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呈贡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的政策解读
关于对《呈贡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的政策解读
呈贡区卫生健康局现就由区委下发的《呈贡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目前呈贡区部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达到甲级建设标准,但仍有部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达到标准化建设。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通知》(昆办通〔2020〕3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弱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结合当前疫情形势以及呈贡区实际,制定上述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经过三年努力,全面打造“15分钟社区健康服务可及圈”,基本实现“首诊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双向转诊目标,基本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2021年实现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2023年区域内50%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甲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2025年90%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甲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
三、涉及范围
该《实施意见》的执行范围为呈贡区辖区内所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主要内容
该《实施意见》共四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组织机构、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其中第三部分中的具体任务为政策的主要部分。在这部分中,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涉及部门进行了任务分工,并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在最后一个部分中还提出了保障措施,使此《实施意见》在日后落实过程中更加高效。
五、其他事项
落实此《实施意见》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过程,在实施过程中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会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同时,区委目督办、区政府目督办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纳入区对各单位的考核指标。
昆明市呈贡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5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