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关于文明交通劝导员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关于文明交通劝导员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2019年文明交通劝导员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服务进行劳务购买。
一、预算资金:72万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从呈贡区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工作经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312301,预算功能科目名称“2040299其它公安支出”。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属购买交通安全辅助服务,代码A1504。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按“创文”要求完成2019年度6个月文明交通劝导员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服务工作。
五、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能参与呈贡区文明交通劝导工作的单位,自愿接受委托。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6个月。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资金从呈贡区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工作经费的“2040299其它公安支出”中列支。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
2019年5月31日
(联系人:杨宝洪 联系电话:13888634806 )
5.29)购买服务计划的回函+(财政回区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