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45215号提案的答复
付文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自建职工小区商铺等公房收益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经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形成‘公房’收益分配制度”的工作落实情况
(一)对标政策规定,厘清收益直接分配现实约束
1.收支管理合规性存在短板。自建职工小区商铺属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一是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收入,包括资产出租收入、对外投资收益、共享共用取得的补偿收入以及其他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收入等属于非税收入。应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在扣除税金、资产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国库。二是按照《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的规定,严禁将政府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严禁违规制定与财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政策。
2.财政收支平衡难度持续加大。当前,财政仍然处于“紧平衡”状态,全区可用财力极为紧张,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支出持续攀升,债务还本付息任务艰巨,收支矛盾短期难以缓解,收支平衡难度较大。目前,无额外财力设立专项经费直接保障自建职工小区日常管理和公共设施维护等方面。
(二)探索筹措路径,多方破解小区管护资金缺口
在严守政策制度底线前提下,坚持不突破法规底线、多元筹措保障,统筹多方资源弥补小区管护资金缺口。
1.压实国企付费责任,夯实日常运维基础保障。区财政组织专题会议,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城投公司、春晖公司)与社区签订管理服务合同,按照国有企业在自建职工小区的商铺、住宅、车位等资产的产权面积支付物业管理费,专款用于小区保洁、公共设施维修、化粪池清掏、停车秩序维护等日常治理,一定程度弥补资金缺口,维持小区正常运转。目前,区城投与龙城街道文昌社区已基本拟定服务协议,服务费约7万元,现正在商讨服务协议的细节。
2.强化预算统筹调度,分类保障重点项目需求。将自建职工小区公共设施维修等民生诉求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统筹范畴,由主管部门、属地街道按规范流程申报项目经费。区财政在年度预算编制时统筹考虑自建职工小区的的资金需求,结合当年财力测算情况,对安全隐患突出、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优先给予资金支持。坚持财政“输血”带动居民“造血”,逐步形成居民自我筹资、自我管理的良性长效机制。
二、关于建议“盘活闲置‘公房’”的工作落实情况。
(一)抓实应收尽收,壮大区级财政统筹财力。联合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各资产所有权单位,加大资产盘活力度,摸清自建职工小区商铺、闲置公房的产权归属、房屋现状、租赁状态。推动具备出租条件的资产公开对外招租,切实提升资产出租使用效率,压实权属单位租金收缴主体责任,加大欠缴、缓缴租金的清收力度,做到国有资产收益应收尽收,增强租金收入对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贡献度。盘活形成的收益统一上缴国库,统筹用于全区民生事业发展,夯实老旧小区治理财力基础。
(二)坚持一房一策,推动闲置资产多元增效。针对长期空置、无法出租的公房资产,联合龙城街道、属地社区、国有运营平台公司共同会商盘活路径,兼顾资产保值增值与社区服务供给。一是引入社区合伙人运营模式,打造便民服务业态,补齐社区公共服务短板;二是盘活打造公益阵地,立足辖区群众实际诉求,由属地街道(社区)摸排居民需求、协调场地群众关系、做好民意沟通,将部分闲置公房打造为青创空间、便民服务站点等。
三、关于建议“引进专业物业,逐步规范提升老旧小区管理”的工作落实情况。
(一)区分小区实际,分类选择管护实施模式。坚持“宜物业则物业、宜自治则自治”的原则,对规模较大、居民经济条件较好、缴费意愿强的小区:由社区牵头,街道全程指导,入户征集全体业主意见,协助对接正规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入驻,标准化开展安保、保洁、设施维保等全域物业服务,全面提升居住品质。对体量小、楼栋分散、业主自治意愿强烈的小区:街道(社区)全程指导组建业委会、自管小组、共建理事会等自治组织,组织开展财务规范、管护流程等业务培训,提供文书、协调等技术支撑,由自治组织承担小区日常管护工作。
(二)健全跟踪督导,巩固小区长效治理成效。压实街道(社区)包保责任,对市场化物业、居民自治两类小区实行常态化跟踪管理,及时化解邻里纠纷、商铺管理、停车管理等矛盾问题。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培育居民“付费换取服务”的意识,充分尊重业主集体意愿,适时引入市场化物业实施规范化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办理面商记录情况和提案办理质量情况,请您在《呈贡区政协提案办理面商记录表》和《呈贡区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评议表》中反映。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