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认真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3年度年初预算总收入1243.11万元,调整预算收入1290.69万元。部门决算总收入1290.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1290.69万元(基本收入1000.54万元,项目收入290.15万元)。部门决算支出1290.6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元。年初预算执行完成率103.82%,其中基本支出1000.54万元,年初预算执行完成率89.08%;项目支出290.15万元,年初预算执行完成率241.79%。
(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区司法局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通过经费投入,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队伍建设,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牵头做好依法治区工作;二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持续提升全区法律服务质量;四是做好社会安全维稳工作;五是做好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组织队伍建设工作。通过以下措施,确保整体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
1.强化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对2023年预算、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进行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2.加大存量结余结转资金使用力度。每月报送存量资金分析报告及报表,逐步消化存量资金,加强资金管理。2023年末结余结转资金0元。
3.加强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及时将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准确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并每月按时报送资产月报表。
4.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度“三公”经费共计支出2.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万元;公务接待0.08万元;公务出国费0元。2023年我局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4辆,公务用车1辆;国内公务接待1个批次,接待13人次。“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公务接待预算1.5万元,公务出国费0元。
5.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增强内控意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升单位管理水平,增强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并按照要求报送内控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2023年部门决算收入1290.69万元,支出129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54万元,项目支出290.15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用于保障我局各部门及7个派出司法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经费1000.54万元(含在职在编职工及社区矫正工作者和辅岗人员工资)。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35.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7.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7.8万元,资本性支出0.27万元。资金总计1000.54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基本支出1000.54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100%。该资金由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申请,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做好资金预算执行,加强各项目工作的经费保障,共投入项目经费290.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严格,重点完成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一)法治建设工作
1.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一是持续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将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安排部署,持续贯彻落实《〈法治呈贡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呈贡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拟定《呈贡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重要举措任务清单》《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最后一公里”政令畅通、执行到位。二是持续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区政府聘请6位法律顾问,所有上报政府常务会讨论的议题均先行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全年审查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343件/次,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充分法律保障。三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五个方面整治内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呈贡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四是落实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将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使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及任前宪法巡视工作成为常态。2023年组织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28名同志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8名同志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改革
一是持续规范行政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均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持续提升法治思维,不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利用线上线下教学资源,每年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开展专题培训3期,覆盖行政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度高的执法案件,每年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执法部门自检自查案件2000余件,抽取20卷参加市级交叉评查,反馈整改案件存在问题10个。二是持续提升执法保障成效。持续深化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运用,坚持检查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结合,区别具体违法情况开展执法活动,克服简单粗暴的一刀式简单粗暴执法,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尊法守法,不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不予处罚事项适用案件166件,从轻处罚197件,减轻处罚41件。三是深化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创新调解和解,搭建调解平台,为行政相对人解决实际问题,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办理行政复议申请54件,召开行政复议调解会3次,答复省、市行政复议通知7件。四是严格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呈办通〔2022〕68号),将行政应诉完成情况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2023年呈贡区政府行政诉讼35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3.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明确职责细化方案措施。拟定《呈贡区全面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报审稿)》、《呈贡区打造“法治环境”2023年工作方案(报审稿)》、呈贡区《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的通知,将全面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明确全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全面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全面完成公服实体平台建设。全面完成6个街道和45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通过购买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平台等,各街道及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均可实现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初审,矛盾纠纷化解等,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实现各街道、各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配置100%全覆盖,并为车站、高校、政务中心、宗教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配备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32台。通过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提供多类司法信息供群众查询,法律法规、真实案例、法律文本、服务机构导航等可一键获取,真正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得。四是加强“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区级、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已全部挂牌完毕,各项工作按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分流转办流程》有序推进。印发《呈贡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职责清单》,在区级矛调中心将融合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部门力量,不断健全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实施。将“八五”普法规划作全区“十四五”规划中的重要内容,制定全区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工作方案、任务清单等配套文件,督促、指导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全面压实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安排部署年度普法工作重点任务,针对推动“八五”规划落实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通报,明确工作目标,进一步压实学法用法普法责任。