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41401000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辖区内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区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负责本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负责统筹实施质量强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协调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核准、预研判和预处置,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预防和处置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6.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办理辖区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组织制定辖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职责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落实并协调推进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执法。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10.负责管理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管理辖区标准化工作。承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12.负责管理和监督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推动区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3.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在职责范围内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当好高质量发展的先锋。
(1)紧紧围绕昆明打造“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开放的市场中心”、“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战略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工作在全市重大战略实施中的地位、作用和成效。
(2)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全力做好“COP15”大会服务保障和管集市、净餐馆等各项工作。
(3)全力抓好餐饮业GDP增速指标落实。
2、全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厚植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1)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提升质量和服务水平为重点,在公共服务、花卉、会展等重点领域提升品牌发展质量。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推进质量基础建设协同服务。
(2)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继续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开展公开标准专项检查,完成量化工作任务。
(3)夯实计量技术基础。持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持续推进民生计量专项检查工作,全年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监督检查4次,开展“计量惠民”专项检查4次。完成中小企业计量合格确认2家,“C”标志自我声明4个产品。确保重点管理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5%以上。
(4)持续开展认证乱象整治,加快构建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确保规模以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覆盖率达70%以上。
(5)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和证后监管,确保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数据填报率达95%以上。
3、全力深化知识产权战略,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1)抓住“十四五”战略发展机遇期,加强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总体谋划,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城市创新驱动发展、经济提质增效中的重要作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做到开好局、起好步。
(2)坚持增量提质,强化政策引导,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打造提升一批高价值专利及商标品牌。
(3)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以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区县、园区、企业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知识产权工作,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支持高质量发展。
(4)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保护体系,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5)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助力创新发展。
(6)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知识产权政策支撑,抓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加大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力度,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工程,全方位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4、着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努力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1)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严格落实昆明市建立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
(2)持续推进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化改革。实现开办企业“110”标准(即:“1个环节”审批、“1天以内”办结、“零成本”开业)。推行“一照多址”改革,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持续提升“一网通办”便利度。优化企业注销服务,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
(3)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智能化水平,实施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对标受理、规范审批。
(4)加快推进“跨省通办”改革。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实现高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事项“跨省通办”。
(5)继续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推行直营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品牌便利店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5、着力强化市场领域监管执法,努力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竞争政策作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和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加大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存量政策的工作力度。畅通违反公平竞争问题反映和举报通道。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积极推动本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新兴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严厉查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完善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间、区域间协作,提升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合力。严厉打击传销,加强直销监管,以无传销社区(村)创建为抓手,继续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要认真履行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联动,提高工作效能。继续加强直销企业、经销商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行政指导,规范直销经营行为。
(2)持续深入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整治任务。
