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雨花街道时代俊园1期A2地块A2-2 独2-1-17号商铺“7.15”触电事故责任追究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公示
2025年7月15日9时26分左右,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时代俊园1期A2地块A2-2独2-1-17号商铺在装修改造施工时,2名装修工人在临时搭建的装配式整体操作架1层踩板上触电,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呈贡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于2025年9月29日调查结案后依法向社会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2021年修正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等文件规定要求,2026年8月10日,呈贡区安委办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部门单位并邀请区纪委区监委及区检察院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6年8月5日,区安委办印发《关于开展呈贡区雨花街道时代俊园1期A2地块A2-2独2-1-17号商铺“7.15”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牵头成立了以区安委办主要负责人、区纪委区监委、区检察院、区应急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总工会、雨花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呈贡区雨花街道时代俊园1期A2地块A2-2独2-1-17号商铺“7.15”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估领导小组”)指导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总结评估工作。
2026年8月10日,评估领导小组召开评估会议,评估领导小组逐项对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呈贡区雨花街道时代俊园1期A2地块A2-2独2-1-17号商铺“7.15”触电事故调查报告>请示事项的批复》(呈政复〔2025〕125号)要求,全面核实各有关单位特别是事故发生企业落实调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估,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云南俊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金盾俊园小区),对管理辖区装饰装修活动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对装修承包方资质进行审核便批准施工,在装修过程中的现场巡查监管不力,巡查检查流于形式,对临时用电未经审批等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云南俊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金盾俊园小区)依法进行处理的落实情况如下。
(1)针对涉事商铺承租人处理情况:区住建局已于2025年7月15日对涉事商铺承租人作教育提醒,督促其树立法律意识,委托具有装修施工资质的主体实施装修活动。
(2)针对涉事物业企业处理情况:区住建局于2025年7月16日约谈企业项目负责人,督促项目汲取事故教训,加强装修期间巡查巡检频次及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装修安全管理。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徐某丙,男,居民身份证号码:5*****************,装修施工人员,本次事故死者。其本人安全意识淡薄,未认真辨识自身所处位置的安全风险,对现场临时用电风险疏于防范,未按照临时用电作业要求规范操作、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徐某丙已死亡,不再追究其个人责任。
2.周某某,男,居民身份证号码:4*****************,作为本次事故中该商铺装修总承包方负责人,在不具备装修资质的情况下承接装修工程,并将部分装修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装修资质的徐某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落实情况。
2025年10月10日,呈贡区应急管理局对周某某进行立案。2025年12月18日,对周某某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壹万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周某某于2026年1月2日缴纳罚款,该案现已结案。
3.徐某甲,男,居民身份证号码:5*****************,作为本次事故中商铺装修木工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检查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落实情况。
2025年10月10日,呈贡区应急管理局对徐某甲进行立案。2025年12月15日,呈贡区应急管理局对徐某甲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贰万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徐某甲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也未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现已向徐某甲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待催告期满后将依法向呈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吴某某,男,居民身份证号码:5*****************,作为本次事故中商铺装修人(承租人),将装修工程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周某某方,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吴某某依法进行处理落实情况。
2025年7月15日,区住建局对涉事商铺承租人作教育提醒,督促其树立法律意识,委托具有装修施工资质的主体实施装修活动。
三、事故有关监督管理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装饰装修活动管理不到位,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职监督管理不到位,检查督促不经常、针对性不强,建议将上述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进行处理的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纪委区监委对区住建局及有关责任人员开展调查,2025年12月22日昆明市呈贡区监察委员会作出《关于给予俞某某警告处分的决定》(呈监〔2025〕52号)。
(二)雨花街道办事处及明潭社区,作为属地监管部门,在平时监督管理中不深不细,未及时发现进行装饰装修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职督促不到位,建议由区安委办对雨花街道办事处进行约谈落实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区安委办召开“7·15”触电事故整改防范约谈会议,雨花街道分管领导对事故整改防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区安委办对雨花街道办事处事故整改防范进行了约谈。会议指出,触电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们街道属地装饰装修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仍存在突出问题及短板漏洞,需要加以分析、研究及进一步压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约谈会议对雨花街道提出六条工作要求,一要加强街道层面安全生产及事故防范组织领导工作,二要健全落实装饰装修专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三要针对性做好事故发生企业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四进一步压实基层安全生产网格体系责任,五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防范宣传教育工作,六要进一步增强街道属地安全生产管理合力,主动联合区级有关部门加强专项检查执法工作,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级各方安全生产各项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落实。