以月报送和“三单一书”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监督,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及时提醒,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发出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4份,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按要求完成。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利用“三下乡”“暖冬行动”“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普法志愿者队伍,到机关、企业、社区、学校、高铁站、军营、集贸市场等地开展法律六进。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43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和产品6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6万余人。四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聚焦重点群体、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对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普法宣讲100%全覆盖。共调处各类纠纷10891件,其中人民调解1383件,调解成功率99.5%,诉前调解9508件。五是持续强化社区法治力量。积极培养社区“法律明白人”,从社区干部、网格员、“五老人员”等10类人群中选出271名政治过硬、业务精干的人员担任社区“法律明白人”,每年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学习、人民调解等学习培训不少于8个学时。六是持续丰富普法产品供给。印发《关于进一步充实呈贡区普法资源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普法产品制作任务,丰富普法产品供给,让易理解、接地气的普法产品惠及更多群众,建立政府网站资源库专栏,发布普法产品127条,制作个性化普法产品45个。七是汇聚社会群团组织工作合力。组建“八五”普法宣传工作队、“云小普”普法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群团组织功能,采取集中服务与分散就近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点单式”普法志愿活动。
(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严格依法依规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强化重点对象摸排,对排查出的重点对象落实管控措施,截止目前,我区在册安置帮教对象人员507人,在管社区矫正对象198人。做好与监狱的沟通协作,抓实远程教育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开展远程探视帮教96场次,参与242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可控在控,无脱管、漏管情况发生。
(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做好律师参与信访值班,开展律师进驻法院、进驻看守所提供法律服务,共派出律师365余人次值班365余天;组织开展呈贡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全区100余名职业律师和实习律师参加培训,提升我区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云岭法务通已覆盖我区45个社区和9所高校,为6个街道各社区配备法律服务员助力社区法治建设;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办理刑事案件262件,认罪认罚案件800件,办理民事案件73件,提供法律咨询1066人。刑事法律援助率达100%。对援助民事案件当事人做好回访工作,提升满意率;做好公证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公证266件,公证收费114539元,接待法律咨询280余人次。
(五)党的建设方面
1.抓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截至目前,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主题党日11次(其中链式组织生活5次)、“三会一课”34次、领导干部上讲堂9次,参加呈贡区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3批次;参加昆明市2023年“万名党员进党校”市级示范培训班2批次;参加呈贡区2023年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机关工勤和失业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各2批次;参加省级政法机关同堂培训6场次;参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知识答题活动70余人。
2.抓党支部建设,以党建促队建。牢牢把握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指导方针,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提升组织力和服务中心工作能力,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以“党员双报到双报告”活动、普法强基补短板转型行动等为抓手,深入小古城社区、各挂包联系社区,开展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中的推动作用。截至目前,共开展“党员双报到双报告”活动16场次,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30余场次、矛盾纠纷调解10余起,法律知识讲座15余场次、创卫爱国卫生大扫除16余次;吸收2名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
3.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加大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提高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廉洁担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心谈话等有效利器,紧盯倾向性、苗头性、“八小时之外”问题,对风险隐患及时提醒、及时防范,严格监督管理;巩固“当好排头兵 呈贡再冲刺”大讨论大竞赛活动成果,持续将作风革命和效能机关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回访评价等工作,助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共开展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3次,开展日常工作及作风纪律督查15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7次,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开展链式主题党日暨警示教育活动进监狱1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8人次,签订《2023年呈贡区司法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承诺书》70余份;对违反纪律作风相关科室及人员通报2次。
4.抓意识形态建设,强化思想保障。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工作情况纳入科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共12名科级干部(其中班子成员3人,司法所所长7人,改非干部2人)抓好落实;同时,纳入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对有发表过不当言论、造谣、传谣等情况的干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强化结果运用。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3次,听取各科室、处、所中心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研判分析意识形态风险点,并针对风险点提出解决对策。组建以分管领导、业务部负责人及宣传员的网评队伍,按照网评任务对各类正面新闻进行转载、跟评、点赞,对负面或不实网络信息进行举报,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结合“最美司法干警”“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见义勇为先进推荐”等评选活动,积极向市司法局、区文明办、区政法委推荐上报,选树身边先进典型。截至目前,领导下基层走访12次,谈心谈话30余人次;区司法局官方微信关注度已达1246人,累计推文4100余条,官方微博粉丝数已达577人,累计推文6683余条;转发、点赞各类正面文章310余条次;刊播平安建设、妇女维权、消费者维权等宣传标语及公益广告累计750余条次;未收到网络舆情,未发生重大舆情、预警事故;呈贡区司法局意识形态领域整体呈向上、向善、向好发展态势。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我局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遵循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高效,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工作过程如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定期不定期召开行政办公会讨论研究各项经费使用情况,督促各部门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组织实施。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财务人员牵头组织实施,认真开展绩效评价自评,按时上报分析评价报告及评分表等内容。采用核查法核查2023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对内设机构,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实地绩效考评。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经济性分析
2023年,我局认真做好各项资金的预算及执行,在严控各项经费专款专用的同时,加强成本控制和节约,严抓项目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保障各项目工作经费资金及时到位、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严格。
2.效率性分析
注重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发挥效益,按预期目标督促完成了省市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按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完成各项目资金支付。
3.效益性分析
使用财政资金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社会群众满意度为98%,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部分年初预算项目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有所调整。
2.预算执行进度有待提高。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需结合工作实际,督促项目工作开展,进一步按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完成资金支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有关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3.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按财政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建立完善了《非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4-2: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报告(自评)(200万元以下的项目)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