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住建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作为呈贡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局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工作职责:一是负责辖区内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管理与推进工作;二是负责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及在建设指挥部统一安排下推进失地农民安置房建设;三是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燃气站点核准许可等4项行政许可和工程质量注册、建设安全生产备案等17个管理服务事项的审批管理工作;四是负责建筑质量、建筑安全生、建筑市场、物业企业、绿色建筑推广、城市燃气安全、商品房交易等行业监管,以及防震减灾和人民防空工作;五是完成区委区政府赋予的具体项目建设任。
机构设置情况:本单位为政府组成部门,规格为正科级。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城乡建设科、建设工程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管理科、人民防空办公室、燃气管理科。管理昆明市呈贡区防震减灾局、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加挂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2个二级局,管理昆明市呈贡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加挂昆明市呈贡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牌子)、昆明市呈贡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办公室、昆明市呈贡区建筑节能与科技信息办公室、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加挂昆明市呈贡区房产档案馆牌子)、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等7家事业单位。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注重民生,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已建成安置房项目6个约134.6万平方米(不含地下建筑面积),先后建成新草房、雨花一号地块一期、雨花一号地块二期、雨花四号地块一期、七星山、彩龙村安置房项目,实现了龙街、柏枝营、郎家营、缪家营、王家营、中庄、乌龙社区、彩龙村居民的搬迁安置。开工在建安置房项目11个约392万平方米:雨花五号地块一期、雨花一、雨花二共计3个项目实现年内交房;龙斗三号地块一期项目主体封顶断水;龙斗一号地块一期、雨花一号地块三期共计2个项目部分主体封顶断水;雨花二号地块二期实现复工;龙四地块一期、雨花六号地块、龙一地块、龙四地块白龙潭安置片区共计4个项目正在实施基础施工及主体建设。即将启动建设安置房项目1个,雨花四号地块二期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2、加强统筹,强力推进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 2018年,全区建成通车道路共6条,总长约4.4km,年度完成投资0.4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约4.15亿元;在建道路16条,总长约9.08km,其中新开道路11条,总长约5.92km,年度完成投资约1.7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约3.93亿元;开展前期工作道路31条,总长度19.8km。我局负责建设的市政道路项目共12个,总长度8771.944米,总投资12.985亿元。其中呈贡61号路、67号路,花都路、72号路,呈贡17(南段)、呈贡28(东段)、呈贡31(东段)、彩云路东二分路(南段)4个项目已开工,其余8个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4、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四进中心”的规定,今年5月我局行政审批科进驻呈贡区政务管理局,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证”。目前,已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16个卡位,办公区进驻人员17人,开展了19项管理及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按时完成,8月3日,区政府正式发文实施《呈贡区优化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目标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施工许可33件;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23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8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房屋安全鉴定16件,鉴定总面积10830.71平方米;各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各类专业承包资质19件,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7件,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14件;完成国有及非国有投资项目合同备案共57件,备案金额约31亿元。返退建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件,返还金额39.70万元,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4件,返还金额624.96万元。共核发预售许可证53个,预售总面积180.61万㎡。
5、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安全质量管理提质增效。我区不断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隐患治理力度,将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与安全标准化、质量标准化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巡查制度,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健全长效的质量安全生产机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稳步提高;率先实行监理报告制度,对呈贡区监管工程质量的32个建设项目(42个标段和地块)全面实行监理报告制度,试点率达100%;深入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治理。截止2018年9月30日,我局出动了2049人次,792车次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全覆盖督查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单位500余份;向市住建局上报协助执法申请书5份;移交区城管局执法项目16 个;对52家扬尘污染失信单位开展了告诫约谈。2018年呈贡辖区内工程质量监管42个在建项目,建筑面积526.1081万平方米,市政道路2条,长约1191.345米,投资约144.2616亿元。共办理工程质量注册32个项目,建筑面积272.63万平方米;监管安全的在建工程56个,总面积约1120万平米。办理安全生产措施备案55件,建筑面积524.19平方米。二是强化燃气监管,保障呈贡区燃气安全稳定供应。5月29日以区政府名义下发《呈贡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至区属各部门按职责执行;6月底组织开展了呈贡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乌龙街道乌龙社区、斗南街道彩龙村两个村庄燃气下乡工作稳步推进。七星山燃气下乡项目投资1306.72 万元,完成了配套建设天然气管道、燃气调压站建设,完成渔园星浦小区3216户居民用户共计80幢楼的天然气管道配套建设。斗南社区彩龙村燃气下乡项目投资84.6万元,项目已完成验收移交。三是加强小区监督管理,提升全区小区管理水平。牵头推进《呈贡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出台,加强小区行业管理;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归集、审批工作。追回维修资金应交未缴金额1.6815亿元。截止2018年10月12日,我区累计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87437.5万元,2018年支取454万元,累计支取853万元,现全区维修资金余额86584.5万元;住房补贴工作发放取得阶段性成效。第一批住房补贴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543人,其中一次性发放职工478人,核发金额1274.8万元,按月发放职工65人。截止2018年10月9日,第二批住房补贴单位发放住房补贴共80家单位,共3303人,一次性发放金额为9290.88万元,按月发放人数为458人。四是完成呈贡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省级验收工作。2018年3月我区通过了省级验收。持续开展呈贡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绿色建筑增量成本补助工作,对10个绿色建筑项目,共276.65 万平方米进行了补助,共拨付绿色建筑增量成本补助4206.013万元。
5、截止2018年三季度,呈贡区建筑业产值增长势头强劲,实现快速增长,呈贡本辖区(不含托管区)的建筑企业29家,三级季度累计完成产值43.66亿元,同比增长93.8%。今年1-9房地产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33.4537亿元。和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房地产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固定资产投资总体增长率为5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上年末有在职人员18人,本年调出4人,年末实有在职在编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65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53.3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48万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18845.70万元对比减少13189.85万元,降幅69.9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收入较上年大幅降低,主要原因是:今年无棚户区补助资金,城更局划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收到绿色生态示范补助资金、小古城社区蔴莪村微改造项目资金、291、292号市政道路建设资金、61号征地拆迁补助资金、67号道路建设项目资金造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89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36万元,占总支出的1.96%;项目支出20486.30万元,占总支出的98.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9916.20万元对比支出增加979.46万元,增幅4.92%,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调整是工资调高、改革性补贴调增及综合目标奖调增,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补助资金,上年数18万元,今年增加1941.93万元,增幅较大。
