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5120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李永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费收支情况监管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反映的物业公司准入乱象、费用收支不透明、资金挪用风险等问题,以及提出的具体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前期物业公司准入不规范问题
1.强化前期物业招投标监管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号)《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企业选聘中,依法依规通过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2.强化结果应用
依据《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每年开展全区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推送至区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评优表彰等部门,作为选聘物业企业、核定收费标准、实施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物业费收支不透明问题
(一)制度建设
2026年4月30日印发了《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建立基本信息及服务内容公示制度。公示内容涵盖企业信息、服务标准、收费情况、公共收益等事项,并要求在物业服务中心、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同时通过业主微信群、物业管家等方式同步告知全体业主。同时通过“第三方审计+全面公示+整改追缴”的模式,紧盯收支、管理、公示、使用四大关键环节。严查收益归属不清、账目混乱、公示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把小区“糊涂账”晒成“明白账”,切实维护业主权益。目前,已陆续对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审计,预计7月底完成此项工作。
2026年4月30日印发了《昆明市呈贡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方案的通知》,针对服务标准“缩水”,履约责任不到位,物业企业“质价不符”的问题,呈贡区将构建“评价—公示—应用”联动的物业服务监督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全区统一的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开展服务评估,建立评估结果分级管理制度,明确“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等级标准,将评估结果与企业信用评价、项目评优、等挂钩。对评估不合格的企业,采取预警、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对连续两次不合格或整改不力的,依法指导业主启动物业服务更换程序,逐步形成行业优胜劣汰机制。与智慧物业管理平台联动,将评估流程、结果及整改情况全程纳入智慧平台公示,建立“红黑榜”,保障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截止2026年5月20日,已对呈贡区72各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估,预计6月份能出具全区上半年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结果。后续计划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估。
(二)建立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问题为切入点,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制定代收代管、公共收益情况公示表模板,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模板内容于每年3月前如实公布上年度物业服务收费、代收代管、公共收益收支等情况,并及时更新服务有关内容,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增加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让业主有更多知情权。截至目前,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均已完成2025年度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工作。
(三)线上+线下同步公示
在推行线上公示的同时,要求各小区保留实体公示栏,并定期更新纸质内容,并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的公示栏、单元楼道、电梯间对平台的使用进行粘贴宣传海报,兼顾老年人使用习惯。
(四)加强对业主大会的指导,促进制度建设
街道、社区将加大与业主委员会沟通交流的频次,探索改善小区管理的办法,提升业主或业委会对物业管理费收支监管的能力和意识。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费收支管理制度,确保收支管理有章可循。
三、 关于资金挪用风险及服务质量保障问题
(一)开展公共收益审计工作
2026年4月30日印发了《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建立基本信息及服务内容公示制度。公示内容涵盖企业信息、服务标准、收费情况、公共收益等事项,并要求在物业服务中心、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同时通过业主微信群、物业管家等方式同步告知全体业主。同时通过“第三方审计+全面公示+整改追缴”的模式,紧盯收支、管理、公示、使用四大关键环节。严查收益归属不清、账目混乱、公示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把小区“糊涂账”晒成“明白账”,切实维护业主权益。目前,已陆续对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审计,预计7月底完成此项工作。
(二)构建物业服务监督体系
2026年4月30日印发了《昆明市呈贡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方案的通知》,针对服务标准“缩水”,履约责任不到位,物业企业“质价不符”的问题,呈贡区将构建“评价—公示—应用”联动的物业服务监督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全区统一的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开展服务评估,建立评估结果分级管理制度,明确“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等级标准,将评估结果与企业信用评价、项目评优、等挂钩。对评估不合格的企业,采取预警、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对连续两次不合格或整改不力的,依法指导业主启动物业服务更换程序,逐步形成行业优胜劣汰机制。与智慧物业管理平台联动,将评估流程、结果及整改情况全程纳入智慧平台公示,建立“红黑榜”,保障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截止2026年5月20日,已对呈贡区72各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估,预计6月份能出具全区上半年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结果。后续计划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估。
(三)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根据《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年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围绕基础信息申报、合同履行、运行规范、业主满意、社会影响5个方面工作,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等情况,综合社区、业主委员会意见,评选出辖区内的“示范”、“优秀”、“良好”、“合格”物业服务企业。2024年度呈贡辖区评选出4A级项目16个,3A级项目39个,2A级项目6个。已在呈贡区智慧物业管理平台”进行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结合呈贡区实际,主导探索建立住建部门、物业企业、第三方监管机构对公共收益的“三方监管”机制。规范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依托平台进行监管,对外进行实时公开。
2.持续开展监管监督工作,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品质,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小区的日常管理。
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公开服务内容、标准、收费等信息,规范公共收益的管理,保障业主知情权。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社区宣传栏、新媒体等渠道,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5.街道、社区加强对业委会(物管会)的指导,提升业主自主监督能力,并定期组织物业企业负责人进行法规培训,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再次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8日
联系电话:0871-67478041
抄送:呈贡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人大雨花街道工委李永祥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