(3)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任务。
(4)持续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整治任务。
(5)持续深入推进“管集市”专项行动,巩固和转化专项整治成果,实现从集中整治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
(6)持续深入开展打假治劣、知识产权保护“铁拳”行动,突出制售源头和重点流通环节,加大农村市场、保健品市场、“三无”食品、“山寨”食品等领域整治力度。
(7)持续治理传销、违规直销等乱象顽疾,在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上取得更大突破。
(8)持续加强涉企收费和教育、医疗、住房、药品等领域价格监管,开展停车场收费、转供电收费、行业协会违法违规收费专项清理,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负担,保障民生价格权益。
(9)注重从社交电商等领域发掘问题线索,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旅游市场、拍卖等市场行为,严厉查处金融投资理财、房地产等重点领域违法广告行为。
(10)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做好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机制,建立告知承诺事项信用监管制度。编制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强化联合惩戒力度。聚焦信用监管与双随机抽查的统筹运用,积极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信用监管水平。
6、着力加强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努力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继续加强12315品牌建设。建立健全12315行政执法体系与12345热线衔接协同机制,确保 “五级贯通”“高效联动”,强化投诉举报数据分析运用,为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履行职责、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决策指挥提供数据支撑。
(2)持续净化消费环境。继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进一步健全机制,认真落实经营者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等制度,着力打造“放心消费在昆明”城市名片。加大消费侵权案件查处力度,强化预付式消费监管,全面净化消费环境。
(3)不断拓展消费纠纷解决渠道。继续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消费纠纷在线和解(ODR)机制建设,力争入驻12315平台的ODR企业同比增长30%。
(4)切实发挥消协组织作用。紧扣“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体察、企业约谈,发布消费提示、维权典型案例,持续加强维权社会监督,深化消费教育引导,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7、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决守好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1)依托集中监管仓和“云智溯”管理平台,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严防进口冷链食品输入性风险。
(2)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实现“六个100%”,即: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获证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实现率、具有合法资质的学校食堂、养老及医疗机构食堂持证率、“明厨亮灶”建设完成率、重点区域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明厨亮灶”覆盖率、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3)持续开展“互联网+食品”监管。推广应用“餐饮安心码”,在食品批发市场开展“阳光店仓”工程建设,探索推进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4)做好重大活动、节庆日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食物中毒防控,力争全年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
(5)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任务。
(6)加强疫苗进货渠道和冷链储运监管,对包含新冠疫苗在内的所有疫苗接种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保障疫苗质量安全。
8、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坚决守好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1)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属地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能。
(2)严格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要求,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整改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3)提升基层特种设备监管队伍能力。通过集中培训、案件探讨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提升基层特种设备监管队伍业务能力。
9、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决守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1)加大监督抽查和后处理的力度,聚焦儿童及学生用品、旅游产品、塑料制品等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实施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100%进行处理。
(2)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通过教育培训、情况通报、集中约谈、现场帮扶等方式,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10、聚焦监管队伍专业化,大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1)着力强化责任担当。统筹运用政治引领、教育引导、组织激励、关心关爱等各项措施,增强干部职工的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激发队伍干事创业激情。
(2)着力提升专业素养。按照“专综并重”“分类培养”的思路,通过统一培训、轮岗轮训、现场实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场规范管理科、综合协调科(投诉举报中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质量技术和知识产权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科。
设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行政执法机构。
下设龙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斗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乌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洛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吴家营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雨花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2.昆明市呈贡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8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9,318,704.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18,704.7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045,035.25元,下降27.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045,035.25元,下降27.6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9,318,704.79元。其中:基本支出30,059,054.89元,占总支出的76.45%;项目支出9,259,649.90元,占总支出的23.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125,912.97元,下降27.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59,214.53元,增长13.43%;项目支出减少18,685,127.50元,下降66.8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59,054.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256,057.39元,占基本支出的77.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02,997.50元,占基本支出的22.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59,649.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为:市场主体管理1,599,780.00元,市场秩序执法162,190.32元,信息化建设 159,922.00元,药品事务9,368.28元,质量安全监管18,400.00元,食品安全监管722,420.00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5,355,069.3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82,500.0元,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0,000.00元。
