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关于呈贡区“十五五” 主要污染物重点 减排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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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关于呈贡区“十五五” 主要污染物重点
减排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呈贡区“十五五”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
购买主体: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A0613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
资金预算:人民币2.5万元
二、购买内容
为扎实推进“十五五”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作,深入落实减污减碳协同增效的工作部署要求,全面保障减排项目核算、相关技术能力建设等重点基础任务得以规范、有序地推进与开展,从而确保各项减排指标能够按期、高效地完成预定目标,我方拟组织并开展针对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以及重金属等关键污染物的系统性减排核算工作。此项工作的核心目的在于,为后续新建项目的环境准入审批提供科学、准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使用量核定依据,并将此数据纳入区域环境容量动态管理体系,实现对新项目污染物排放增量的精准管控和动态平衡。
具体购买服务内容包括:
1.梳理呈贡区“十五五”期间需推进的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清单,明确各项目污染物减排量;
2.整理支撑核算结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3.配合我局完成核算结果的上报、复核相关工作,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补充完善核算材料,保障减排核算数据符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规范要求;
4.协助我局更新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台账,整理形成满足动态管理要求的数据集,配合完成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三、购买项目的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接主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熟悉相关工作流程、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服务机构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本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凡涉及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均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为准,不得擅自增减或修改。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四、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目标要求
1.梳理呈贡区“十五五”期间需推进的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清单,明确各项目污染物减排量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与建设项目总量指标使用情况,认定支撑材料。
2.更新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台账,整理形成满足动态管理要求的数据集,完成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6748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