延期交房等引发的信访和舆情,全力攻坚化解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有序做好信访群众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坚持依法依规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及时有效化解。2023年共接待来访群众投诉210余批次,精准受理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区委巡察组交办等5537件次。协调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15宗涉及金额6039万元。
4.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目标,加快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全力推进市政道路建设,金桂街(古滇路至兴呈路)建成通车,呈祥街(玫瑰路至兴呈路)、兴呈路(石龙路至呈祥街)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联大街“700米堵点”断头路打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新增城市绿道27公里。持续加强防灾减灾韧性建设,制定《呈贡区一般及以上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呈贡区第三小学首获“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称号,完成全区36所中、小学预警终端全覆盖建设任务。管理维护好102条(段)道路配套的478.062公里市政雨、污水管网,做好城市排水管网疏通清淤维护工作,完成雨污分流混接、错接点改造50个,清淤疏浚排水管网56.318公里。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维护管理,引入专业桥梁隧道检测公司,为桥梁隧道养护提供技术支撑,做到“一桥一策”,2023年修复沥青路面8416.05㎡、青石板724.09㎡、盲道160.52㎡、路沿石918.87m。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聚焦房地产领域普法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进小区、进工地、进企业、进社区活动400余次,覆盖12800人次,相关活动被昆明日报、云南都市频道电视台和中国质量新闻网宣传报道;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不断加强,区级交办矛盾纠纷24条已化解23条,市级交办矛盾纠纷5条已全部化解。
5.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倡树“十种鲜明导向”,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紧盯项目管理、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住建领域廉政风险点大排查行动,查找廉政风险点512条,制定相应防范措施345条,签订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承诺书133份。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联合区属部门和驻呈单位开展“链式”主题党日活动,实地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10余批次,覆盖100余人次。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分工,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深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配合区纪委监委对违纪违法相关线索核查,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察,住建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高标准抓好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下大力气破解烂尾楼化解难题,稳步推进安置房建设、“保交楼”工作,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等一批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乡建设科、建筑市场管理科、建设工程消防科、物业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防震减灾局;
2.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加挂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3.昆明市呈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加挂昆明市呈贡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办公室、昆明市呈贡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牌子);
4.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加挂昆明市呈贡区房产档案馆牌子);
5.昆明市呈贡区排水管理中心;
6.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防震减灾局;
2.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加挂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3.昆明市呈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加挂昆明市呈贡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办公室、昆明市呈贡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牌子);
4.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加挂昆明市呈贡区房产档案馆牌子);
5.昆明市呈贡区排水管理中心;
6.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与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552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21.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426.73万元,下降20.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426.73万元,下降20.9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均减少,地方财政紧张,预算安排的资金不能按单位需求拨付,项目资金预算收入减少。2022年有政府债务资金,用于龙四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子项目建设;2022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安排510.09万元,用于化解3个烂尾楼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2022年雨花四号二期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安置中庄、王家营社区居民,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2022年七星山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购资金增加,新增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申请中央补助资金等资金,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奖励经费、市政道路项目资金、老城片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综合整治经费、窨井安全治理及窨井盖体质工作经费及排水设施运行管理经费减少及新增2023年新增滇池明珠广场三期政府专项债资金2亿元,新增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7183.40万元,呈贡35号路、293号、11号、183号、190号、22号、172号、174号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等综合原因形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574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1.50万元,占总支出的6.52%;项目支出33415.27万元,占总支出的93.4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223.82万元,下降20.