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www.km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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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统计局

  • 职能职责
  • 领导分工
  • 机构设置

昆明市呈贡区统计局职能配置规定

一、 职能配置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198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昆明市呈贡区统计局是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昆明市呈贡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的统计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市统计局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

(二)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承担国家确定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在本区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发布普查公报,撰写研究报告,编纂印刷普查资料。

(四)组织实施全区范围内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区性社会经济统计年鉴资料。

(六)对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七)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本区域内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促进部门、单位、个人依法统计。

(九)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十)负责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资料的管理工作,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龙城街道呈祥街惠景园D7栋5层509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871-67475003(办公时间)。


昆明市呈贡区统计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内设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人事、文件收发、保密、档案整理、信息宣传等工作。

(二)统计科(执法监督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范围内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负责对全区经济、社会、人口、劳动力、劳动工资、科技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编辑全区各行业统计资料、统计年鉴和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和城乡常住居民收入、支出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的统计资料。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统计业务和统计基础建设等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本区域内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促进部门、单位、个人依法统计。

机关党的工作,按《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二、人员编制

昆明市呈贡区统计局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其中1名兼任总统计师)。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呈祥街惠景园D7栋5层509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871-67475003(办公时间)。

联系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