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呈贡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45144号提案的答复
对呈贡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45144号提案的
答复
赵智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异地补绿的提案》,已经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边角地’块排查,核实用地性质及用地权属等情况后形成《呈贡区可用于项目异地补绿地块清单》”的建议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遵循上位功能传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原则,规划净用地具有不同使用性质且边界清晰,地块间一般为规划市政道路。“边角地”为工作中对暂不具备供地条件的零星小地块、道路夹缝空地等土地的习惯性表述,其用地性质需结合《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昆明市呈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确定,对拟用于异地补绿的地块,需结合其法定规划性质分类施策。
近年来,呈贡区主要采用规模、成片的方式进行土地供应,零星、边角地块极少,客观上难以形成系统性的零散补绿地块储备库,暂不具备提供《异地补绿地块清单》的条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供用于异地补绿的闲置边角地、零星空地、闲置公共地块体量较少、形状不规则、布局分散,无法通过单地块、单批次补绿实现与占绿面积完全对等的绿化补齐。
二、关于“定期通报”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与区综合执法局的沟通联系,通过以下机制做好信息互通工作:
(一)建立点位核实反馈机制
对区综合执法局提供的意向地块点位,我局将积极完成规划用地性质和土地权属核实,及时将核实结果反馈区综合执法局。
(二)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一是在规划审批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现符合补绿条件的建设项目退距地块,将及时与区综合执法局联系。二是区综合执法局如发现新的适宜补绿地块线索,可随时来函或对接,我局在接到区综合执法局的地块核实需求后将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回复意见。
三、关于“‘因地制宜’开展补绿工作”的建议
关于您提出的“‘因地制宜’开展补绿工作”的建议,经我局认真研究,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规划为公园绿地尚未实施绿化的地块,可作为补绿备选用地。
二是与现行规划不符且面积较大的补绿地块,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程序,按程序启动调规,在完善用地手续后,由区综合执法局开展补绿工作。
三是新建项目建筑退距形成的具备绿化条件的地块,我局将配合区综合执法局,与用地单位进行协商沟通,在符合规划、消防、安全等前提下,争取用地单位支持,协商开展补绿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办理面商记录情况和提案办理质量情况,请您在《呈贡区政协提案办理面商记录表》和《呈贡区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评议表》中反映。
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