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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610-112546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10-27 13:26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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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6-10-27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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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人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

3.贯彻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随调家属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

5.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准确操作落实军休干部政策性生活待遇,严格执行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搞好服务工作。

8、经常搞文体活动,丰富了军休干部的休养生活,使其老有所乐。

9、加强协调,完善军休干部医疗保险工作和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

10.承办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综合业务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昆明市呈贡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昆明市呈贡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84人(离休2人,退休82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25人,接收军休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完成新增退役军人就业目标任务。对辖区内军创市场主体走访调研,组织11家军创企业参加省、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荣获市级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优胜奖3名,呈贡区在全市范围内被通报表扬。

2.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全区退役军人“大起底”活动。审核优待证申请和审核优抚对象申请。按时足额发放全区优抚对象各类补助,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强化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站点建设,省纪委选取该素材拍摄进《廉映“戎耀”》节目,在云南电视台“清风云南”栏目播出。

3.做好退役军人教育引导工作。组织退役军人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接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来信来访。选拔优秀退役老兵组建宣讲团,到云南民族大学、昆明市云大附中呈贡中学开展“老兵宣讲—开学第一课”活动,积极发挥退役军人作用。

4.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划定三台山革命烈士纪念碑、罗彩烈士墓保护范围,设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牌15个。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烈士墓巡检、杂草清理等维护,修缮烈士墓1座,梳理完善呈贡区83位烈士资料档案。

5.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做好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相关工作,开展军地座谈会、国防军事日、慰问驻呈部队等“八一”系列活动。做好悬挂光荣牌、送立功喜报等工作,举行执行专项任务部队欢迎仪式,被昆明警备区评为“爱国拥军先进单位”。

6.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全年足额发放离退休干部退休费、无军籍职工退休费、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退役金、遗属生活补助及无固定收入家属、遗属门诊补助费,做到“应发尽发、及时足额”;精准落实医疗保障责任,为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统一组织健康体检,完成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职工及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医保缴纳,2月集中办理军休干部住院伙食报销,医疗保障服务闭环高效。此外,按相关文件发放第一、二支部离退休干部委员补贴,发放退休工作人员同城待遇及生活补助,确保各类待遇落地见效。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69533232.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161672.36元,占总收入的98.0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371560.00元,占总收入的1.9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802685.18元,下降13.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618011.18元,下降13.4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84674.00元,下降11.87%。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中退役本级减少13263016.34元,下降21.24%,其主要是本年减少项目支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节日慰问费、自主择业军转干医保费、住房补贴专项资金减少71万元,减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资金188.98万元,减少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专项资金235.68万元,减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项资金366.82万元,减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68.96万元等;下属单位干休所增加2460331.16元,增长13.76%,主要是因本年度新增退休干部6人,且年初调整退役金发放基数,整体导致增加退役安置补助经费273万元,另减少逐月补助经费10万元,但整体导致本年收入相比上年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上年定期增资费用比今年多和减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昆明警备区拨病故离退休干部一次性特别抚恤费。由于以上两个单位的原因导致总体减少10802685.18元,下降13.4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68900632.36元。其中:基本支出5674272.29元,占总支出的8.24%;项目支出63226360.07元,占总支出的91.7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和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621550.07元,下降14.4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17431.54元,增长14.47%;项目支出减少12338981.61元,下降16.33%;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中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中退役本级项目支出减少14094064.91元,下降23.68%,其主要是退役本级本年减少项目支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节日慰问费、自主择业军转干医保费、住房补贴专项资金减少71万元,减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资金188.98万元,减少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专项资金235.68万元,减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项资金366.82万元,减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68.96万元等;下属单位干休所项目支出增加1755083.30元,增长10.94%,主要是因干休所本年度新增退休干部6人,且年初调整退役金发放基数,整体导致增加退役安置补助经费273万元,另减少逐月补助经费10万元,但整体导致本年收入相比上年增加,由于以上两个单位的原因导致总体项目支出减少12338981.61元,下降16.3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74272.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02874.86元,占基本支出的89.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1397.43元,占基本支出的10.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226360.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死亡抚恤(2080801)经费1016136.82元,涉及4个项目资金,其中昆财社〔2025〕3号2024年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省级经费11200元;呈财预〔2025〕2号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专项资金501736元;昆财社〔2025〕24号2025年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省级经费218100元;昆财社〔2025〕40号2025优抚对象市级补助经费285100.82元,主要用于丧葬补助:用于支付退役军人逝世后的殡葬费用,减轻家属经济负担; 一次性抚恤金: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体现对军人牺牲奉献的补偿; 遗属定期抚恤金:为符合条件的遗属(如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提供长期生活保障;特殊困难帮扶,针对因退役军人逝世导致家庭陷入困境的情况(如医疗、教育等)提供临时救助; 慰问关怀,通过发放慰问金或物资,传递国家和社会的关怀与尊重。