具体开展工作情况:
1.全力抓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火墙 。
一是严格落实集贸市场疫情防控措施。二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排查管控专项检查。三是严格督促餐饮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四是严格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统筹推进全区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一是顶格推动抓好落实。二是完善政策激发活力。三是定期调度强化研判。
截至2022年10月底,呈贡区实有各类市场主体52894户。今年1-10月,市场主体净增长6210户,目标完成进度为79.70%,排名全市第11名、主城五区第1名。实有企业16603户。今年1-10月,企业数量净增长1113户,目标完成进度为21.91%,排名全市第18名、主城五区第4名。实有个体工商户36224户。今年1-10月,个体工商户数量净增长5103户,目标完成进度为188.09%,排名全市第3名、主城五区第1名。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聚力优质服务,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纾困赋能,助推个体工商户提质发展。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凡办必评”,现场主动评价率达到100%。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成熟度、方式完备度、事项准确度和服务便利度,政务服务好评率达到100%。全面提高全流程网上办事比例,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8.04%,全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比例为96.08%,全部事项到办事现场次数均为0,“零跑腿”政务服务事项比例为100%。行政许可类事项全程网办和“零跑腿”比例均为100%。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监督抽查考核,抽考率达100%;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报告率达到100%;认真做好食品生产企业的督查检查工作,检查覆盖率达100%。二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三是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呈贡辖区学校食堂323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417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开展食品抽检1440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79件,罚没款为91.72万元。
5.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一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74家次、使用单位184家次;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及使用检查,检查疾控中心 1家次,新冠疫苗接种点6家次,监督抽检药品15批次(无不合格批次)。二是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91家次、使用单位184 家次。监督抽验医疗器械9批次(不合格1批次)。三是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88家次,监督抽检普通化妆品8批次(无不合格批次)。四是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表365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129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表47份。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未发生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022年,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59家(次),检查特种设备2560台(次),其中锅炉13台(次)、压力容器488台(次)、电梯1918台(次)、起重机械71台(次)、厂车45台(次)、游乐设施25台(次)。发现安全隐患79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共66份。立案查处7件,结案4起,罚没款12万元。
7.加强质量标准计量工作。组织人员对市场上销售节水器具进行监督检查,出动人员148人次,检查销售节水器具市场主体65家次,对流通流域产品质量抽检97批次,抽检不合格11批次,已立案查处。对16个集贸市场开办方如何落实好管理方主体责任进行了现场教学培训,帮助企业完善了计量管理系统的注册和申报工作;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监督检查4次,共检查和检定16家集贸市场各类计量器具(包括公平秤)1282台,对两个小区在用电能表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完成中小企业计量合格确认企业2家,督促辖区320家企业注册云南省计量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共备案2021台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率达100%;开展“认证乱象”整治行动和认证活动监管工作,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进行认证活动检查23家次,认证机构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对辖区内33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办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1件,没收违法销售的电动自行车1辆,罚没款合计1638.6元。
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是积极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及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发放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资料5000余份,查处专利标识不规范2件。联合呈贡妇创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小微企业如何参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专题培训,指导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做好知识产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作,截至2022年9月呈贡区专利授权量总计2202件(发明261件,实用新型1,777件,外观设计164件),商标有效注册量14616件,拥有驰名商标4件,地理证明商标1件,申报呈贡宝珠梨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2家;三是检查4家代理机构,一季度完成非正常专利撤回114件,二季度完成非正常专利撤回220件,对重复提交专利申请的代理机构要求上报整改报告;四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昆明理工大学分别成功申报了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高校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两个项目,争取国家财政资金200万;五是检查商户12家,查处专利标识不规范2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3件,不断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9.加强广告监管工作。一是对辖区内34家统计调查对象进行走访、统计、调查、录入,完成了直报工作;二是完成对3家广告业入库企业的走访、对接,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三是持续开展“十年禁渔”广告专项整治,全面清理规范禁捕区域内各相关市场主体不符合禁捕相关规定的广告宣传;四是开展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楼盘进行了全面检查告诫,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照《规范房地产广告活动指引》对发布的房地产广告进行自检自查;五是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对4条互联网监测平台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进行了调查处置。
10.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一是抓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医疗防护用品、新冠疫苗、核酸检测价格监管。重点对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新冠疫苗、核酸检测价,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价格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重点对云大医院、呈贡县医院(疾控中心)、市中医院呈贡医院、乌龙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服务机构、诊所落实明码标价与价格公示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共计检查医疗服务机构15家次、诊所8家次,责令整改1家。