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0.89万元,增长10.99%;项目支出减少9454.71万元,下降22.0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因为机构改革划出人防职能,相应划出2人人员减少、排水管理中心转进6人,退休1人,去世1人,开除1人,质安站转入4人、退休1人等原因造成相应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项目支出减少,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资金,用于龙四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子项目建设;新增2022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安排510.09万元,用于化解3个烂尾楼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新增雨花四号二期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安置中庄、王家营社区居民,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2022年七星山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购资金增加,新增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申请中央补助资金等资金,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奖励经费、市政道路项目资金、老城片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综合整治经费、窨井安全治理及窨井盖体质工作经费及排水设施运行管理经费减少及新增2023年新增滇池明珠广场三期政府专项债资金2亿元,新增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7183.40万元,呈贡35号路、293号、11号、183号、190号、22号、172号、174号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等等综合原因形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31.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5.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6.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415.2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燃气安全管理、物业小区管理及住建法律法规宣传专项经费、建筑市场领域管理检查专项经费、2023年常态化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市级补助资金、呈贡区文明养犬专项工作经费、呈贡区规划路网问题梳理及近期计划建设道路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工作经费、呈贡区2022年稳增长政策奖补资金、房地产领域突出信访问题化解维稳经费等7个事业发展项目实际支出103.70万元,主要是物业服务人员培训,市级示范项目评选、平安小区评选,物业管理培训及宣传支出;辖区内燃气行业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费、液化气安全检测费、燃气企业安全检查管理费用;住建法律顾问诉讼经费;支付抽检混凝土、沙石生产企业费用及在建项目混泥土及砂浆专项经费,委托第三方开展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行为和农民工工资清欠信息采集经费等。
2.党建工作经费支出数12.59万元,系新增经费,主要是两新党组织、住建局党建经费、离退休干部组织工作及开展先进创建的党支部创建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党建活动。
3.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专项资金实际支出数145.83元。为了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各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遇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昆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分配加快推进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专项用于初判存在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和重大安全隐患(黄牌)的城乡特定类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及前期所需排查、评估工作。
4.呈贡区市政道路、桥梁、市政基础设施设施管养维护经费实际支出687.84万元。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对呈贡辖区内移交至行政管理部门维护管养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相关市政设施开展维护管养工作,对网格中心派遣案件进行处置。对桥梁(隧道)的使用状况、缺陷情况的现场检查,综合评估受检桥梁(隧道)及各部件的技术状况、桥梁承载能力状况,为桥梁(隧道)养护提供技术支撑,为桥梁(隧道)科学管理和提高养护水平积累技术资料。确保辖区城市道路平坦通畅,道路、桥梁(隧道)运行情况良好。
5.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资金实际支出4018.11万元。主要用于呈贡67号路(金桂街)古滇路-兴呈路段项目、花都路(斗南街至瑞香西路段)2期、呈贡17(南段)、28(东段)、31(东段)、彩云路东二分路、联大路二分路、25号路、30路、彩云西二分路、呈贡35号路、293号、11号、183号、190号、22号、172号、174号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6.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处置补助资金年初预算54万元,实际支出50.90万元。主要是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完成我区对达到C级D级的危房进行过渡期租房补助。
7.安置房建设使用资金实际支出27302.42万元。一是协调推进在建的9个安置房项目加快建设。建设安置住房约124.2万平方米,10781套。龙斗一号一期36号地块(二标段)、龙斗一号一期37号地块(海尚雅苑)、龙斗二号一期(卓越晴翠花园)安置房建设、雨花二号二期(二标段、四标段)(玉潭佳苑)二标段建设、龙四地块一期(A3地块)建设、雨花六号地块(B地块6号楼)主体已封顶,正在进行水电安装及装饰装修施工;雨花二棚改项目(翠柏澜庭)主体工程已完工,现正在进行公共部分装修、绿化工程施工、室外道路施工及智能化监控安装;雨花四号二期KCC2018-7号地块已完成基坑支护,正在开展土方工程和工程桩施工;彩龙村二期(滇池澜庭)于2023年1月完成土地交易,后续已办理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现住宅主体结构已施工至13层,商业主体结构施工至9层。二是推进七星山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龙四地块二期、雨花一棚户区改造项目审计工作。七星山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计工作于2023年1开展,现正在进行工程量价核对及财务审计工作;龙四地块二期于2023年2月开展,目前审计报告初稿已完成征求意见,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雨花一棚户区改造项目审计工作已于2023年2月开展,现正在进行工程量价核对及财务审计工作。三是推进沐春园小区、幸福小区、前卫营小区尽职调查工作。2023年6月15日呈贡区住建局已完成呈贡区幸福小区(一、二期)、前卫营小区、沐春园小区等三个小区四个建设项目的尽职调查招标工作,尽职调查单位已于2023年6月26日进场工作,2023年9月9日尽职调查单位已出具三个小区四个建设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初稿,现尽职调查报告初稿已按回复意见修改完善,待向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8.呈贡区窨井安全治理及窨井盖提质工作共收到区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00 万元,实际使用资金 100万元。主要用于呈贡区路面平坦,窨井盖平整,城市道路与井盖风貌统一,有效推进了城市功能建设,治理了阻碍城市发展的“城市病”,确保了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9.高铁南站隧道站房管理及设施维护经费实际使用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高铁南站隧道公共排水管网地理信息普查工作,填补城市排水管网系统资料缺失,普查数据提交至昆明市排水公司,录入既有的GIS系统形成昆明市排水管网“一张图”,有效提高城市排水管网管理效能,为今后的城市发展建设提供了指导依据,实现了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0.呈贡区老城片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工程实际使用资金144.873677万元。通过本次专项工作,有效防止城市防汛内涝、消除黑臭水体,解决原排水系统老化,管道堵塞,汛期排水不畅,雨水倒灌等现象。便于雨水收集利用和集中管理排放,降低水量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进一步改善滇池水质。
