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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610-112086 主题分类: 2026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10-16 16:51
名 称: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5121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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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5121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10-1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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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建设物业信用服务平台规范物业服务公示提升治理水平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该建议立足基层治理实际,问题剖析透彻,提出的五方面建议针对性、前瞻性强,对我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增强居民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呈贡区物业信用服务平台”的建议

(一)平台已建成上线

2026年3月30日,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推出“呈贡区智慧物业管理平台”,该平台聚焦“管理、服务、监督、互动”四大核心功能,将平台功能整合为物业企业全生命周期监管、“阳光账本”与公共收益监管、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业务办理便捷服务、多元协同联动治理五大核心板块,每一个板块都紧扣需求、贴合实际,真正实现“监管有手段、执行有标准、服务有温度、参与有渠道”:实现维修资金使用及公示、小区信息公示、业主委员会投票、组建、公共收益、电梯、二次加压费公示、消防安全等业务全程线上办理。制定统一的信息公示模板与发布规范,督促物业企业定期通过平台公开公共收益收支、电梯、二次加压费、维修资金使用等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及时、完整,提升物业管理透明度,有效解决物业管理“糊涂账”的问题。同步配套面向业主的微信小程序,可在线投票表决、业主委员会成立,查询维修资金、监督物业收支、物业服务质量公示,让每位业主成为小区共建共治的明白人。截止2026年5月19日,已有7875位业主进行注册。解决了小区信息公示不透明、业主维修资金缴存、查询不便利、业主委员会成立及投票难、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有效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及投票权,同时缓解行政部门信息公开压力。

(二)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根据《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年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围绕基础信息申报、合同履行、运行规范、业主满意、社会影响5个方面工作,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等情况,综合社区、业主委员会意见,评选出辖区内的“示范”、“优秀”、“良好”、“合格”物业服务企业。2024年度呈贡辖区评选出4A级项目16个,3A级项目39个,2A级项目6个。已在呈贡区智慧物业管理平台”进行公示。

二、关于“全面规范物业服务和收费事项公示”的建议

(一)制度建设

2026年4月30日印发了《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建立基本信息及服务内容公示制度。公示内容涵盖企业信息、服务标准、收费情况、公共收益等事项,并要求在物业服务中心、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同时通过业主微信群、物业管家等方式同步告知全体业主。同时通过“第三方审计+全面公示+整改追缴”的模式,紧盯收支、管理、公示、使用四大关键环节。严查收益归属不清、账目混乱、公示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把小区“糊涂账”晒成“明白账”,切实维护业主权益。目前,已陆续对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审计,预计7月底完成此项工作。

2026年4月30日印发了《昆明市呈贡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方案的通知》,针对服务标准“缩水”,履约责任不到位,物业企业“质价不符”的问题,呈贡区将构建“评价—公示—应用”联动的物业服务监督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全区统一的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开展服务评估,建立评估结果分级管理制度,明确“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等级标准,将评估结果与企业信用评价、项目评优、等挂钩。对评估不合格的企业,采取预警、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对连续两次不合格或整改不力的,依法指导业主启动物业服务更换程序,逐步形成行业优胜劣汰机制。与智慧物业管理平台联动,将评估流程、结果及整改情况全程纳入智慧平台公示,建立“红黑榜”,保障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截止2026年5月20日,已对呈贡区72各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估,预计6月份能出具全区上半年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结果。后续计划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估。

(二)建立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问题为切入点,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制定代收代管、公共收益情况公示表模板,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模板内容于每年3月前如实公布上年度物业服务收费、代收代管、公共收益收支等情况,并及时更新服务有关内容,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增加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让业主有更多知情权。截至目前,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均已完成2025年度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工作。

(三)线上+线下同步公示

在推行线上公示的同时,要求各小区保留实体公示栏,并定期更新纸质内容,并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的公示栏、单元楼道、电梯间对平台的使用进行粘贴宣传海报,兼顾老年人使用习惯。

三、关于“强化物业信用监管与惩戒力度”的建议

(一)完善信用评价

依据《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已将信息公示规范性、平台使用活跃度、业主满意度、投诉响应及处置效率等纳入信用评价细则。对不按规定公示、虚假公示、乱收费、推诿扯皮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通报批评、信用扣分;拒不整改的,限制承接新项目、禁止参与评优,并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结果应用

每年开展全区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推送至区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评优表彰等部门,作为选聘物业企业、核定收费标准、实施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

四、关于“规范物业交接和小区安全管理”的建议

(一)规范物业交接流程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文件规定,业主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强企业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自接到业主决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交接义务,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退场后严禁留存、泄露业主个人信息,尤其是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数据。违反者直接列入物业失信名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已要求各物业企业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出入小区的唯一验证方式,必须保留刷卡、二维码等替代方式。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将主管部门的督查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与物业企业的自检自查相结合,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截止2026年5月20日,我局组织检查组19个、出动检查人员48人次、检查车辆19车次,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商品房住宅小区9家;组织专家9人次,督导帮扶企业19家次,解决问题30项;查出生产安全隐患78条,现在已整改30条。

(三)建立长效机制。

将安全管理纳入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对发生安全事故或整改不力的企业予以信用扣分。同时,推动物业企业投保公共责任险,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五、关于“健全组织保障和共治机制”的建议

(一)组织保障方面

2026年3月13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呈贡区“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呈政办发〔2026〕3号)文件,成立了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各街道、社区等单位为成员的物业管理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业委会建设方面

依据《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建房2009〔274〕号),对暂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由街道牵头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为履行业委会职责。平台已开通电子投票、业委会备案等功能,降低业主参与门槛。2025年至今规范商品房住宅小区业委会15个、物业管理委员会42个。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区在物业信用平台建设、公示规范、信用监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代表建议和群众期盼,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持续开展监管监督工作,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品质,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小区的日常管理。

2.在搭建的智慧平台基础上,通过线上监管督促、推动物业管理公开化、透明化、便利化;同时出台地方规范性文件,强化依法监管,充分发挥、夯实行主管、属地街道、社区物业监管职责。

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公开服务内容、标准、收费等信息,规范公共收益的管理,保障业主知情权。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社区宣传栏、新媒体等渠道,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0日

联系电话:0871-67478041

抄送:呈贡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人大雨花街道工委李宁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