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关于网络文明建设项目暨2026年呈贡区“青春声浪制造”大学生自媒体创作活动服务保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二次发布)
按照《呈贡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呈贡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试行)>》(呈财〔2024〕27号)文件精神,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呈贡区“青春声浪制造”大学生自媒体创作活动服务保障项目进行服务购买,现将采购计划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呈贡“青春声浪制造”大学生自媒体创作活动服务保障项目。
(目录代码:A1502,目录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在省级及以上新媒体平台联动10万粉校园大V发布预热,推广宣传视频、推文、海报,扩大活动影响力;
(二)活动开始后每日筛选3至5条优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新媒体平台置顶转发、在直播类节目中进行展播,转发及展播作品不少于20条;
(三)活动全程综合运用口播、图文、直播等多种传播形式,在各级平台矩阵开展好传播宣传。
(四)提供服务保障,包括活动策划执行方案编制、每日收集活动作品及作品数据、优秀作品评审及推广展播等工作,具体执行事项以项目内容为准。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年初预算,项目经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189001,预算功能科目名称为“2013399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六、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承接网络文明建设项目暨2026年呈贡区“青春声浪制造”大学生自媒体创作活动服务保障;
(二)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费用支付方式
按双方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目标要求
(一)按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要求完成2026年呈贡区“青春声浪制造”大学生自媒体创作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宣传部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呈贡区委宣传部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呈贡区委宣传部正常工作的开展。
(四)项目采用参照竞争性比选方式开展。
九、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十、响应方式
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委托 公司进行招采,相关招标文件登录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领取,公示期为:2026年6 月30日至7 月6 日。
联系方式:张老师0871- 67477672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