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呈贡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45096号提案的答复
对呈贡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45096号提案的答复
张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规划市政道路建设用地保障机制的建议的提案,已经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用地统筹保障机制,变“分散应对”为“统筹谋划”。一是优先保障基础设施道路用地指标,结合正在开展的呈贡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对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相关规划,将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安居工程配套道路项目作为基础设施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二是将近期拟实施、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配套道路纳入重点项目清单,优先填补城镇开发边界指标空缺,争取将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配套道路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的范围。对于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布局优化、地块间指标平衡等情形,根据《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新增的“经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检测评估,因城镇功能布局优化确需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优化的”这一政策通道,由区级组织编制局部优化方案,逐级审查后,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三是同时将全区规划配套道路项目逐条进行梳理,全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理,确保边界内道路精细管,边界外道路不遗漏。
二、优化报批供应工作流程,变“串联审批”为“并联推进”。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并联审批、同步办理、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对用地报批各环节进行系统梳理和优化整合,最大限度压缩内部流转时间,通过提前介入、同步启动、并行推进,实现各项审批任务协同发力,齐头并进。二是由区自然资源局一次性告知项目用地报批所需材料清单和办理要求,配合用地主体同步开展现场踏勘、数据核实、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主动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各部门对各自负责审查的事项在同一时间段内并行办理,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将原来依次推进的林草用地审批、社保方案审核、耕地占补平衡落实、信访情况、组卷上报等环节整合为同步启动、同步审查、同步出具意见。三是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各环节的办理时限。明确项目用地报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建立时限预警和进度跟踪机制,对临近时限的项目及时提醒,对超期未办的环节重点督办。在审批、管理、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用地保障难点和堵点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与各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倒排工期推动用地报批整体周期,为呈贡区基础设施道路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使用争取宝贵时间。四是协同配合属地街道依法依规开展土地征收补偿相关工作,确保国家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双保障”。五是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跟踪指导用地主体单位,加快开展供地组件工作,统筹做好与区财评中心、区城更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并联推进土地成本评审、储备方案编制等工作,切实加快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地进度。
三、健全责任落实与考核机制,变“职责分散”为“闭环管理”。基础设施道路建设用地保障涉及面广、环节众多,必须建立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约束有力的责任落实与健全考核机制,推动形成从规划统筹、用地报批到供地建设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意义,将道路建设用地保障任务逐级分解,逐项落实,做到“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细化职责分工,定时召开用地保障工作例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每月形成专报,同时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道路建设用地保障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推动呈贡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用地支撑。
四、强化风险防控与监管,变“被动整改”为“主动预防”。在全力推进公益性设施道路用地保障机制创新的同时,必须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用地,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安全底线。所有道路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严格履行用地审批程序,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不得开工建设,杜绝未批先建、未供即用等违规行为。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素的道路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项论证和合规性审查,依法履行报批程序,坚决杜绝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搞建设。建立常态化巡查检查制度,定期对在建项目进行用地合规性核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对违反用地审批规定、未批先建、超红线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进一步完善规划、用地、建设等环节的衔接机制,确保审批流程无缝隙、无遗漏,为道路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范、高效、安全的坚实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办理面商记录情况和提案办理质量情况,请您在《呈贡区政协提案办理面商记录表》和《呈贡区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评议表》中反映。
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