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2021年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拟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呈贡区2020年支出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一、单位性质:国家机关
二、预算资金及来源:20.5万元。202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单位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预算单位编码318301,功能科目名称“2010608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目录代码:E1102,目录名称: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辅助性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1.对指定的2020年项目支出资金、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绩效情况实施重点评价,必要时对相关情况进行延伸和追溯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 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按既定格式及时间要求,向区财政局提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依据《昆明市呈贡区实施名校名师名长工程的实施方案》(呈发〔2017〕13号),对昆明市教育局与呈贡合作办学经费开展政策绩效评价,必要时对相关情况进行延伸和追溯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支出政策的实现程度及效果;为落实政策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按既定格式及时间要求,向区财政局提交《政策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共17个,分2包(详见附件),按分包进行报价,允许兼投但不能兼得。
四、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无不良信用记录,技术力量较强,能提供绩效评价服务,自愿接受委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会计师事务优先:(1)曾参与省、市财政系统绩效评价委托业务;(2)曾参与政策绩效评价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委托业务。
五、服务期限
重点评价工作从2021年7月20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
六、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采取评分的方式确定最终参与的中介机构,评分内容包含:服务能力、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报价合理性等方面。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联系人:符易芃 联系电话:0871-67479843
地址:呈贡区古银路45号办公楼三楼 预算和绩效管理科
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附件: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3日
附件1:呈贡区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项目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
附件3:承诺书(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