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贡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45038 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6-08-18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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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局牵头的《关于启动呈贡区71号道路建设项目的建议》已收悉,现将【45038】关于启动呈贡区71号道路建设项目的建议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45038】关于启动呈贡区71号道路建设项目的建议问题所述涉及规划71号道路(兴呈路至呈祥街段)区域,经核对《昆明市呈贡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经核对《昆明市呈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为1207-城中村道路用地。
经核对呈贡区建设用地指标报批数据该区域已取得建设用地指标,经核对呈贡区供地数据项目区域涉及两个土地权利人分别为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详见附图)。
综上,我局后续将全力配合责任单位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工作。
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