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呈贡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4513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关于对呈贡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
第4513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区交通运输局:
呈贡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45134号建议“关于在滇池绿道呈贡段沿线周边配套建设临时生态停车场解决市民停车困难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将协办意见回复如下:
斗南湿地公园、江尾社区、卧龙古渔村等地目前均设有停车场,经核呈贡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现状停车区域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但江尾社区附近划定了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可供扩建停车场的用地较少;原城管局乌龙取水点因开展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工作,于2021年列入《昆明市滇池二级保护区建(构)筑物115个点片整改方案(第三批)》部分拆除清单中,属敏感区域,且距离观光旅游目的地距离较远,不建议用作生态停车场。
经核对呈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滇池绿道呈贡段沿线地块暂无社会停车场用地。此外,滇池绿道呈贡段环湖路以东部分地块已出让并完成了开发建设,建议一是可征询附近地块权利人、小区业主等相关意见,利用现有条件合理设置停车空间,二是在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意见的情况下可在环湖路适宜路段利用沿线规划绿地进行生态停车场建设。环湖路以西涉及底线管控要素较多,拟建临时停车场应符合国土空间三区三线、滇池“两线三区”等相关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方能开展。
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