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2025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5年度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指导街道和职能部门实施赋权执法事项。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及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市、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承担行政执法队伍的统一指挥调度、考核评价等工作。
3.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4.承担对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的相关工作。承担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者查处。承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5.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监督、检查、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的核验和管理,依法对全区卫生工作进行行业监督。指导各街道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负责城市公共空间执行的专项治理。
6.负责全区移交管护的市政消火栓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市道路照明年度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景观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移交管护的道路绿地及公园绿地的管理养护工作。
7.负责全区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负责建成区内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办理全区新、改、扩建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审查,对全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行业监督和指导。
8.负责全区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设施的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设施的综合整治。
9.负责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各类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事项的相关工作。
10.对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范围和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示的部门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依法实施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对各街道(昆明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对各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含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日常检查、督察督办。指导街道办事处和职能部门实施赋权执法事项。
12.负责全区权限范围内城市管理、规划管理、建设管理、绿化管理、房产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方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开展全区性集中整治等重大执法活动的组织、管理、协调及执法力量的调配。
13.负责全区市容环境管理类涉及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对各街道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考核。负责辖区内违反城市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和房产管理法律法规中涉及城市管理执法事项案件的指导和查处工作。按权限负责辖区内违反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等涉及城市管理事务的行政处罚和指导工作,行使南站地区区域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14.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受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委托,以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名义统一执法。
15.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测绘、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林草种苗等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土地、矿产、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
16.负责辖区内土地报批、林地报批、矿产资源审批、土地供应的执法踏勘工作。
17.承担辖区内耕地、林地、草地、湿地及自然保护地保护、违法用地整改等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检查专项工作。
18.负责组织自然资源所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抽查、检查巡查效果,对自然资源所动态巡查中上报的违法线索或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进行研判和处理,指导、监督、检查自然资源所有关工作。
19.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数据分析、统计、上报、公示、归档,受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信访、检举、控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20.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公厕管理办法》、《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征收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1.负责实施辖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管理辖区环境卫生设施。
22.根据市级和区级下达的环卫工作计划,制定呈贡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考评督促。
23.对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道路、绿化、广场、城中村、背街小巷、桥梁、隧道等区域环境卫生实施监管。
24.全辖区环境卫生管理考评机制和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对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评、检查和监督。
25.辖区环境卫生作业招投标工作,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承担的作业任务进行检查考核。
26. 检查、指导和协调全区各街道办事处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7.责辖区公厕管理,保证正常开放,负责辖区范围的粪便清运和规范管理工作。
28.负责全区生活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工作,维护管理好垃圾中转站,保证其正常运行。
29.弃物中可回收利用的成分进行垃圾分类,负责全区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的指导。
30.做好生活垃圾水捆绑收费,负责对辖区内各单位、城中村、铺面的代收生活垃圾处理核查工作。
31.根据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对政府投入的绿地进行管养,拟定具体工作实施计划、方案、措施,并负责落实;负责辖区内的绿地、行道树及公园绿地进行管理养护。
32.负责对市场化管养的绿化设施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3.负责制定区属公园的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并贯彻实施;公园绿化管养、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4.完成辖区内市政道路上树木管养的应急、抢险等工作。
35.组织拟订城市道路照明年度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景观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
3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政设施管理科、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规划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大队办公室、市容秩序管理科、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科;下设直属中队 1 个;派驻执法中队 8 个:龙城街道执法中队、斗南街道执法中队、吴家营街道执法中队、乌龙街道执法中队、洛龙街道执法中队、雨花街道执法中队、斗南花卉市场执法中队、昆明南站地区执法中队。
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案审和监督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
昆明市呈贡区市政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科、园林绿化服务科、公园管理服务科、照明管理服务科、公厕管理科、市政车辆管理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