二是抓好传统节日“稳市场、保供应”价格监管工作。以明码标价整治、规范为抓手,加大猪肉、粮油、蛋菜等重点民生商品价格市场检查、巡查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重点加强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对商场超市、药店、大型农贸市场、高铁南站、景点景区、停车场、物流、交通运输、餐饮、住宿业等领域的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低价药、常用药等药品价格情况以及生活性服务行业的价格动态,扎实开展日常市场价格巡查检查,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累计检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临时货街、民间祭奠用品店等780家次,现场规范价格公示50余处,责令限期改正10家。
三是抓好旅游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对斗南花卉市场、三台山公园、高铁南站等旅游景区景点以及周边酒店宾馆、珠宝首饰店、超市、土特产店等领域进行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景区景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旅游商品销售、餐饮住宿收费等价格行为,不断完善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机制,优化我市旅游消费环境和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未明码标价、乱收费等违法行为。共检查涉旅经营单位354家次,指导基层所处理价格投诉或市长热线举诉件110余件,查办或指导查办价格案件7件,涉及货值金额10232元,罚没款17136.85元。
四是抓好新建商品房明码标价和房地产租赁市场价格监管。重点围绕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照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检查了呈贡辖区滇池晴翠、山语桃园等5家房地产开发商,未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房地产中介和住房租赁交易管理,严厉查处串通涨价、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等乱收费行为,切实强化房地产中介市场交易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对辖区内2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抓好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对照价格监督检查各项职能职责,制定了《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涉企收费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狠抓减税降费政策推进落实,开展好涉企收费自查自纠,依法查处暴露出的违规涉企收费,确实减轻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清理规范水、电、气领域收费行为,查处不合理收费项目,开展全区转供电主体对历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电力企业和转供电主体的监管检查。累计检查行业协会商会7家、涉企保证金收费2家,水、电、气收费主体单位3家,商业主体(转供电)15家,物业服务机构26家次,发现1起涉及捆绑收费,已完成责令整改,立案查处1起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575.2元。
六是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全区教育收费专项治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重点检查教育收费的公示执行情况,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是否存在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学费、住宿费的制定调整是否保持相对稳定,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执行,学历教育是否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引导学校规范相关收费行为。对全区79家教育机构抽查了10家,校外培训机构104家抽查了35家,规范收费公示行为5家。
七是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要求,重点对辖区粮食供应站、粮食销售店、粮油经营户以及集贸市场商超等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牵头做好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集贸市场、超市涉粮企业的食品安全、价格、计量管理、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等制度,规范呈贡区集贸市场、超市、粮食销售点等涉粮企业经营秩序,明确并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各类粮食经营单位340余家次,规范价格公示30余处。
11.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联络员制度、工作通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以及监管工作考评细则等制度,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度呈贡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二是全覆盖使用监管平台。27个成员单位均使用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其中23个部门使用协同监管平台(云南),4个部门使用自建平台开展抽查。呈贡区承接省、市随机抽查清单已做到100%认领。更新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库执法人员数730人,已入库具有执法资质人员占全部具有执法资质人员的比例达到100%。使用自建平台或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制定方案87个、制定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方案45个。其中,正在执行7个,已完成125个,完成率为94.7%,参与检查人员433人,涉及检查对象1041户。
12.推进集贸市场创文复审及常态长效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84人次、车645辆次,检查集贸市场362个次,整治超摊漫摊、占道经营1163起,整治乱停乱放车辆892辆次,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冲洗市场157个次,冲洗公厕224个次,清洗垃圾桶355只,开展卫大扫除94次,清理卫生死角1211个次,清理小广告2184处;督促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31本,引导办理证照422本,取缔无证照经营21户,整改落实存在问题230余个,下达整改通知书77份;制作更换破损、老旧、过期创文公益广告65处,制作发放吸烟劝导员、文明引导员袖标各120个,张贴禁烟标识66块,安装维修公平秤92台(件)。
13.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网络监管工作机制。制定《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珠宝玉石销售等涉旅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呈贡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网络交易活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按方案组织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二是依法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依托云南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根据省、市局推送的网络主体信息,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将数据分派到各市场监管所,由各市场监管所网监人员采取线上监测线下核查的方式,对已登记的网站进行认真核实。在网络经营主体核实工作中,主要以网络经营主体数据为基础,通过“百度”等公共搜索引擎、淘宝等各种网络交易平台搜索引擎,以“搜得准、找得到、查得了”为目标,核实辖区第三方平台、自营网站、网店的相关信息,实现网上经营主体与网下实体经营主体同步实施监管。截至目前,线上检查网站(网店)6300余条,线下检查涉网经营户640余条。三是加强网络直播营销行业摸排。根据市局推送的259条网络直播市场主体数据,经注册登记系统查询,有43条查不到信息,只查到216条。经组织人员对216条信息进行实地核查,开展直播的有47条(其中:涉及鲜花直播32条、茶叶直播2条、多肉直播5条、农业机械直播1条),未开展直播经营活动的48条,未经营的54条,未在核准地经营的67条;根据市局推送网络监管问题线索进行了网络交易专项监测,涉及呈贡区的线索有13条,已办结条线索9条,4条线索正在处理中。四是案件查办情况。我局依托国家总局“网络交易监管信息分发系统”,对上级推送的网络主体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实。截至目前,接收国家、省、市级分发的网络交易监测信息12条,12条已完成处置。其中立案查处3条,罚没款合计4286元;依据“3.15”、市长热线、信访等投诉举报投诉等线索,共有3件,立案查处3件,均已办结,罚没款合计11671.4元。
