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关于购买 “法律顾问服务”计划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关于购买
“法律顾问服务”计划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64号)及《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昆政发〔2016〕11号)等相关规定,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按照全区统一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按照全区统一安排部署,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律师完成该项工作,编制服务购买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3万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从昆明市财政局拨入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补助经费”中列支。
三、购买服务目录: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代码:E0102,目录名称:法律咨询:顾问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修改、审查业务工作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等。
五、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具有合法执业资格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服务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部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资金从昆明市财政局拨入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补助经费”中列支。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聘请法律顾问购买计划的复函
附件2.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关于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的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