11.呈贡区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实际使用资金 591.515808万元。通过开展呈贡区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绩效评价,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确保了城市污水有效收集,避免了辖区内及滇池的水体污染,同时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城市汛期被淹等问题,收到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呈贡区公共排水管网地理信息普查工作实际使用资金100万元。目前正在配合进行数据整理入库和查缺补漏工作,形成昆明主城区排水管网“一张图”。此外,我局按照《昆明市主城区排水管网排查工作方案》的指导,进一步对全区96条主要市政道路配套排水管网开展健康度检测工作,共排查雨污水管网625.52公里,摸清排水管网的功能状况、错接混接情况。
13.呈贡区排水专规编制工作实际使用资金24.136元。目前编制单位已完成现状管网资料更新,根据现状情况对雨污水进行系统分区,对呈贡区进行城市内涝模型分析进行深化,并持续推进排水专项规划的各项内容。
14.公共租赁住房专项管理培训宣传建档工作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4.96万元;高新区(马金铺)片区社会事务专项经费预算数2万元,实际支出数为0.80万元。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加大宣传力度等;按照《昆明市公共租赁管理办法》中规定要求对入住人员进行一户一档管理;按照《目标责任书》中要求的工作台账的建立等要求需要的经费;呈贡区廉租房物业管理经费。经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安排呈贡区春融西路公租房(廉租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经费的批复》(呈政复〔2018〕345号),同意采取服务外包的方式管理呈贡区春融西路公租房(廉租房)小区,给予安排物业管理服务经费,形成专业物业管理,对小区的卫生、公共秩序、车辆停放、安全巡查等进行管理。
15.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管理及重危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经费实际支出45.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督促责任主体单位进行落实整改,减少一般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工作,一是建立全区危大工程档案管理,二是每季度对各项目危大工程进行飞检,三是开展危大工程第三方技术购买服务工作,通过专业技术力量以及专业检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有效提高危大工程管控水平,为全区的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6.明市呈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专项经费实际支出21.45万元。主要内容是第三方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现场评定技术服务经费。主要职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昆明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地方建设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对行政辖区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63.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47%。与上年相比增加975.41万元,增长8.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出人防职能,相应划出2人人员减少、排水管理中心转进6人,退休1人,去世1人,开除1人,质安站转入4人、退休1人等原因造成相应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增加;市政道路、桥梁、市政设施维护管养专项经费、呈贡67号路(金桂街)古滇路至兴呈路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花都路(瑞香街至规划61号路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呈贡区联大路二分路、呈贡25号路、彩云路西二分路、呈贡30号路、呈贡17(南段)、呈贡28(东段)、呈贡31(东段)、彩云路东二分路(南段)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新转入人员的办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培训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缴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费用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6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排水中心人员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8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1%。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内人员经费及相关事业发展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83.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部份职工按月发放住房补贴;2023年度保障性住房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支付等。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局专项经费及三台山地震台站建设等。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5万元,决算为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5万元,决算为5.0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5万元,支出决算为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5万元,决算为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单位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1万元,下降7.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1万元,下降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无公务接待,机构调整,一辆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划转到发改局。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震减灾局及房产交易中心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15万元,比上年减少4.64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办公费、业务费、资料印制邮电费等有所降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机关单位正常工作开展发生的办公经费、办公楼电费、物业管理费、领导干部外出培训差旅费、辅助性岗位人员经费、职工福利费及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69244.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17.22万元,固定资产102.2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1952.6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9572.48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70.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99.8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2.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5.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63401111
附件: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107111927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