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呈贡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4523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关于2026年呈贡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
4523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局牵头的《四届五次会议第45232号提案》已收悉,现将【45232】关于新建和改扩建道路严格落实“四同步”规定筑牢交通安全防线的提案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45232】关于新建和改扩建道路严格落实“四同步”规定筑牢交通安全防线的提案问题所述“近五年44条城市道路、一批交通设施建成通车。但在部分道路新(改、扩)建过程中,存在未严格落实《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条“四同步”规定(即道路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监控设施,应当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的情况。”区自然资源局在方案设计阶段严格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云南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指导意见》(云自然自控规〔2024〕337号)的相关要求审核。根据《关于对新建、改扩建道路项目工程方案进行联合审查的通知》(昆自然资规通〔2021〕177号)要求,同步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意见,对该《方案》进行联合审查。方案设计阶段涉及市政道路路面交通信号、标志标线、隔离设施、监控设备等由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审核出具意见,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监督修改情况。
后续,方案设计阶段区自然资源局将严格按相关要求做好统筹工作。
附件:云自然资空规〔2024〕337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云南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指导意见
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