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无经营活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状态 核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0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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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呈贡辖区内机动车维修行业备案管理,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经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核查,呈贡辖区内现有91家已备案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长期未实际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且未按规定向原备案机关告知终止经营事宜。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原备案机构。现就上述经营者的备案状态及相关事项告知
如下:一、请涉及的91家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呈贡大队办理终止经营备案注销手续;如仍在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请在上述期限内提交经营场所、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二、逾期未办理终止经营告知手续,也未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将依法依规启动后续处理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机动车维修经营服务备案经营者名单
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30日
机动车维修经营服务备案经营者名单
关于无经营活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状态核查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