14.统筹开展食安办工作。一是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重点抓食物中毒风险防控、散装白酒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十年禁渔”等食品安全工作,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和进企业、野生菌食物中毒宣传、“问计于民”以及食物中毒宣传片等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二是统筹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全年预防食物中毒宣传,制作了《食品安全须知》公示牌在辖区内6个街道的42个社区客堂进行安装和公示,利用《呈贡新闻》、官方微博——呈贡发布、官方微信——呈贡新城、呈贡融媒APP发布宣传视频安全信息;三是利用食品信息公示牌在全区2511户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张贴野生菌中毒防知识宣传资料,抓好餐饮环节野生菌中毒防控,统筹开展食品安全问计于民活动,收到有效问卷5021份;四是完善并修改了呈贡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调研和食品安全事故的桌面演练各1次,完成了42个社区客堂的食品安全检查,加强了大中型餐馆、社区客堂以及农村自办宴席的食物中毒宣传工作,共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册5万多份;五是统筹全区食品安全各类检查和工作推进,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会议保障4次。共检查食品经营户7218户,检查覆盖率96%,开展食品安全抽检1446批次,检查销售粮油经营户696个次,粮食及其制品抽样40批次;六是开展食品安全快检527批次,对264批次食品原料进行了快检,对全区农贸市场、散装白酒销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快检363批次,完成上级下达的300批次快检任务;七是应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检查呈贡辖区学校食堂323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417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开展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334批次,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3家校园食堂进行了立案调查;八是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主体1252户,组织5家企业参加云南省绿色食品牌评选,昆明杨月季园艺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绣球花”荣获云南省“10大名花” 第九名;九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查处食品违法案件79件,罚没款为91.72万元;十是检疫猪肉245548头,不合格猪肉923头,均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保证了上市猪肉的卫生质量。
15.保持高压态势打击传销。印发了2022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全区打传工作。同时按照要求开展了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
16.组织开展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一是印发了《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开展食品、特种设备、质量、价格等方面的监管执法整治工作,截至10月份共立案查处涉及民生领域案件共203件,向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二是印发2022年“双打”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目标任务,统筹开展了全区“双打”工作。
17.加强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竞争工作。继续对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建材等重点领域、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协议垄断、行政垄断等行为进行线索排查。统筹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作为呈贡区公平竞争审查咨询顾问,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最大限度优化营商环境。
18.认真处理市长热线、信访和3.15投诉举报工作。一是高质量开展了投诉举报工作,共接投诉举报5521件,其中投诉4012件,举报150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9.65万元;二是核查、办理信访件312件;三是办理了市长热线2398件;四是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已超额完成1000户承诺单位、消费维权服务站40个、示范单位15个的创建任务、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15名、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15个的创建任务;五是收到214件市场监管领域网格化案件,均在时限内办结上报。
19.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升办案水平。今年以来,共查办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03件,案值45.91万元,罚没款153.22万元,其中简易程序案件56件,普通程序案件142件,不予行政处罚案件5件。普通程序案件涉及食品案件78件,案值12.53万元,罚没款91.72万元;假冒伪劣案件13件,案值15.34万元,罚没款9.85万元;特种设备案件4件,罚没款12万元;商标案件3件,案值2.09万元,罚没款1.6万元;广告案件4件,案值0.21万元,罚没款0.62万元,医疗器械案件2件,案值0.042万元,罚没款4万元;药品案件2件,案值0.01万元,罚没款8万元;价格案件8件,案值2.34万元,罚没款2.37万元;化妆品案件9件,案值4.36万元,罚没款8.93万元;其他案件19件,案值8.98万元,罚没款13.295万元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18,704.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5,046,041.25元,下降27.68%,主要原因分析为市场主体管理、市场秩序执法、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791,020.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5%。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知识产权)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1,6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培训教育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65,79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0,04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8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等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87,6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2,914.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2,914.2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2,914.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2,914.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坚持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140.22元,下降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140.22元,下降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坚持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保障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市场监督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02,997.50元,增加1,881,716.54元,增长38.24%,主要原因分析为辅助性岗位人员劳务费增加、维修(护)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70,817.56元,印刷费1,200.00元, 水费26,125.97元,电费35,747.98元, 邮电费73,331.75元,物业管理费34,978.23元,差旅费31,854.49,维修(护)费 193,425.40元,培训费35,660.00元,专用燃料费2,000.00元,劳务费 4,334,372.84元,委托业务费110,200.00元,工会经费211,740.24元,福利费475,978.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2,914.24,其他交通费用742,6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7,453,543.49元,其中,流动资产1,607,610.78元,固定资产34,189,676.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31,700.00元,其他资产24,556.5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278.59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200.0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072.32平方米,账面原值894,536.0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20200.00元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6,490.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490.9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7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26,490.9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41401111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106060438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