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档案整理委托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档案馆《关于开展2026年到期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经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研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一家专业档案整理公司负责整理并协助移交档案进馆,现将编制的采购计划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档案整理委托服务,目录代码:B1202,目录名称:档案管理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办公室《昆明市呈贡区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试行)》(区委办〔2022〕25号)整理并协助我局移交库存档案,其中文书档案1979年-2016年1179卷、27427件,会计档案1979年-2016年1500卷,具体整理内容及数量根据区档案馆要求及我局工作实际。
五、预算资金
1、项目预算金额:5000元
2、资金来源: 档案整理委托服务专项经费
六、承接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七、要求
1.服务方需要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按时完成档案整理服务工作。
2.服务方再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内容,(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服务方再开展工作过程中不得影响我局正常工作开展。
八、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凡有参加者请于2026年6月5日前报名响应。
九、联系单位和方式
联系单位: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地址:呈贡区呈祥街惠景园D8 栋11楼。
联系电话:李老师:0871-67474080 。
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