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万溪冲风电场市场化资源配置招标代理竞争性比选公告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5〕287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市场化资源配置的通知》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昆明市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规范呈贡区风电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拟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万溪冲风电场项目市场化资源配置招标代理机构,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呈贡区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万溪冲风电场市场化资源配置选择招标代理
二、委托主体
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服务内容
为委托主体提供呈贡区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万溪冲风电场市场化资源配置招标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专家评审、依法组织开标及评标、编制评标报告、发放中标通知书、制作文书档案资料、提供招标相关咨询服务等。
四、承接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合法主体资格;
2.具备从事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熟悉相关政策、工作规范;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呈贡区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万溪冲风电场市场化资源配置招标相关服务;
(二)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区发展改革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区发展改革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四)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区发展改革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六、选取方式
竞争性比选
七、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八、其他事项
1.公告期为2026年5月14日到5月19日17:00,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5月19日17:00前报名响应,按照附件模板编制申请文件并密封,在公告期内(09:00—17:00)递交至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呈贡区惠景园D7栋18楼)1813室改革和能源科,竞争性比选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联系电话:67486116。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官网(www.kmcg.gov.cn)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呈贡区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万溪冲风电场市场化资源配置选择招标代理申请书
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14日

