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呈贡区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呈贡区四类重点对象
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呈贡区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呈贡区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有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义和核心指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从2020年7月开始,国家将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全面了解贫困人口脱贫情况,检验各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贫困户不住危房”重要指示精神的落实办理情况。
为确保四类重点对象“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实现2020年内各项脱贫指标任务圆满完成,体现区委、区政府对脱贫攻坚任务的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区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全区(不含托管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户等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对农户唯一住房鉴定为C级危房的进行修缮加固,对农户唯一住房鉴定为D级危房的及时动员搬出,采取其他方式安置,确保四类重点对象居住在安全稳固住房内。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呈贡区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过渡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先宝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 云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 聪 区政府办主任
李 波 区民政局局长
李绍根 区财政局局长
陈红梅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莫存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政府扶贫办主任
戴小敏 区审计局局长
韩志明 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局长
李永祥 龙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顾朝飞 斗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龚 雪 吴家营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顺能 乌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付文刚 洛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毛凤喜 雨花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局长陈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协调成员单位推进住房有保障工作,梳理推进过程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明确职责分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为街道办事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支持;指导街道办事处在推进C级修缮加固过程中完善建设施工、档案建立等技术环节;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区扶贫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数据统计和更新,协助各街道办事处推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保障。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指导并督促街道办事处规范使用资金。
区审计局:负责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审计范围。
区民政局:负责统计低保户、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户,并及时通报给属地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更新改造局: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拆除D级危房、落实过渡期租房各项补助工作。
街道办事处:全面排查四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现状,对已鉴定为C级的危房实施修缮加固;对鉴定为D级的危房开展政策宣传引导,统筹社区居委会做好过渡安置工作;完善“一户一档”档案信息管;负责按照工作方案向区人民政府申报资金,并规范使用资金管理。
四、四类重点对象住房有保障工作方案
(一)C级危房户住房保障方式
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户一卡(表)、一户一方案、一户一承诺”的要求,由农户自行寻找或者街道社区统一安排施工单位组织实施,不得违法加层,不得改变房屋结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按照建设程序,对施工各环节严格把关,实施全过程监管,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到实处。
1.方案确定。按照一户一方案的原则,农户应将修缮加固方案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审核同意,方案中应明确改造方式,改造内容等相关信息。
2.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根据审核通过的方案,组织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控和检查,必要时要组织技术力量到现场蹲点、指导、监督工程质量;社区要指定专人,对改造工程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违反建设要求、挤占公共空间、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3.竣工验收与建档。项目的验收与建档按照《昆明市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昆明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昆明市建设工程再造流程操作办法》及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C级修缮加固完成后,初验工作由当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完成。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由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区级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出具验收意见,完成项目验收。
(二)D级危房户住房保障方式
D级危房户在拆除危房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保障:
1.鼓励街道、社区利用集体公房、敬老院等进行安置;
2.由社区居委会统一租用安全稳固住房进行安置;
3.符合条件的申请保障房居住;
4.用已建成的保障房小区优先安置;
5.自行租住安全稳固住房。
(三)资金补助标准
1.C级危房修缮加固补助标准
按照农户自筹,财政补助的原则,每户最高补助标准1.5万元,改造费用不足1.5万元的,以实际工程量进行补助。
2.D级危房户自交房之日起,按照呈贡区现阶段过渡期租房补助政策标准进行补助(暂定为15元/m²/月,面积按照实际被拆除危房面积计算)。补助期限至危房户所在村庄搬迁(村庄改造)完成时止,按年发放。
3.农户搬离危房,按照500元/人进行一次性补助。
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方案向区人民政府申报资金。区级补助资金拨付至街道办事处统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其它无关的支出。
(四)申请程序
1.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四类重点对象原则上由户主本人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居住房屋情况(面积、现状、是否唯一住房等)、家庭成员有无公职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是否有工商注册和投资企业信息、是否购买过商品房,是否同意街道办事处统一进行改造等相关情况。
对长期在外务工或其他自身条件无意愿申请政府补助进行改造的四类重点对象,在确保其居住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可填写无意愿实施危房改造证明放弃改造。若原住房鉴定为D级危房的,须进行拆除。
2.社区初审。社区居委会对上报的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相关人员对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实地审核,做到户户见面。
3.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上报的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和复查,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区级审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再次就申请的四类重点对象进行终审,终审无误后报领导小组批准,并将终审结果行文通知到街道办事处组织改造、安置。
(五)加强档案管理
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严格遵循“批准一户,建档一户”的管理要求,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将农户档案制作成电子文档。
五、加强监督管理及检查
四类重点对象住房有保障工作应列为我区重点督查及年度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搬离危房情况,及时报告工作存在的问题。
附件:
1.呈贡区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改造工作申报流程
2.呈贡区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改造建设流程
3.呈贡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申请表
4.呈贡区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承诺书
5.呈贡区四类重点对象无意愿实施危房改造证明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