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43401000
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汇总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呈贡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根据呈贡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9月7日,呈贡区在全市率先成立行政审批局,首批将区发改局、粮食局、民政局、农林局、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园林局、安监局等9个部门28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运行以来,我局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过渡期相关工作,9月20日至9月21日,赴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考察学习。在赴外考察的基础上,拟定了《呈贡区行政审批局运行机制实施办法》、《28项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备忘录》、《28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28项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察标准化清单》等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前期材料和各项准备工作,为后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通过综合窗口实现行政审批局事项的综合受理打下基础。
截止10月15日,行政审批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7件,办结17件,办结率100%。其中,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审批12件,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办件1件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4件。
新中心于2017年3月开始筹建,2018年5月建成运行,新中心秉承“以人民为中心、便民利民”的建设理念,占地面积10429平方米,是原政务中心的10倍,设窗口卡位123个,比原政务中心增加89个;工作人员由原来的45人增加至206人;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40项增加至79项;服务事项由原来的31项增加至203项,“最多跑一次”事项由原来的9项增加至94项。除原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的部门外,新中心还进驻了区税务局、区房产交易中心、呈贡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定点机构、昆明市网格化监督指挥中心呈贡分中心、区社保局、区医保局、区城保局、区就业局等13个部门, 7月15日,昆明市清源自来水公司、南方电网、华润燃气进驻,下一步,昆明市出入境中心呈贡分中心也将进驻,基本实现了全区审批服务部门基本进驻,群众只要一进到大厅就能办理全部业务,初步实现了“一门式服务”。
新中心着力打造落实“放管服”改革的五个“一条龙”服务,即:企业注册、不动产交易登记、民生保障服务、婚姻登记、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一站式办理,其中,区市场监管局按照“3550”要求,将所有登记事项17个工作日办结压缩到不超过3个工作日办结,提前实现了“3550”的“3”,并与公安、税务等同时进驻,实现了企业办证、开户、税务登记、刻章备案4个事项一站式办理;6月30日,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呈贡登记处进驻中心,与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区地税局、区国税局相互配合,为办事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房产过户、自愿公证、税务登记一站式办结服务,并同步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抵押登记自受理5个工作日办结,实现了“3550”“5”的目标;区人社局将下辖的城保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整建制进驻新中心,实现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大保险及就业登记等民生保障服务在中心“一门式”办结;区卫计局、区民政局下属婚检、婚姻登记进驻中心,实现了婚前检查、婚姻登记、结婚宣誓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综合审批服务区”,涵盖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10个审批部门,以部门、事项集中为基础,已完“3550”“50”目标即:“工业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完成,并筹备运行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一条龙服务。
同时,中心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WiFi、休息、自助饮水、便民书吧、免费复印等服务,提升人文关怀。同时,完善大厅咨询服务功能。目前,中心每个办事区域至少有一名 “学雷锋志愿者”,热情指导帮助办事群众取号、指引要去的办事窗口,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
一是高保准谋划中心信息化建设。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包括对外服务大厅、连接省市两级网上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应急广播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涵盖排队叫号、窗口受理、信息发布、自助服务、3D实景大厅、掌上服务厅、网上全流程、窗口管理、综合窗口、监察绩效、统计分析等功能。新中心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机、手机App、网络平台等向办事群众提供办事资料、表格下载和填写等便利服务。办事人申请办理的相关事项会及时采集存储在服务器中,作为政务服务数据信息,为区级各部门进行行政决策提供相应的数据依据。此外,新中心通过对大厅办事区域的主题环境优化以及无声叫号系统,以手机短信提醒和屏显方式进行叫号,为办事群众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办事环境。
二是加强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及“昆明分站”建设。6月28日,向各审批部门发放了省大厅昆明分站的账号和相关操作手册,启动“云南省政务服务大厅昆明分站”,截止目前,全区各部门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在省平台录入行政许可97项、公共服务58项、内部审批13项、其他行政权力147项、行政确认28项、行政征收31项。截止10月18日,全区各部门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内发布各类工作动态、法律依据等共计63条。
三是中心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目前,中心共进驻交通自主缴款机、出入境证件自助签注、电力公司自助终端等自主设备8台,可处理交通违法处理程序查询、交通违法查询、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违法、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赴港澳台旅游“二次签注”、电力公司自助缴费业务。截至目前,受理居民身份证78件,领取居民身份证22张,交通违章查询51人次、港澳台二次签注126次。
牵头梳理呈贡区“最多跑一次”第二批事项,报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区政府办于7月17日下发,第二批共283项,会同第一批147项,截止目前,呈贡区“最多跑一次”事项430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94项。8-9月份 ,呈贡区“最多跑一次”办件量为396148件。
1-3季度,我局以政务服务新中心为载体,严格落实创文实地测评标准,加强创文知识宣传及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站建设,开展大厅人防、技防、消防的检查,做好大厅的安保及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开展了1次“庆中秋•迎国庆”经典诵读评比活动,全年共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共计37次,圆满完成了创文的各项模拟测评工作。