伤残抚恤(2080802)项目经费4969280.74元,涉及该内容的项目有4个,其中昆财社〔2024〕176号2024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247.6元,昆财社〔2025〕22号2024年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调标经费120000元;昆财社〔2025〕15号2025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4444776.94元;昆财社〔2025〕183号2025年优抚对象补助(第四批)中央经费和(第三批)省级经费404256.2元,主要用于为因战、因公致残的军人、民兵民工等人员提供定期抚恤金或一次性补助;覆盖残疾康复、生活照料、医疗费用等刚性需求,保障伤残人员基本生活水平;对烈士家属及因公牺牲人员家属提供抚慰性经济补偿及支持伤残人员职业培训、就业安置等社会融入项目和用于伤残等级鉴定、抚恤标准动态调整等配套服务支出。给予生活保障与经济补偿:这是最基础的功能。军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或因病致残,劳动能力和收入会受到影响。抚恤金为他们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来源,用于覆盖医疗康复、护理及日常生活开支,是对其身心损失的一种经济补偿。是履行国家责任与法定义务,发放抚恤金是国家履行契约精神和法律义务的直接体现,解决军人的后顾之忧,提升社会地位与荣誉表彰。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080803)项目经费13209766.5元,主要涉及以下7个项目:昆财社〔2025〕183号2025年优抚对象补助(第四批)中央经费和(第三批)省级经费887140.52元;呈财预〔2025〕2号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经费601950元;昆财社〔2025〕15号2025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9405031.58元;昆财社〔2025〕22号2024年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调标经费250400元;昆财社〔2025〕40号2025优抚对象市级补助经费8038元;昆财社〔2025〕23号2025年省级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794960元;呈财预〔2025〕2号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资金262246.4元,用途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含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提供定期生活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用于其医疗救助、困难帮扶、节日慰问等;用于专项补助,缓解其因年老、疾病、失业等导致的经济压力;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遗属给予抚恤性补助;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职业技能提升等社会融入项目及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如档案管理、身份认定、政策宣传等)相关支出。发放生活补助给在乡复员退伍军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深远意义:保障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体现国家尊崇与精神慰藉;解除后顾之忧,支持国防建设;维护公平正义与社会稳;弘扬传统,促进基层治理。

义务兵优待(2080805)项目经费12177527.7元,主要涉及以下12个项目:昆财社〔2025〕170号202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市级补助经费37500元;昆财社〔2024〕183号2024年省级消防员家庭优待金经费5200元;昆财社〔2025〕179号2025年优抚对象中央(第三批)省级(第二批)补助经费425306.08元;昆财社〔2025〕9号2025年优抚对象(第二批)中央补助经费5766500元;呈财预〔2025〕2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项资金2648403.66元;昆财社〔2025〕171号2025年消防员家庭优待金省级补助经费10874.88元;昆财社〔2024〕167号24年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和省级经费237091.82元;昆财社〔2025〕8号202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省级补助经费214200元;昆财社〔2024〕59号2024年优抚对象市级补助经费347.1元;昆财社〔2024〕25号2024年省级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资金613.78元;昆财社〔2023〕61号2023年优抚对象中央(第一批)补助经费2498363.14元;昆财社〔2025〕40号2025优抚对象市级补助经费333127.24元,主要用于向现役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补偿其家庭因子女服役减少的经济收入;用于鼓励适龄青年参军,体现国家对军人家庭的关怀;对立功受奖义务兵增发优待金(如获“优秀士兵”称号等); 支持军人军属荣誉体系建设(如悬挂光荣牌、节日慰问);部分资金用于征兵宣传、国防教育等配套活动支出。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2080806)项目经费1741384.88元,主要涉及以下4个项目:昆财社〔2024〕29号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第一批)补助经费247.6元;昆财社〔2025〕183号2025年优抚对象补助(第四批)中央经费和(第三批)省级经费169620元;昆财社〔2025〕15号2025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1551517.28元;昆财社〔2025〕22号2024年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调标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年满60周岁)发放老年生活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对部分困难退役士兵提供额外医疗、养老等专项帮扶;用于退役军人信息采集、资格审核、资金发放等管理支出。

