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呈贡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呈贡区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呈贡区社会稳定,呈贡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昆明市呈贡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现就《昆明市呈贡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及执行要求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6年,呈贡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昆明市呈贡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的在于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呈贡区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呈贡区社会稳定。本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主要编制依据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云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云政办发〔2023〕3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昆政办〔2024〕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适用于呈贡区实管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防范与应急处置。
二、主要内容
《昆明市呈贡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区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地质灾害预防和预警机制、灾(险)情分级、应急响应机制、职责分工、应急保障等。
(一)区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昆明市呈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呈政办发〔2025〕17号),呈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保留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名称和工作体系。本预案中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参照《昆明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昆政办〔2024〕47号)综合拟定。
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研究部署、指导监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与救灾有关工作;负责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及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向市指挥部提出超出呈贡区处置能力的地质灾害的处置请求;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完成市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地质灾害预防和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及时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有关信息,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
切实开展预防预警行动,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各部门、单位依据职责、职能,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和区气象局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的合作与联系,联合开展并不断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工作,深化“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切实提升暴雨、强对流天气等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对于地质灾害预警区域范围内的受威胁群众,坚决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切实做好应急避险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落实好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
出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Ⅱ级预警时,协助市级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主管部门派出的联合工作组对预警所在地区进行地质灾害防御现场指导。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向区政府或者区自然资源局报告。当发生造成或预计可能造成5人以上死亡(失踪)的地质灾害,或与地质灾害可能相关的山洪灾害、其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关注度高的紧急突发事件,区自然资源局要第一时间主动获取党委、政府拟上报的有关信息,并在事发后45分钟内向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室及省级、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当发生造成或预计可能造成5人以下死亡(失踪)的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后,区自然资源局也要第一时间主动获取党委、政府拟上报的有关信息,并在事发后45分钟内向省级、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电话报告,不准迟报、漏报、瞒报,如遇特别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三)地质灾害灾(险)情分级
按照地质灾害可能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程度,将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划分为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中型(Ⅲ级)、小型(Ⅳ级)四个等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即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后,省级立即启动Ⅰ级响应,市、区政府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随之自然启动。发生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后,省级立即启动Ⅱ级响应,市、区政府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随之自然启动。发生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或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后,市、区政府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立即启动。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派出区级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类型和性质,分析其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治与减灾救灾措施意见建议。发生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后,区政府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时,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迅速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转移群众,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五)职责分工和应急保障
呈贡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分工包括综合协调,紧急抢险救灾,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治安、交通和通信,基本生活保障,信息报送和处理,应急资金保障。应急保障主要包括应急队伍、物资、装备保障,通信与信息传递,应急技术保障,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宣传、培训与演练,信息发布,监督检查等工作内容。
三、特色亮点
(一)地质灾害预防和预警机制比较完善
通过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做好信息收集与数据分析、采取预防预警行动、制定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等措施,形成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保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做出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说明主要灾害隐患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受威胁的群众避险转移。该套地质灾害预防和预警机制符合地质灾害“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职责分工明确,提高处置效率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职责划分为综合协调,紧急抢险救灾,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治安、交通和通信,基本生活保障,信息报送和处理,应急资金保障等工作组。根据不同的职责分工安排相应的职能部门,极大地提高了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工作效率。
(三)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条理清晰,稳中有序
地质灾害发生时,区政府、街道办事处迅速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后,区政府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发生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险情或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时,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派出区级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类型和性质,分析其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治与减灾救灾措施意见建议。
相关政策文件: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