3.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
4.昆明市呈贡区市政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
3.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
4.昆明市呈贡区市政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145辆。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实有公务用车1辆,其余超编车辆为:超编车辆为编外执法执勤车、编外执法电动车、编外特种专业技术车。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按照昆明市园林局要求,开展小游园建设,预计下达任务数46个。
(二)进一步梳理呈贡区绿化资源,探索“公园+”多元融合发展模式,完善呈贡区“公园+”多元融合发展模式”相关流程。
(三)完成新增城市绿地20公顷任务。
(四)积极推进张官山生态修复项目。按设计进行全面施工,力争2025年一季度完成竣工验收材料。
(五)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加强对辖区内占道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采取日常管理、集中整治、错时执法等方式遏制占道经营现象,同时配合街道在条件允许的区域开展引摊入市工作。
(六)不折不扣做好城市管护工作。加强对各街道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考核。加强辖区内违反城市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和房产管理法律法规中涉及城市管理执法事项案件的指导和查处工作。按权限负责辖区内违反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等涉及城市管理事务的行政处罚和指导工作,行使南站地区区域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七)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放管服”纵向发展。积极探索街边经济发展,对临时性占道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管理,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条街巷、每一个时段、每一事项,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有序、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市民生活方便快捷、城市消费更加活跃、市井气息更加浓厚的工作目标。
(八)做好辖区内土地、矿产、测绘、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林草种苗等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土地、矿产、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
(九)做好辖区内土地报批、林地报批、矿产资源审批、土地供应的执法踏勘工作。
(十)做好辖区内耕地、林地、草地、湿地及自然保护地保护、违法用地整改等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检查专项工作。
(十一)完成滇池流域及补水区旧垃圾填埋场治理及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呈贡区旧垃圾场封场及环境治理工程子项)进行整改工作,确保中央环保督查交办件于2025年12月31前完成。
(十二)昆明丰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正在办理二期建设前期相关手续,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上门服务,按照职能职责协助丰德环保公司推进二期建设,助其按时开工、顺利施工、圆满完工。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37760544.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760544.6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446601.55元,下降9.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446601.55元,下降8.2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各街道,从2025年1月起辅助性岗位人员划拨至各街道共计339人,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较2024年大幅减少;呈贡区城市综合服务一体化项目自2024年底实施后,市政中心原市场化服务外包部分项目停止实施,市政中心项目预算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37846856.61元。其中:基本支出31184953.28元,占总支出的22.62%;项目支出106661903.33元,占总支出的77.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691829.91元,下降10.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449604.28元,下降39.60%;项目支出增加3757774.37元,增长3.6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各街道,从2025年1月起辅助性岗位人员划拨至各街道共计339人,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较2024年大幅减少;呈贡区城市综合服务一体化项目自2024年底实施后,市政中心原市场化服务外包部分项目停止实施,市政中心项目预算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184953.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13417.96元,占基本支出的64.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71535.32元,占基本支出的35.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661903.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城市管理工作辅助用车服务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899000.00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辅助用车服务。
“违章广告拆除整治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经费21760.00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违章广告拆除工作。
“执法办案补助工作经费”项目经费432883.31元,主要用于弥补执法办案工作相关不足。
“职工食堂补助经费”项目经费868769.95元,主要用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伙食补助。
“公园城市建设(提升)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64000.00元,主要用于公园城市建设、提升相关工作。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综合服务一体化项目(工人工资)经费”项目经费3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呈贡区城市综合服务一体化项目工人工资发放。
“市政消火栓维护管养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76211.20元,主要用于呈贡区市政消火栓维护管养维护。
“(自有资金)“口袋公园”补助资金”项目经费77905.96元,主要用于呈贡区“口袋公园”建设补助。
“追加城市综合服务一体化项目管养经费”项目经费12640000.00元,主要用于呈贡区城市综合服务一体化项目管养。
“2024年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6400.0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
“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经费”项目经费35200.00元,主要用于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自有资金)张官山生态修复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经费8406.00元,主要用于张官山生态修复项目工作。
“政府资金化解项目款经费”项目经费318348.80元,主要用于政府资金化解项目款。
“张官山生态修复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86659.00元,主要用于张官山生态修复项目。
“城市综合服务一体化项目管养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呈贡区城市综合服务一体化项目管养。
“2024年第三批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经费”项目经费2335255.71元,主要用于呈贡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第二批政府资金化解项目款经费”项目经费6000000.00元,主要用于市政中心部分服务外包项目款化解。
“垃圾处置专项经费”项目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呈贡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
“2025年第二批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市级资金”项目经费2525420.46元,主要用于呈贡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340007公厕管理维护费(未纳入市场化部分)专项经费”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未纳入市场化管养公测部分工作开支。
“一体化项目第三方考核服务经费”项目经费891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综合服务一体化项目第三方考核服务。