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项目经费2322334.78元,主要涉及以下8个项目:昆财社〔2024〕23号省级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专项经费32129.2元;昆财社〔2025〕23号2025年省级优抚对象补助经费6640元;昆财社〔2025〕155号2025年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省级(第一批)经费175500元;昆财社〔2025〕15号2025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654904.2元;昆财社〔2024〕59号2024年优抚对象市级补助经费505910.8元;昆财社〔2025〕40号2025优抚对象市级补助经费917234.3元;昆财社〔2025〕24号2025年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省级经费12480;昆财社〔2025〕183号2025年优抚对象补助(第四批)中央经费和(第三批)省级经费17536.28元,主要用于发放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生活补助、医疗补助、节日慰问、临时救助、优抚对象住房修缮等非固定类支出。

退役士兵安置(2080901)项目经费1203900元,主要涉及以下2个项目:昆财社〔2025〕10号2025年退役士兵安置省级经费601950元;昆财社〔2025〕60号2024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市级经费601950元,主要用于发放符合国家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包括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等一次性经济补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教育补助; 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等。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2080902)项目16379001.94元,涉及该类经费的有7个项目资金:昆财社〔2024〕175号2024年(第二批)退役安置补助中央经费810800元;昆财社〔2024〕8号2024退役安置补助经费3344177.98元;呈财预〔2025〕2号离退休干部遗属经费649412.56元;呈财预〔2025〕2号离退休干部委员补贴及党建经费9600元;昆财社〔2025〕14号2025年退役安置中央补助经费10719802.16元;呈财预〔2025〕2号逐月领取退役军人员医保及慰问经费106249.24元;呈财预〔2025〕2号(自有资金)军休干部2024年定期增资经费738960元,主要用于为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生活补贴、物价补贴等;按月发放养老金,确保生活水平不低于安置地城镇居民平均标准;医保外自付医疗费用补助、慢性病管理、健康体检等按政策报销门诊及住院费;用为高龄、失能人员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及上门护理服务;按职级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节日慰问、文体活动、心理关怀、丧葬补助;组织红色教育、社区联谊等活动;增强归属感对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为离退休干部及士官的退役安置经费补助等。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2080903项目)483142.36元,涉及该类经费的有2个项目资金:昆财社〔2025〕14号2025年退役安置中央补助经费69915.34元;昆财社〔2024〕8号2024退役安置补助经费413227.02元,主要用于为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与服务保障经费,含离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档案管理、活动组织、节日慰问等。具体为:支付专职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及培训费用;组织政治学习、文体活动、健康讲座等集体服务;建立动态档案系统,实时更新人员健康状况、居住信息及特殊需求;服务设施运维经费,军休所、活动中心、医疗站等设施的维护与升级;含修缮老旧活动场所,采购文体设备(如健身器材、图书等);保障军休所水电气暖等基础运维支出,确保设施安全可用及信息化建设与数据管理经费。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080904)项目经费277600元,主要涉及以下2个项目:昆财社〔2025〕167号2025年(第一批)退役安置中央补助经费274600元;昆财社〔2024〕175号2024年第二批退役安置补助中央经费3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等需接受教育培训的群体接受学历教育补助(如专升本、技能提升); 职业技能培训费用(含培训补贴、教材费、证书考试费); 就业指导服务支出(如职业规划、岗位推荐)及教育管理行政成本(如信息系统维护、人员经费)。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080905)项目经费共计 2452035.67元,其中退役本级1556012.87元,主要涉及以下9个项目:昆财社〔2025〕11号2025年军队转业干部中央补助经费36126.02元;昆财社〔2024〕174号2024年省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经费28400元;昆财社〔2025〕100号2025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省级补助经费28000元;昆财社〔2024〕10号(新)2024年中央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57974.98元;昆财社〔2025〕162号2025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经费579473.17元;昆财社〔2024〕10号2024年军队转业干部中央补助经费1274元;昆财社〔2025〕42号2025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市级经费628000元;昆财社〔2025〕79号2025年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省级补助经费83291元;昆财社〔2024〕81号2024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市级补助经费113473.7元;干休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2080905)项目896022.80元,涉及该类经费的有7个项目资金:昆财社〔2025〕11号2025年军队转业干部中央补助经费743900元;昆财社〔2024〕87号2024年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经费2100元;昆财社〔2025〕185号2025年(第二批)军队转业干部补助中央经费14194元;昆财社〔2024〕179号2024年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第二批)中央补助经费97.8元;昆财社〔2025〕148号2025年(第一批)军队转业干部中央补助经费134215元;昆财社〔2024〕10号2024中央军队转业干部(逐月领取)补助经费694元;昆财社〔2024〕124号2024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中央军队转业干部)第一批补助经费822元;以上项目主要用于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行政经费;培训费用;住房补贴(安置期间临时住房补贴)及自主择业补助金(一次性经济补偿)支出。

