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及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园区党工委、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及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出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全区相关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等。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园区、街道、区属部门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数字与信息化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忠诚履职根基。领导班子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巩固拓展政治忠诚。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把稳思想之舵。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构建“集中领学+专题研讨+个人自学”学习体系。常委会带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3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全体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明纪律规矩,压实政治责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协助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监督,制定政治监督“四责清单”,开展政治监督蹲点调研2轮,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督导调研85次,向区委常委派发履责提示14人次,开展同级监督谈话1轮次,对下级“一把手”谈话52人次。三是强化思想引领,守牢安全阵地。构建全方位党建指导体系,将党支部建在片区上,在专案组、巡察组建立临时党支部,推动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季度分析研判,强化阵地管理,组织研讨学习、植树观影活动等理想信念教育6场,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2.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围绕中心工作,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监督与巡察同向发力,保障决策部署落实。紧盯“国之大者”和区委重点任务,采取“四责清单”+巡察“错题本”+全域系统施治+科级干部“挂联社区”四步协同监督,设立数字与信息化室,建设 “1+8+N”数据矩阵,推动监督从“查”向“防”前移,全区累计自查并整改问题1.2万个,完善制度机制379项,实现预防效能与系统治理水平双提升。修订巡察工作规则,编印“错题集”,完成届内巡察全覆盖,开展殡葬、养老、乡村振兴等领域专项机动巡,完成整改评估3次。办结中央巡视移交信访件27件,开展省委巡视整改督导7次,约谈91人次,做实“后半篇文章”。二是惩腐与治理一体推进,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保持惩腐高压态势,高质量查办省市指定交办国企、开发区等领域重大复杂案件及社区“三资”领域窝案串案,全年处置问题线索474件,立案189件,留置38人,处分134人,移送司法39人,挽回经济损失3838余万元,统筹开展全区性警示教育16批次,通报案例10期,制发纪检监察建议53份,多篇信息被中央纪委采编,“查处一案、治理一域”效果突显,年内获评全省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先进集体。三是作风与责任同步夯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7件107人。将履行国家安全、安全生产、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生态环境、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建设等责任制情况纳入监督重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履职,督促办结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信访举报件81件,查办高新区非标融资案,推动化债7.92亿元。
3.锻造过硬铁军,淬炼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更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发挥班子示范作用。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上发挥“头雁效应”,年内召开干部监督工作会1次、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4次、家风家教培训1次,受理涉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件次。二是提升队伍专业能力。赴西北政法大学全员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纪法实务、信息化技能培训43场次3568人次,深化“实战练兵”,让干部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一线经风雨、长才干,着力提升“能谈会写懂纪法”基本功。二是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厚爱结合,以“十个一”纪律作风整治为抓手,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全员自检自查2轮次,查找并整改问题517个,自觉防治“灯下黑”,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呈纪铁军”。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收入合计35799860.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99860.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5610.31元,增长0.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5610.31元,增长0.9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引起基本支出增加5.07%。二是项目支出减少11.11%,主要为2025年巡察工作经费并入办案经费,物业服务管理费并入业务装备费,以上两项不再单独预算共计减少804702.36元;办案专区经费减少396497.05元;党员教育经费减少14892.00元;公车购置费减少251361.08元;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场地使用补助资金支出减少3525000.00元;上级补助资金较上年总增加277800.00元;业务装备费增加48111.13元;办案经费增加77679.34元;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增加3569988.7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支出合计35799860.87元。其中:基本支出26593824.20元,占总支出的74.28%;项目支出9206036.67元,占总支出的25.7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5610.31元,增长0.9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48483.61元,增长5.07%;项目支出减少1022873.30元,下降5.0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引起基本支出增加5.07%。二是项目支出减少11.11%,主要为2025年巡察工作经费并入办案经费,物业服务管理费并入业务装备费,以上两项不再单独预算共计减少804702.36元;办案专区经费减少396497.05元;党员教育经费减少14892.00元;公车购置费减少251361.08元;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场地使用补助资金支出减少3525000.00元;上级补助资金较上年总增加277800.00元;业务装备费增加48111.13元;办案经费增加77679.34元;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增加3569988.7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9382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300126.33元,占基本支出的80.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93697.87元,占基本支出的19.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06036.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办案经费952587.46元,主要用于开展执纪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开廉政文化建设、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
2.业务装备经费1001536.06元,主要用于提升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做好设备更新、网络维护等工作。
3.办案专区经费2457428.37元,用于开展留置措施和“走读式”谈话看护工作的住宿、餐饮、医药费用、医务人员巡诊服务费、留置及谈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服务等。
4.党员教育经费33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党员教育、培训及活动经费。
5.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经费3731134.78元,主要用于支付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代建工程款。
6.2024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经费7300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支出。
7.省下2025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转移支付资金3300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99860.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325610.31元,增长0.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20386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完成年初预算的98.1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薪酬,维护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水电、物业、办公等费用,保障办案所需的各项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费、办案支出及培训费用有所节约。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951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发放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同城待遇及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员退休1人,调出13人,调入11人,新招录1人。事业人员离职1人,调出2人,调入1人。人员变动较大,养老保险支出减少,职业年金记实及退休人员同城待遇及生活补助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791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完成年初预算的84.61%。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事业保险等保险的单位部分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医保按定额核算,2025年人员人员变动较大,且职工医疗保险等单位缴费部分低于定额,因此医保、工伤等保险单位部分缴费额度有较多剩余。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774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完成年初预算的98.44%。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事业保险等保险的单位部分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保险缴费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373113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试运营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为代建工程,项目完结审计核定后据实支付,使用财政统筹资金。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决算为92518.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7905.45元,下降71.1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92518.2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77.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1361.08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455.63元,增长33.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2518.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7905.45元,下降71.1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92518.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实际公车维修费比年初预算有节约。公务接待费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筹开展,我部门未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51361.08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455.63元,增长33.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未开展相关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办理案件相关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5年未安排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93697.87元,比上年增加37168.36元,增长0.7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电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办公楼水电费、辅助性岗位人员劳务费、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5473876.46元,其中,流动资产19869.23元,固定资产538000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4004.0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8450.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5631.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8项,账面原值398773.4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9381.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32.7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4548.7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4708.9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4708.92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