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杭世娟、邱水荣、朱家梅、朱雨寻、魏顺粉、起琼丹、朱兴菲、陈雪娇、曾秋燕诉花之流品牌运营(云南)有限公司、花之流品牌运营(云南)有限公司魅力之城店、云南花之流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仲裁案件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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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流品牌运营(云南)有限公司、花之流品牌运营(云南)有限公司魅力之城店、云南花之流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杭世娟、邱水荣、朱家梅、朱雨寻、魏顺粉、起琼丹、朱兴菲、陈雪娇、曾秋燕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本院已依法受理(案件编号:呈劳人仲字〔2026〕621、622、623、624、625、626、627、628、629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开庭通知及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本院定于2026年11月27日下午14:00对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地址:云南(昆明呈贡)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地铁站A口置信银河广场A座2楼写字楼大厅)仲裁庭。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裁决。
另请你(单位)在开庭后30日内(截至2026年12月27日)到本院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未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