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5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5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生干 籽类)、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对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公告不合格样品5批次。本次抽检涉及5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真菌霉菌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呈贡道云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二、昆明市呈贡区永霞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三、呈贡宁芯蕊粮油经营部销售的红皮花生,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四、昆明市呈贡区冯波蔬菜店销售的胡萝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五、呈贡区小古城社区临时过渡性集贸市场赵庆销售的香蕉,腈苯唑、噻虫胺、噻虫嗪、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依法予以查出,已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产品追溯,查清不合格食品的销售数量,督促经营者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工作,保存好采购票据票证。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