“环卫保障经费”项目经费1023300.00元,主要用于一线环卫工人生活补助区级部分。
“三台山公园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防治工作项目经费”项目经费1361900.40元,主要用于三台山公园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防治工作。
“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养市场化运行专项经费”项目经费8150748.54元,主要用于呈贡区城市服务一体化项目开展前呈贡辖区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养市场化工作。
“昆明市主城区有路无灯有灯不亮整治工作第一批奖补资金”项目经费88666.57元,主要用于呈贡区有路无灯有灯不亮整治工作。
“2024年市级环卫工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607500元,主要用于一线环卫工人生活补助市级部分。
“2025年环卫工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609400.00元,主要用于一线环卫工人生活补助市级部分。
“2025年第一批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市级资金”项目经费2420584.70元,主要用于呈贡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绿化管养专项经费”项目经费2867151.71元,主要用于呈贡区城市服务一体化项目开展前呈贡辖区范围内绿化管养工作。
“政府资金化解项目款经费”项目经费957205.96元,主要用于市政中心部分服务外包项目款化解。
“园林绿化市场化管养经费”项目经费4350000.00元,主要用于呈贡区城市服务一体化项目开展前呈贡辖区范围内绿化服务外包管养工作。
“滇池流域及补水区旧垃圾填埋场治理及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专项经费”项目经费44000.00元,主要用于滇池流域及补水区旧垃圾填埋场治理及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
“路灯管理维护专项经费”项目经费91109.74元,主要用于呈贡辖区内市政照明设施零星管护。
“公园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经费8330276.38元,主要用于呈贡区市政公园市场化服务外包。
“环卫保洁日常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经费70400.00元,主要用于段家营旧垃圾填埋场电费。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项目经费716410.71元,主要用于呈贡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日常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经费211287.17元,主要用于市政中心日常项目工作。
“第三批专项债券化解项目款经费”项目经费2033187.58元,主要用于市政中心部分服务外包项目款化解。
“专项债券支付项目款经费”项目经费607384.83元,主要用于市政中心部分服务外包项目款化解。
“第二批专项债券支付项目款经费”项目经费416068.65元,主要用于市政中心部分服务外包项目款化解。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703903.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2%。与上年相比减少15560506.59元,下降10.36%,完成年初预算的134.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56.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33.6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公务用车市场运行使用情况开支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17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67.4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干部职工日常培训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据实参加培训并开支费用。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2543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完成年初预算的95.77%。主要用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职工日常社保缴费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职工日常社保缴费据实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44534.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完成年初预算的86.09%。主要用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职工日常医保缴费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职工日常医保缴费据实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8696702.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4%,完成年初预算的137.0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运行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下达增加,项目预算追加。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112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6%。主要用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职工日常住房公积金等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职工日常住房公积金据实支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20.00元,决算为8556.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45.00元,增长40.0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20.00元,决算为8556.1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变动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变动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45.00元,增长4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变动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变动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变动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20.00元,支出决算为8556.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2445.00元,增长/下降40.0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20.00元,决算为8556.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据实列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45.00元,增长4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据实列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编制内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境)外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58437.68元,比上年减少22870439.99元,下降68.42%,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各街道,从2025年1月起辅助性岗位人员划拨至各街道共计339人,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较2024年大幅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水费、电费、办公费等日常行政办公定额的相关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21745046.42元,其中,流动资产3012540.73元,固定资产7024168.0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674321.70元,无形资产34015.9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72071.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1213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30425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调拨办公设备249项,账面原值2607886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688120.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512.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43971.2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884636.6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