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洛龙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洛龙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洛龙河沿线
建设单位: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洛龙河(富康路至古滇路)拓宽改造、江尾新沟拓宽改造、石龙路(富康路至古滇路)沿线地下管网综合改造、古城片区排水管道改造和智能物联感知设备。本项目已于2025年12月30日取得可研批复,项目代码:2512-530114-04-01-922110。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47956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晨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871-6739503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利用现有环境监测资料、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提交报批版,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现状监测及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并提出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建设项目是否了解;
(2)您对项目选址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您认为项目所在地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认为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
(5)您是否能够接受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6)您是否支持项目的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该项目有相关环境保护意见的,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
九、其他
为确保项目建设单位及各方公众合法权益,公众在反馈环保意见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
2026年7月7日
附件1:公示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