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2025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25〕11号)要求,现将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25年度中央、省、市、区各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规定,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殡葬服务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高效、项目落地成效显著,切实发挥了福彩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价值。
二、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
1.《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5〕26号)下达41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项目建设费用。其中支付乌龙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3.958241万元、支付碧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10万元、支付颐明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26万元。乌龙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2026年依据项目进程及合同约定进行拨付。
2.《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5〕134号)下达38.21万元、《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113号)结转2.649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提升,支付1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幸福食堂)购置和更新设施设备。2025年暂未支付,2026年依据项目进程进行拨付。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
1.《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昆财社〔2025〕109号)下达48万元,分别用于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28万元、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15万元、婚姻规范化试点项目5万元。其中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已支出13.9865万元、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支付项目资金10.5万元、婚姻规范化试点项目已支付5万元。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和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结余资金2026年依据项目进程及合同约定进行拨付。
2.《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昆财社〔2025〕130号)下达295.345万元,分别用于社区(村级)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84万元、低保特困老年人能力评估0.345万元、“云尚有你.银铃彩云南”老年志愿服务活动4万元、婚姻家庭辅导服务7万元。其中社区(村级)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支付白龙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76万元、支付花田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08万元;2025年开展低保特困老年人能力评估,暂未支付资金;“云尚有你.银铃彩云南”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已支付项目资金2.716万元;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根据协议支付2.2万元项目资金。低保特困老年人能力评估、“云尚有你.银铃彩云南”老年志愿服务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结余资金2026年依据项目进程及合同约定进行拨付。
3.《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95号)结转资金419.4917万元,用于呈贡区社会福利中心(失能照护中心)项目建设,2025年已支付419.4917万元。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
1.《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民政局关于调剂下达2025年敬老月活动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5〕126号)下达0.45万元,用于敬老月慰问困难老年人,已支付0.45万元。
2.《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64号)结转资金2万元,2025年支付困难群体火化补助2万元。
3.《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慈善爱心驿站市级福彩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76号)结转资金1.6万元,根据项目情况2025已支付尾款1.5949万元。
4.《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居家适老化改造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152号)结转资金10.5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支付2025年32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费用9.9626万元。
(四)区级彩票公益金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呈财社〔2025〕8号)下达区级福彩公益金74.72万元,分别用于呈贡区社会福利中心(失能照护中心)项目建设60万元、关心关爱儿童项目7.76万元、云南冲农村公益性公墓测绘项目6.96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三、项目取得成效
(一)养老服务类项目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一是保障基本养老需求,筑牢民生底线。支持建设呈贡区社会福利中心(失能照护中心)项目,承担全区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的兜底保障,同时为其他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区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补齐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短板,推进“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落地,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就近养老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2.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通过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幸福食堂)购置和更新设施设备,让老年幸福食堂厨房用具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有力促进食品安全管理,让老年幸福食堂存储、加工各环节规范达标,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助力老年幸福食堂顺畅运营,提升助餐服务能力和水平。
3.居家适老化改造方面
针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和低保对象中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按照“一户一策”原则,进行防滑处理、配置护理床、橱柜、智能安全监护设备等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安全性和便利性,提高居家养老生活质量。
4.老龄关爱服务方面
一是在全国第16个“敬老月”到来之际,开展了呈贡区“敬老月”启动仪式和为老服务公益集市,共计300余人参与,通过银龄舞台表演、政策制度宣讲、老年风采展示、法律维权宣教、公益助老服务,营造了关心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在区级领导的带领下,区民政局联合街道社区,走访慰问了8位百岁老人和47位困难老人,致以节日问候,传递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关爱;二是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开展“云尚有你.银铃彩云南”老年志愿服务项目,组建呈贡区“花漾银龄”志愿服务队,包含退休名医、教师、非遗传承人、社区自组织负责人等50余名银龄志愿者;围绕志愿服务理念、安全规范、沟通技巧等内容,开展系统性培训2场次;开展“银龄生态行”“银龄互助行”“银龄文化行”“银龄科技行”等6场主题活动,通过多渠道宣传、组织化建队、赋能式培养、精准化服务“四维”工作法,构建起“愿为、可为、善为、有为”的银龄志愿服务体系,为基层治理持续注入银龄力量。
(二)社会福利类项目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组织组织实施 “呈心护童,贡筑未来” 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提升了呈贡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水平,构建起“民政统筹+社工专业+社区落地+志愿者补充+家庭尽责”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模式,困境儿童个案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实现了困境儿童“发现有人管、求助有人应、困难有人帮、成长有人护”的良好氛围,充分彰显了民政温度。
(三)殡葬服务类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冲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云南冲农村公益性公墓开展实地测绘工作,对墓区具体的边界范围、墓穴已建成使用数量、剩余面积可建墓位数量等进行精准测绘并安装界桩。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
1.社会组织发展项目
通过项目购买服务,对选树的呈贡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进行支持与培育。包含“渔你同行,众创未来”——大渔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赋能与公益微创投项目、“悦居有你”乌龙街道社区自组织赋能成长项目。通过专业督导,培育本土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运营与服务专业水平,以社会组织赋能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2.婚姻家庭类项目
为有效提升群众营造幸福婚姻,建立美满家庭的能力,引导建立和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区民政局购买第三方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3.慈善爱心项目
通过选定乌龙街道朝云社区建设“慈善爱心驿站”项目,同时在呈贡区乌龙街道朝云社区选址建设“慈善公园”项目,有效整合了社会资源,创新了救助模式,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了精准、可持续的帮扶。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