2018年度支出情况统计表
金额(万元) | 占比情况(%) | 备注 | |
基本支出 | 409.36 | 1.96 | |
项目支出 | 20486.3 | 98.04 | |
小计 | 20895.66 | 100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16万元占基本支出14.70%。与上年41.53万元对比增加18.63万元,增幅44.86%,主要原因年内新增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支出及网络租赁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9.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人均办公费356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住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86.30万元。与上年19438.95万元对比增加1047.35万元、增幅5.3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上年收到的补助资金、存量资金在2018年度大量形成支付,年末结余结转降低;今年无棚户区补助资金,城更局划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收到:绿色生态示范补助资金2959.93万元已支付,项目经省厅验收通过、小古城社区蔴莪村微改造项目资金220万元已支付、61号征地拆迁补助资金5000万元已支付、67号道路建设项目资金8628.44万元已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86.4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4947.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19202.96万元对比增加1683.49万元,增幅8.77%,主要原因分析:今年绿色生态示范项目补助资金、上年存量资金在2017年度大量形成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防支出1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乌龙街道人防宣传设施;
2.教育(类)支出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培训人防知识法规宣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主要原因今年起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由单位发放;
4.节能环保支出2959.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7%。主要用于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项目补助,今年支出较大;
5.城乡社区支出1782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5%。主要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面人员工资、商品服务支出、一般单位管理行业管理事业发展支出,67号路、花都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大;
6、住房保障支出23.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住房补贴发放、住房公积金的交纳,较上年大幅减少,主要是棚改补助相应减少、一次性住房补贴上年大部分已发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58万元,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完成预算的2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44.29%,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决算数均为0,本年支出2.25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21.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单位用车管理及公务用改革等减少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79万元,增加6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近两年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7万元,增幅33.93%,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专项检测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2万元,增加100.83%,主要原因是外出扶贫误餐及退休人员活动用餐增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加强用车管理,规范接待管理,新增外出扶贫工作误餐,规范退休党支部、老体协经费管理,不转拨经费据实报销各项活动餐费,因此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2017年度-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统计表
“三公”经费支出 | 1 | 2017年决算支出 | 2018年决算支出 |
支出合计 | 2 | 28935.83 | 46773.31 |
1.因公出国(境)费 | 3 | 0.00 | 0.0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 | 16802.83 | 22491.31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5 | 0.00 | 0.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 | 16802.83 | 22491.31 |
3.公务接待费 | 7 | 12133 | 24282 |
(1)国内接待费 | 8 | 12133 | 24282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9 | 0.00 | 0.00 |
(2)国(境)外接待费 | 10 | 0.00 | 0.00 |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万元,占48.08%;公务接待费支出2.43万元,占51.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建筑市场管理、房地产行业管理、燃气行业规范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3万元(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基建项目协调推进、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人防及防震减灾检查、外出扶贫工作误餐及退休支部活动餐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及误餐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没有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6万元,与上年41.12万元对比,增加19.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按政府批复聘用辅助性岗位10人相应劳务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住建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主要是辅助性人员劳务费用、报刊征订、零星办公经费、水电邮电经费及资料印刷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呈贡住建部门资产总额52704.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555.25万元,固定资产314.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35.5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1611.3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3.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1万元,系当年报废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批次共33项,账面原值15.35万元,资产处置收入0.07万元已上缴财政;当年新购入固定资产一批原值112950元;出租房屋300平方米,账面无原值,实现资产使用收入已缴财政。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2704.90 | 51555.25 | 314.11 | 63.91 | 250.19 |
835.5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5万元,主要是住建局购买办公用品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万元,主要物业管理服务费用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在政府统筹安排及各部门协调配合下,本部门基本完成年初制度的绩效目标,通过对建设市场的规范管理使辖区内建筑业健康发展;七星山保障房有序分配入住,其他项目按计划推进;采取措施全力推进所负责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年内61号路、67号路项目主体大面积完工。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呈财〔2019〕21号〕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为优、各项目绩效评价除了彩云路交通节点改造及宜和路(朝云街-锦绣大街)建设项目因人行天桥进展缓慢评定为良外,其他均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呈贡67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等财政支出项目评价报告已于5月31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http://www.kmcg.gov.cn/c/2019-05-31/3491211.shtml。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