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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404-863689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22 09:19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车辆出行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文号: 关键字: 车辆,服务,呈贡,出行,购买

昆明市呈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车辆出行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22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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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呈贡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督职能职责,每日需要车辆出行服务深入到施工现场开展监督工作。为进一步有效落实各项职能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增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专项经费的批复》文件,我单位现向社会购买出行服务,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车辆出行服务

预算资金:约25万元/年

资金来源: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

主要内容:为适应用车改革出行方式的变化,合理解决我单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巡查检查及日常监管出行的用车服务业务需求。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呈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程序,采用询价比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四、具体需求

(一)用车车型:5辆五座车辆,车辆品牌不限,外观无明显标识,证照齐全有效。车辆为承接主体自购车辆,购入年限不得高于10年,以车辆购买之日起开始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报价要求:按出行服务每公里单价(包干价)进行报价。车辆出行服务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车辆年检费用、保养及维修费、清洗费、车辆行驶油费,且提供的固定车辆清洗维修保养点需在呈贡辖区范围内。购买主体出行服务年总里程数累计最低为20000公里(含20000公里),按实际行驶里程数结算。

(三)其他: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提供应急处突服务。

五、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一)承接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一致,具有车辆租赁资质。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截图。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六、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以资格审查为前提,在质量和服务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以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服务单位。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除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事业单位车改政策,限制购买车辆出行服务情况)。

八、资金支付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结算、支付。

九、参与方式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企业于2024年4月26日17:00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实施方案等资料加盖公章密封完整后(未按规定密封的视为无效文件)报送至昆明市呈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7栋1105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0871-67479217)


附件:评分标准


昆明市呈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4年4月22日

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