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五次会议第45217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关于政协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五次会议
第45217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杨贻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云南数字经济开发区电力供应保障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工作情况,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就涉及我局内容回复如下:
一、将电力基础设施规划全面融入数字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是强化规划衔接引领,在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已将变电站、电力廊道等电力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蓝图”,确保电力设施布局与园区产业空间、交通路网等规划无缝衔接,避免出现用地冲突。二是优化用地审批服务,提前介入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等环节,指导建设单位完善相关材料。对符合规划的电力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加快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推动项目前期工作提速增效。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协同,梳理电力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建立项目用地台账,为项目开工建设做好准备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规划引领,动态对接园区企业新增用电需求。
二、从规划、用地等方面为电力市场化机制落地提供支撑,配合开展资源统筹,配合相关部门梳理园区电力负荷分布,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优化电力设施布局,为市场化售电主体进入园区提供规划和用地保障,推动形成多元化电力供应格局,助力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降低用地成本。
三、保障电力项目用地供给,对开发区新建、扩建的变电站、输电线路等电力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对涉及林地、农用地转用的电力项目,加快报批进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优化电力设施规划管控,在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明确电力廊道、变电站的用地范围和管控要求,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避免规划变更影响电力设施建设。同时,对已建成的电力设施,加强规划执法监管,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空间。
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