9月14日上午,呈贡区召开2018年度政务服务工作会。会上,王丹副区长与6家单位代表签订了《昆明市呈贡区2018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责任书》,明确了2018年度政务服务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年内,区政务局加大对各街道的工作指导,共下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指导12次。此外,认真开展“星级评定”各项工作,全区共有龙城、雨花、吴家营3个市级“五星级”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斗南街道1个“四星级”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共有区级“五星级”为民服务站13个,区级“四星级”为民服务站16个,“四星级”以上为民服务站占比78.3%,全区政务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8.以第三方评价为导向,健全制度,加强培训,处理投诉,加强大厅管理
积极运用昆明市第三方评价机制,并按月通报、整改。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考勤制度、投诉处理制度、辅岗人员考核细则、导办人员工作细则等制度,并将各窗口工作人员的办件情况、工作情况以政务服务情况通报的形式发到各部门,通过制度管理工作人员。9月2日,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邀请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企业文化十大讲师之一的刘曦遥老师举行"专业形象和政务礼仪"专题培训。截止10月,处理“一号通”投诉件7起、云南省政务信息网上在线解答4件,答复率100%。
我局积极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宣传,认真接待各级领导调研,截止10月18日,共接待各级领导、媒体调研21次,10月12日,呈贡区创文专题片以“高效智慧的政务服务”为主题就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进行宣传,截止10月12日,我局在中国﹒呈贡网总计发布政务信息36件;在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政务信息59期79条;在微博公布政务信息60条。 截止10月10日,共报送信息99条,被采用信息14条。
8月30日,政务中心作为全区“放管服”改革落脚点,接受国务院第二十五督查组的现场督查。督查组了解中心的“一门式服务”、无声叫号系统等亮点服务事项,现场体验了集查询、填表、复印等功能于一体的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对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在“放管服”及营商环境改革工作中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2018年9月成立了行政审批局,由于该局成立后基本账户及核算单位名称暂时使用政务服务管理局,由于工作需要增加2名行政人员。11月投资服务中心招入4名事业人员,由于该单位目前暂无法人,该4名事业人员暂由政务服务管理局接管。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755.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55.3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64%,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以及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75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82万元,占总支出的5.68%;项目支出6371.54万元,占总支出的94.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64%,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以及人员经费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3.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3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7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71.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45%,主要原因分2018年5月新政务大厅正式搬迁至惠景园办公,大厅面积增加,窗口增加等导致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5.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64%,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9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项目等支出;
2.教育(类)支出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主要用于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的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3万元,增加8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万元,增加81.0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9%,主要原因劳务费增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0466.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万元,固定资产461.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00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31.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4.46万元、在建工程增加5000万元、流动资产减少492.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466.56 | 4.8 | 461.76 | 461.76 | 10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4万元,主要用于政务中心大厅办公电脑、打印机、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1.完善了政务局相关制度建设。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和长期性,政务局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使政务局的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政务局取得了新发展。推动和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网上审批省市区三级联动,实现大厅与网上大厅互融互通;建立联合审批制度,对需要几个部门“窗口”联合办理的事项进行组织和协调;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场所;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督查分管理局及街道为民服务管理局(站)相关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3.加强了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每年对本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所有项目都有明细的资金测算。
本单位的财政项目从经济角度、可持续发展角度而言,整体发挥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很明显,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呈贡区的政务服务,经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综合分析,项目平均分为94分。
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自评已于5月 24 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http://www.kmcg.gov.cn/c/2019-05-24/3472726.shtml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43401111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政务局) 汇总2019101805105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