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管理物业企业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为扎实做好事故防范措施整改工作,金盾一期物业服务中心一是开展了事故原因分析,督促涉事商铺落实专项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了A2-2-1-17商铺装修施工,让施工方提交完整安全整改报告、全员安全培训记录、防护物资配齐凭证,经物业逐项现场核验合格后申请复工,并在复工前组织签订专项安全施工承诺书后开展装修复工。二是加强物业每日2次现场巡查频次,做好装修安全生产告知,监督装修方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规定装修,确保了事发店铺后续装修及整个小区服务管理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安全不再发生类似安全事故。三是建立完善了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修申报审批、装修人员出入证管理、违规装修处理办法、装修巡查管理、装修安全隐患上报等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安全管理秩序,进一步夯实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二)事故发生行业主管部门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抓好物业住宅小区装修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小区装修安全管理,呈贡区住建局在事故发生后迅速组织力量,从“加强学习培训,促进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技能双提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健全制度体系,压实多方主体责任;推优评先,奖惩兼顾,健全评价考核体系”四个方面开展装修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在常态化加强装修管理,致力于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方面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需要持续深化。
(三)事故发生属地街道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雨花街道在配合事故调查的同时,一是牵头做好事故后续善后工作,确保了事故围观人群疏散、死亡人员家属情绪安抚、死亡人员善后及赔偿相关工作有力开展和顺利解决。二是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开展3次专项部署及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以事故复盘促整改,以从严管控护稳定及深化宣传教育警示系列行动,推动有关方面举一反三查隐患,补齐安全管理短板。三是街道还制定实施了“坚持动态排查,深化隐患常态治理;坚持精准宣教,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坚持赋能基层,提升专业监管水平;坚持常备不懈,健全应急值守机制”后续长效管控工作措施,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取得一定成效,需要持续加强。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街道在组织街道及各社区在日常对重点区域部位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及对高风险作业无人监护管理、作业人员防护不足、甚至违规作业等现场纠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物业安全精细化巡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细微、隐蔽性安全隐患发现处置不及时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方面需要持续发力,对抓好压实企业主本责任落实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监管服务方面需要深化提升。
(三)区各有关监管部门针对部分业主装修安全意识薄弱,存在侥幸心理,隐蔽性拆改结构、私改管线行为排查难度大,部分小型施工队伍安全操作不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排查治理主动劝导管理及信息通报联防联控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评估组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一)总体评估意见
经会议评估,与会单位一致认为,经过专题会议、约谈、教育及立案查处工作,事故发生事故的有关的物业管理、商铺装修个人、施工承包相关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动态管理,落实了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隐患整改及安全防范整改措施,确保了该商铺装饰装修后续工作全过程安全。雨花街道、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能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了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执法必要性和责任性认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检查整治和联合监管检查执法工作,较好地促进了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监管责任和措施的全面落实。案件查处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执法办案工作,严格追究事故相关个人法律责任,除对徐某甲个人行政罚款移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外,基本达到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要求。
(二)改进措施建议
1.事故发生相关物业单位要深刻吸取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切实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到企业各层级各岗位各人员及各个工作面及重点环节,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加强安全管理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持续做好企业全员岗位履责安全素质能力提升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用电、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规程和人员防护管理,杜绝违法违规生产作业,动态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经营。
2.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属地街道要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强化和落实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三管必须”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全行业全领域全过程安全防范监管服务意识,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严格监管,切实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法,第一时间“叫停”违法法规生产经营行为,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服务,持续开展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引导督促企业及市民群众持续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依法依规依标准规范生产经营施工活动,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3.请呈贡区应急局加强对已经依程序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整改事故发生有关责任人员行政罚款强制执行情况了解对接,待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罚款工作办结后,要及时将移交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办结情况材料按有关要求做好归档备查工作。
特此报告。
昆明市呈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