拥军优属(2082804)项目经费共计5232023.77元,其中退役本级5195423.77元,主要涉及以下12个项目:昆财社〔2024〕30号退役军人事业2024年节日慰问市级补助资金15400元;呈财预〔2025〕2号“八一”慰问部队\支援部队文化建设工作经费314314元;呈财预〔2025〕2号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节日慰问费、自主择业军转干医保费、住房补贴专项资金167400元;呈财预〔2025〕2号优抚对象解困帮扶补助资金1344781.01元;昆财社〔2025〕2号2025年省委省政府慰问活动省级经费15436元;昆财社〔2025〕20号2025退役军人事业年节日慰问市级补助资金13400元;呈财预〔2025〕2号度假区(大渔)片区退役军人类社会事务经费815414.63元;呈财预〔2025〕2号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服务站工作经费1083502元;呈财预〔2025〕2号高新区(马金铺)片区(退役军人类)社会事务经费957375.13元;呈财预〔2025〕2号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经费8720元;呈财预〔2025〕2号拥军爱军公益基金专项资金59000元;呈财预〔2025〕2号区双拥办公工作经费\宣传\公祭日活动经费400681元,主要用于现役军人家庭、驻军部队、退役军人及家属;资金用于现役军人家庭慰问金、子女教育补助;部队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退役军人及家属就业创业扶持; 双拥活动经费(如军民共建、节日联欢)等。呈财预〔2025〕2号度假区(大渔)片区退役军人类社会事务经费815414.63元;呈财预〔2025〕2号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服务站工作经费1083502元;呈财预〔2025〕2号高新区(马金铺)片区(退役军人类)社会事务经费957375.13元除了以上用途外,还包括中心及两个街道所辖区下的服务站工作经费;干休所拥军优属(2082804)项目36600元,昆财社〔2025〕20号2025退役军人事业年节日慰问市级补助资金33900元;昆财社〔2024〕30号退役军人事业2024年节日慰问市级补助资金2700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及其家属2025年度的3节慰问费用。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082899)项目经费共23124.49元,为一个项目:呈财预〔2025〕2号机关党建活动经费23124.49元。主要由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负责具体执行,主要用于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活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基层党组织的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具体用于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医疗支出项目经费共计1739100.42元,包括优抚对象医疗支出(2101401)项目经费1554403.19元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项目经费184697.23元。

优抚对象医疗支出(2101401)项目经费1554403.19元,主要涉及以下9个项目:昆财社〔2025〕43号2025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市级经费186500元;昆财社〔2025〕166号2025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补助经费78900元;昆财社〔2025〕73号2025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省级经费34720元;昆财社〔2024〕19号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63098.17元;昆财社〔2025〕4号2025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经费452180.15元;呈财预〔2025〕2号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节日慰问费、自主择业军转干医保费、住房补贴专项资金469232.58元;昆财社〔2024〕59号2024年优抚对象市级补助经费52000元;呈财预〔2025〕2号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资金49072.29元;昆财社〔2024〕156号2024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和省级经费68700。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项目经费184697.23元,涉及1个项目:昆财社〔2024〕21号2024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省级经费184697.23元。

以上两个医疗支出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纳入国家优抚医疗保障范围的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符合条件的老女兵医疗专项保障等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慢性病、特殊病种专项补贴;优抚医院运营补贴;医疗救助(大病保险、临时医疗救助)等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161672.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3%。与上年相比增减少10730054.38元,下降13.60%,完成年初预算的209.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29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85%,主要用于退役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教育培训标准减少,故实际支出减少。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23685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1%,完成年初预算的215.20%,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拥军优属等各种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类资金年初预算只包含了区级预算资金和部分非区级预算资金,年中新增了包含中央等级的预算资金,所以年底该类资金的支出超过了年初预算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14491.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8%,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类资金年初预算只包含了区级预算资金和部分非区级预算资金,年中新增了包含中央等级的预算资金,所以年底该类资金的支出超过了年初预算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00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完成年初预算的97.0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按基数计算的实际缴纳数,而预算数是按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加上有人员调整问题,故存在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920.00元,决算为29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288.37元,下降71.1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20.00元,决算为29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288.37元,下降71.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20.00元,支出决算为29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288.37元,下降71.1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20.00元,决算为29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较少和无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288.37元,下降71.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少的主要原因是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较少和无公务接待费和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办理退役军人公务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1967.25元,比上年减少32250.78元,下降5.82%,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相关的公用经费就随之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列支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科目,用于人员公用经费,包括办公经费,人头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3420595.35元,其中,流动资产1820549.25元,固定资产1594922.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123.1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4207.5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597.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8979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590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00元;出租房屋141.25平方米,账面原值335225.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13.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13.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事业单位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人员经费支出,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如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

公用经费支出,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和其他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是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3: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决算公开表

附件4: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5: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